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龄津贴给付办事指南

日期:2023-05-18   来源:  长沙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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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事项名称:高龄津贴给付

  二、事项类型:行政给付

  三、办理对象:自然人

  四、设定依据:《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高龄津贴制度的通知》(长政办函〔2018〕17号);《长沙县调整高龄津贴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长县民发〔2018〕30号)。

  五、承诺期限:20个工作日(不含公示期)

  六、申请条件:具有长沙县户籍且年龄在8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

  七、申请材料:

  1、长沙县高龄津贴申报审批表(一份,纸质档,收原件);

  2、身份证复印件和户口本复印件(一份,纸质档,核对原件收复印件);

  3、农商银行卡((一份,纸质档,收复印件))。

  八、补贴标准:

  1、80-89周岁老人,每人每月发放高龄津贴100元;

  2、90-99周岁老人,每人每月发放高龄津贴200元;

  3、100周岁及以上老人,每人每月发放高龄津贴500元。

  九、办理地点及机构: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村党建服务中心(社区公共服务中心)服务窗口。

  十、办理程序:

  受理(村/社区)-初审(村/社区)-复审(镇/街道)-审批(县民政局)-办结

  十一、咨询电话:0731-84011361(民政局养老服务科)

       十二、收费标准:不收费

       十三、表格下载:长沙县高龄津贴申报审批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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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县高龄津贴申报审批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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