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保障性租赁住房政策及房源申请条件微知识

日期:2023-08-24   来源:  长沙县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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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性租赁住房相关政策

一、保障范围

主要面向新就业大学生、青年人、产业工人等新市民群体。

二、实施区域

长沙县保障性租赁住房目前实施区域为星沙街道、泉塘街道、湘龙街道、长龙街道、㮾梨街道等主城区以及长沙经开区、长沙自贸临空区等人口净流入区域。

三、筹集方式

保障性租赁住房分为新建、改建、改造(盘活)三类。主要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建设、利用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建设、利用产业园区配套用地建设、利用存量房源闲置房屋建设、适当利用新供应国有用地建设等五种方式筹集。

四、建设标准

保障性租赁住房单套间建筑面积以不超过70平方米小户型为主,安装智能门锁,装修标准按简约、环保,达到拎包入住要求,不得低于公租房装修标准。

五、运营期限

保障性租赁住房运营期限分为新建类和改建改造类,新建类持续运营不少于10年,改建改造类持续运营不少于8年。

六、租金价格

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10%以上。

七、计划申请:

项目实施单位向长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申请,长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受理、组织评审并上报。

八、相关注意事项

保障性租赁住房只能作为租赁住房使用,不得用于酒店、宾馆、旅馆及民宿等特种行业,运营期限内严禁上市销售或变相销售。

九、相关优惠政策

目前,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实施单位主要享受以下政策。

1.项目可申报中央、省级政策奖补;

2.项目周边配套设施可申报中央预算内基建奖补;

3.项目可享受相关税收优惠;

4.项目水、电、气使用价格可按照民用标准执行;

5.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信贷支持。

如有意向或疑问,具体详情可咨询:0731-84060201

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房源申请条件:

一、申请对象

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房源申请入住对象可以是企业或个人。

二、申请条件

新就业大学生、青年人、产业工人等新市民群体;承租人应在入住项目辖区主城区或园区承诺无自有住房,并按要求签订保障性租赁住房专用合同。无收入条件限制和社保要求。

三、租金标准

租金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10%以上。

四、如何申请

申请企业或个人就近向周边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运营单位进行咨询,按运营单位要求,进行诚信申报并与之签订保租房专用合同,承诺在我县辖区或园区无自有住房。

如有意向或疑问,具体详情可咨询:0731-8406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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