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市场监管行政许可和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工作的通告

日期:2020-02-04   来源:  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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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市场监管行政许可和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工作的通告

  各企业、办事群众:

  为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保护您和家人的健康,同时又能及时快捷地为您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现就疫情防控期间市市场监管部门负责的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工作通告如下:

  一、开辟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应急通道。为支持防疫工作,对具有生产条件的企业申请医用隔离眼罩、隔离衣等防控急需用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开辟应急通道,实行专人负责、科学指导、及时办结。

  二、倡议通过网上申报办理业务。申请人办理企业设立、变更(备案)和注销登记等业务,登录湖南省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业务系统(网址:http://gsxt.hnaic.gov.cn:8004/bsdt/)办理;申请人办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认定(复审)业务,登录湖南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管理平台(http://www.hntskh.com/index.shtml)办理;申请人办理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业务,登录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 备案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125.35.6.80:8080/ftba/itownet/_framework/login.jsp),按系统提示进行填报办理。

  三、如确需到政务服务中心现场办理,建议提前电话咨询及网上预约,了解相关事项办理流程、所需资料、办理地点等相关信息,做好充分准备,减少等待逗留时间。咨询电话:88665053,网上预约:长沙商事服务信息平台(网址:http://ssfw.changsha.gov.cn);

  四、准许延期办理相关许可事项。药品经营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食品经营企业《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生产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在一级响应期间到期或即将到期的,其许可证有效期可延期至一级响应解除后30日内办理,企业应在一级响应解除后立即申请换证。

  五、暂停全市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的考试工作,待解除一级响应后恢复。

  疫情防控期间,您在进入政务服务大厅办理业务时,请自觉佩戴口罩,做好防护措施,配合接受体温检测,服从疫情防控管理,齐心协力打赢防疫攻坚战。

  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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