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沙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安沙镇2022年秸秆禁烧和 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2-10-11   来源:  长沙县安沙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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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社区):

现将《安沙镇2022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长沙县安沙镇人民政府

                         20221011



安沙镇2022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镇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有效遏制露天焚烧秸秆现象,进一步改善环境质量,根据市、县有关指示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以保护大气环境、确保重点设施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目标,按照“标本兼治、疏堵并举”的原则,严禁秸秆焚烧行为,不断探索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新途径,实现环境质量的明显改善和农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二、目标任务

按照市、县统一部署,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对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杂草、落叶、垃圾等各类现象实施全面管控和禁止。我镇境内的东八线(黄兴大道北延线)、107国道沿线、京珠高速、三环线等交通干道周边区域为重点禁烧区域,通过“四个结合”推进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即奖惩结合堵结合、宣教结合、考核问责与网格化结合,坚决遏制露天焚烧秸秆现象。多途径、多层次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在长链条、高科技、高附加值方向实现新突破,确保秸秆打捆离田率不少于60%,综合利用率不少于90%,其中产业化利用量占秸秆综合利用总量的比例达到40%。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秸秆禁烧工作的领导,我镇成立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任顾问、镇长任组长,分管农业的副镇长任常务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基层党建办、社会事综合服务中心、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纪检监察办、安沙行政执法队、各村(社区)为成员单位。

建立联村党政包村、镇联村干部包组、村组干部包户的监管网络,开展日常巡查监管。

四、工作措施

(一)建立三级监管体系

根据“五制一网”网格划分情况由联村党政、联村干部、村组干部共同形成“边界明确,责任落实,上下互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管体系。全面实施网格化管理,落实监管责任,各村(社区)要对禁烧重点区域加强监管力度。

(二)明确管理责任

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各村(社区)秸秆禁烧工作的督促和指导,负责秸秆禁烧期间的工作调度及责任追究,负责及时处理由秸秆禁烧引起的突发性公共安全事件。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成立秸秆禁烧督查小组,负责重点时段所有村(社区)的秸秆禁烧督查工作,加强对秸秆禁烧期间的日常督查及监管工作与蓝天办对接秸秆禁烧的相关工作要求;

安沙行政执法队负责对焚烧秸秆案件的立案查处和对违禁者的重点打击。

党政办负责秸秆禁烧的正面宣传等工作;社会事综合服务中心负责“村村响”、镇电子屏宣传等工作;纪检监察办负责对成员单位和网格员履职情况进行督查。

村(社区)负责本村的秸秆禁烧工作,将本村(社区)所属区域分片由工作组成员包干负责,确保本地秸秆“搬离田、集中存、不焚烧”;负责秸秆禁烧的法律、法规、政策、环保以及秸秆利用等知识的宣传工作,秸秆禁烧宣传要逐组、逐户落实到位;负责秸秆田头堆腐还田、秸秆机械粉碎还田等秸秆禁烧措施在本村(社区)落实和执行;负责组织农户将秸秆搬运到指定集中堆放点;负责秸秆禁烧期间的田块巡查及农户的联防联控工作。在秸秆禁烧期间坚持做到白天不见烟,夜晚不见火,确保不发生秸秆禁烧现象。村(社区)联村干部负责督促村(社区)开展秸秆禁烧工作。

种粮大户对自己流转区域负责, 一是要加强监管和宣传力度。二是要积极利用和回收稻草,发挥带头示范作用,确保流转区域不发生焚烧秸秆现象。

(三)积极探索综合利用模式,确保工作成效

引导和鼓励发展低茬收获、粉碎还田、捡拾打捆、贮存运输全程机械化,建立和完善秸秆田间处理体系。重点推广稻草移除综合利用技术。

1、实施方式

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鼓励有资质的公司主动与村(社区)、农户对接,签移除收购协议,开展稻草移除利用工作。

2、验收方式

开展稻草移除利用的公司将回收面积登记造册交村级初审,由村级签字盖章后交镇级复核。镇按照上报面积的10%进行抽查复核。对于在抽查复核中发现弄虚作假的公司,将按照虚报面积的三倍予以扣除奖补资金。

3、资金拨付

验收合格后,验收结果在镇村两级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完毕后按照70元/亩的奖补标准将资金拨付到位。

五、组织保障

(一) 广泛宣传,加强引导

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禁烧政策宣传和综合利用技术,提高知晓率,使广大农民理解支持禁烧工作,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群发短信微信、出动宣传车、利用“村村响”等多种形式进行全方位宣传,深入开展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宣传,实现宣传无盲点、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全面营造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及时报道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动态、特色亮点,对违反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行为给予曝光

(二) 强化督查,加强指导

开展秸秆禁烧督查是确保焚烧取得实效的主要手段,水稻收割期间,秸秆禁烧工作督查组要责任分工,组建巡查队伍,深入村组、田间、全方位、全时段、高频率、高强度的巡查检查,做到早发现、及时制止露天焚烧秸秆行为。执法部门要加强露天焚烧秸秆执法,强化网格监管执法工作,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做到有火必禁、有烟必查、有灰必究,对现场发现、举报投诉的秸秆焚烧行为依法给予处罚,形成震慑。

(三) 严看守,务求实效

一是要看好收割机械,严格控制留茬高度,不超过15厘米。二是各村(社区)要合理安排好秸秆堆放点,广泛发动群众主动搬运秸秆离田;三是要责任到人。所有秸秆禁烧重点区域都要分片确定专人监管,并按组划分,保证有一名镇联村干部联系、一名村干部负责,一名具体责任人监管,原则上安排各村民小组组长为具体监管责任人;四是要防控好重点时段。重点守住极易焚烧秸秆的收工时、上半夜、下雨前和栽种前4个重点时段。

(四) 应急处理,确保安全

各村(社区)要组建应急分队,落实必要的灭火工具,确保一旦出现火情,需在十五分钟内赶赴现场,及时灭火。

(五)细化责任,强化考核

1、秸秆禁烧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建立包村组制度,将情况及时报送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各联村组长、联村队员和村干部负责督查所联系村(社区)稻草移除回收面积登记造册工作,村支两委干部要明确分工,责任到组、到户、到田块。力争禁烧期间,全面完成各项任务。

2、做好禁烧期间值班值守工作。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重点时段值班表,明确交接班时间,对全镇秸秆禁烧工作统筹组织协调。各村(社区)也要建立相关值班值守制度,确保禁烧期间通信畅通。

3、明确责任,严格考核。禁烧工作纳入镇对村(社区)目标绩效考核,在禁烧期间,凡因工作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造成焚烧案件,发生一次以上的将约谈该村(社区)农业主任;发生焚烧案件两次以上的,将约谈该村(社区)书记及农业主任;发生焚烧案件三次以上的将启动问责程序,对有关村(社区)及联村责任人追究责任,同时扣除所在村(社区)目标绩效考核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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