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性租赁住房相关政策
一、保障范围
主要面向新就业大学生、青年人、产业工人等新市民群体。
二、实施区域
长沙县保障性租赁住房目前实施区域为星沙街道、泉塘街道、湘龙街道、长龙街道、㮾梨街道等主城区以及长沙经开区、长沙自贸临空区等人口净流入区域。
三、筹集方式
保障性租赁住房分为新建、改建、改造(盘活)三类。主要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建设、利用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建设、利用产业园区配套用地建设、利用存量房源闲置房屋建设、适当利用新供应国有用地建设等五种方式筹集。
四、建设标准
保障性租赁住房单套间建筑面积以不超过70平方米小户型为主,安装智能门锁,装修标准按简约、环保,达到拎包入住要求,不得低于公租房装修标准。
五、运营期限
保障性租赁住房运营期限分为新建类和改建改造类,新建类持续运营不少于10年,改建改造类持续运营不少于8年。
六、租金价格
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10%以上。
七、计划申请:
项目实施单位向长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申请,长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受理、组织评审并上报。
八、相关注意事项
保障性租赁住房只能作为租赁住房使用,不得用于酒店、宾馆、旅馆及民宿等特种行业,运营期限内严禁上市销售或变相销售。
九、相关优惠政策
目前,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实施单位主要享受以下政策。
1.项目可申报中央、省级政策奖补;
2.项目周边配套设施可申报中央预算内基建奖补;
3.项目可享受相关税收优惠;
4.项目水、电、气使用价格可按照民用标准执行;
5.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信贷支持。
如有意向或疑问,具体详情可咨询:0731-84060201
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房源申请条件:
一、申请对象
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房源申请入住对象可以是企业或个人。
二、申请条件
新就业大学生、青年人、产业工人等新市民群体;承租人应在入住项目辖区主城区或园区承诺无自有住房,并按要求签订保障性租赁住房专用合同。无收入条件限制和社保要求。
三、租金标准
租金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10%以上。
四、如何申请
申请企业或个人就近向周边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运营单位进行咨询,按运营单位要求,进行诚信申报并与之签订保租房专用合同,承诺在我县辖区或园区无自有住房。
如有意向或疑问,具体详情可咨询:0731-84060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