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度党报党刊发行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1-11-19   来源:  长沙县安沙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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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党组织、村(社区)、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中共长沙县委办公室长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县党报党刊发行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切实做好2022年度全镇党报党刊发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做好2022年度党报党刊发行工作,对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南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为奋力打造“四区”、率先打造三个高地、建设现代化示范区和“打造星城增长极、建设致美新安沙”目标的实现凝聚思想共识,具有重要意义;对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进一步推进党的新闻事业健康发展,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具有重要意义。各党组织、村(社区)、企事业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党报党刊发行工作,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努力做好2022年度全镇党报党刊发行工作。

二、明确订阅范围,落实工作任务

列入2022年度党报党刊发行范围的是:《人民日报》《求是》《光明日报》《经济日报》《中国日报》《新华每日电讯》《湖南日报》《新湘评论》《长沙晚报》和《星沙时报》。各党组织、村(社区)、企事业单位要认真执行党委、政府关于党报党刊订阅范围的规定,确保主要党报党刊发行数量持续稳定。

镇机关、企事业单位、村(社区)、中小学校、垂直管理行业系统基层单位的党组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解放军、武警部队连级建制以上单位的基层党支部,要按照订阅范围,落实订阅要求。图书馆等公共文化服务单位和宾馆、邮局、银行等人员流动较大的场所,要摆放一定数量的党报党刊供读者阅读。

三、保障订阅经费,严肃订阅纪律

要大力推广将党报党刊作为公共文化产品予以订购的做法,结合实际推动党报党刊部分统一订阅并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各党组织要根据实际情况,每年拿出一定数量的经费,用于支持订阅党报党刊。教育部门订阅党报党刊费用可在教育事业经费中列支。镇机关、企事业单位、村级组织定额管理的订阅经费,必须首先订阅党报党刊。继续鼓励社会力量向经济欠发达地区捐赠党报党刊,积极鼓励个人自费订阅党报党刊。

各单位、部门不得以党报党刊名义搭车发行订阅范围以外的其他报刊;不得采取扣发工资等手段强制推派、变相摊派发行其他报刊;不得利用登记、年检、办证、办照、收费、评比等职权强行要求服务和管理对象订阅报刊;党报党刊发行必须通过做好思想工作,动员大家主动订阅。

纪检、财政部门要严格监督各部门、各单位书报杂志费使用情况和党报党刊依规发行等情况。同时,要强化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广泛宣传严禁报刊搭车摊派、违规发行的有关规定,对查处的违法违规发行典型案例公开曝光。

四、明确时间进度,狠抓责任落实

党报党刊征订工作是党委全局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工作,镇党委宣传部门具体负责做好党报党刊征订工作的组织、协调、督查工作,确保于2021年12月5日前按时、按量完成党报党刊征订计划。


中共安沙镇委员会  

长沙县安沙镇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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