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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项名称:高龄津贴二、标准依据:《长沙县调整高龄津贴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长县民发〔2018〕30号)
三、补贴标准:
1、80-89周岁老人,每人每月发放高龄津贴100元;
2、90-99周岁老人,每人每月发放高龄津贴200元;
3、100周岁及以上老人,每人每月发放高龄津贴500元。
四、咨询电话:0731-84011361(长沙县民政局养老服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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