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实施了《长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下店上宅”场所消防安全治理要求》(以下简称办法)。现就有关政策内容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针对近期各类消防安全事故、特别是电动车门店起火事件呈高发态势,安全生产形势严峻复杂,我局依据县委督查室15号交办函要求,进一步加大对各类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治力度,加强对“下店上宅”及经营电动自行车和再生能源场所的风险把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21修订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技术要求》(GA 703-2007)等文件制定了本要求。
二、起草过程
在起草过程中,我局采取了多种方式进行公开征求意见:一是征求本单位有关部门的意见,汇总了文件合法性审查意见等;二是对各类经营性场所进行实地调研,详细了解场所存在的消防隐患情况;三是通过长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官网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广聚民意、汇集民智。在综合各方面意见、建议的基础上,我局对《“下店上宅”场所消防安全治理要求》进行了多次研究和反复修改,吸纳了大部分的意见、建议。
三、主要内容
《“下店上宅”场所消防安全治理要求》主要是针对经营性场所制定的一个治理要求。第一条对于普遍存在经营性场所商住混用的情况,依据现行消防设计防火规范的条款以及安全技术标准做出了严格要求;第二条至七条分别对“下店上宅”场所的建筑防火设计、装饰装修材料、消防疏散通道、灭火设备做出了明确要求;第八点对于禁止设置“下店上宅”场所的建筑做了明确说明。
长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