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商务厅 关于疫情防控期间生活服务业依照相关防控指南开展复工营业的通知

日期:2020-02-12   来源:  湖南省商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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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商务厅关于疫情防控期间生活服务业依照相关防控指南开展复工营业的通知

  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各级生活服务业行业协会,各有关企业: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进入新的关键阶段,做好生活服务行业(包括餐饮、住宿、家政、美容美发、洗涤、足浴按摩、摄影等行业)复工营业过程中的疫情防控工作尤为重要。近段时间以来,商务部等国家部委、全国有关行业商协会、我省有关行业协会根据国家和我省疫情防控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相继制订和发布了行业内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开展营业服务的防控指南、知识汇编等(详见附件1---7,以下统称“防控指南”),为全面加强生活服务业疫情防控工作提供了具体操作规范。为推进上述“防控指南”落地实施,规范开展生活服务业复工营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抓好学习培训。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各行业协会、各生活服务业企业要组织部门、协会工作人员和企业从业人员学习本行业“防控指南”,加强从业人员在疫情防控工作流程、主要环节、标准要求以及自身防护措施等方面的业务培训,做到全面熟悉和掌握“防控指南”,自觉遵守和应用“防控指南”。

  二、严格依照“防控指南”组织复工营业。全省生活服务业企业要在恪守已有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的基础上,严格依照各行业“防控指南”明确的要求规范营业服务,确保复工营业后的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不留盲区、死角。

  三、加强对“防控指南”实施的督促指导。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行业协会要加强复工营业后各相关企业执行“防控指南”情况的检查指导,发现未按“防控指南”复工营业或营业过程中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要督促企业立即整改直到符合“防控指南”明确的要求;对拒不整改落实的可责成企业停业整顿。各相关企业要切实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加强行业自律,规范经营服务,自觉接受当地政府、业务主管部门和街道社区的监督,在全省商贸领域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中发挥好窗口示范作用。

  附件:

  1、《餐饮企业在新型冠状病毒流行期间经营服务防控指南(暂行)》(商务部和国家卫健委联合发布,中国商业联合会等单位制定),网址:https://www.gov.cn/zhengce/

  zhengceku/2020-02/07/content_5475725.htm

  2、《湖南省旅游饭店协会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知识汇编》,网址:https://mp.weixin.qq.com/s/WBmml99hy-dQL4EH68IVuw

  3、《湖南省家政服务行业疫情防控期间营业指南(暂行)》,(湖南省家庭服务行业协会制定)

  4、《美发美容行业在新型冠状病毒流行期间经营服务防控指南(暂行)》(中国美发美容协会制定),网址:

  https://mp.weixin.qq.com/s/cr3o64k6E2xIBj1uslMEvw

  5、《洗染行业在新型冠状病毒流行期间经营服务防控指南(暂行)》(中国商业联合会洗染专业委员会制定),网址:

  www.chinalaundry.cn

  6、《沐浴行业在新型冠状病毒流行期间经营服务防控指南(修订版)》(中国商业联合会沐浴专业委员会制定),网址:https://mp.weixin.qq.com/s/pZj-vIRGZ7bHDT7QVJ9twQ

  7、《中国人像摄影行业在新型冠状病毒流行期间经营服务防控指南(暂行)》(中国人像摄影学会制定),网址:

  https://mp.weixin.qq.com/s/K9OL6_F2HXMBuCO2FUfjcw

  湖南省商务厅

  2020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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