北山镇人民政府2021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日期:2021-03-26   来源:  长沙县北山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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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4号)、《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关行政检查暂行办法》有关要求,结合《长沙县应急管理局关于编制2021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和我镇实际,制定本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省、市、县相关工作部署,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深化重点领域安全专项整治,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安全生产监管检查计划,对全镇纳入直接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发现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减少一般安全事故,坚决杜绝较大以上安全事故。

(二)主要任务

确保计划检查执行率100%,查明的事故隐患责令整改率100%,到期复查率100%,已查实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依法查处率100%。

三、监管检查方式、对象

(一)监管检查方式

监管检查以计划检查、专项整治检查、联合检查等方式结合,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监管检查。

(二)监管检查对象

依法对本辖区内省、市、县应急管理局直接监管检查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烟花爆竹零售店、无仓储设施的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工贸企业等)开展安全生产计划检查工作。

四、监管检查主要事项

重点检查《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4号)第八条规定的重点监督检查事项。

五、监管检查计划实施和检查要求

(一)实施过程中,因特殊情况,确需对检查工作计划进行重大调整,并符合《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规定情形的,应当在作出决定之日起30日内重新履行报批和备案手续;检查计划进行部分调整或者变更的,应当及时制作有关文件,存档备查。

(二)频次:按照《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测算确定。对纳入监管检查工作计划的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企业每年最少开展2次监管检查工作(含复查);对监管的其他计划检查企业每年最少开展1次监管检查工作。

(三)检查人员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应依法采取现场处理措施。

(四)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幅度和程序,按照管辖权限,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生产经营单位及有关人员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六、监管检查其他事项

根据上级部署、行业标准、时段特点等制定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有限空间、粉尘涉爆等方面专项整治方案,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打非治违”行动。

七、保障措施与要求

(一)严格落实检查计划。充分做好检查计划实施的各项准备,保证检查计划落到实处。检查计划有重大调整的,要将调整后的检查计划报镇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县应急管理局备案。对因落实检查计划不到位而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将依法进行问责。

(二)落实“五问五必查”的检查要求。检查中做到“五问五必查”,即企业“五落实五到位”的情况、企业使用“三自”系统的情况、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升级的情况、企业未造成人员死亡事故的调查情况、企业法人代表或实际控制人的履职情况必问必查。

八、检查计划安排

(一)行政执法人员数量

镇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人数为2人,根据《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的规定,我镇从事安全监管执法人员数量确定为2人×80%=1.6人。

(二)执法工作日测算

1.总法定工作日的确定(400日)

总法定工作日=法定工作日×执法人员数量=(全年天数-全年法定假日)×执法人员数量=(365-115)×1.6=400日。

2.其他执法工作日的确定(108日)

其他执法工作日=举报查处工作日(12日)+参与县政府和有关部门、省市局组织的执法行动工作日(50日)+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报告的工作日(10日)+有关报告、制度、安全措施的备案工作日(12日)+上级安全监管机关安全生产的工作任务日(24日)=108日

3.非执法工作日的确定(198日)

非执法工作日=机关值班(72日)+学习、培训、考核、会议(30日)+群众工作日(48日)+病假、事假(10日)+ 公务员法定年休假(30日)+参加党群活动(8日)=198日

4.执法检查工作日的确定(94日)

执法检查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400(日)-其他执法工作108(日)-非执法工作日198(日)= 94日,按照两人以上一组开展执法,全年执法检查工作日为47个。

(三)计划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数量

全年完成67家直接监管企业的日常检查工作。其中,对2家加油站,每年检查至少两次;20家烟花爆竹零售店,每年检查至少一次;其他45家工贸企业每年检查至少一次。

长沙县北山镇人民政府

2021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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