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长沙县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部门决算公开

日期:2022-11-07   来源:  长沙县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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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长沙县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长沙县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单位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重点工程、市政工程项目建设与管理的相关政策法规。

(二)负责县域范围内重点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协调调度、监督管理。

(三)负责县域内重点工程项目年度计划完成进度的统计与分析,定期通报重点工程项目建设进度;参与重点工程项目的立项筛选与重点工程项目年度计划的编制。

(四)负责全县重点工程项目建设考核考评。

(五)参与监督重点工程项目的资金使用、投资概算控制、招投标、质量管理和竣工验收等工作。

(六)代表县政府行使代建工程的业主管理职能。

(七)负责除地铁、公路、水利项目外所有县城规划范围内县级财政性投融资建设项目的工程代建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

(八)负责县域范围内受其它投资方委托的工程代建工作。

(九)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长沙县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设部室10个:办公室、财务部、综合监督部、协调调度部、工程建设管理一部、工程建设管理二部、工程建设管理三部、工程建设管理四部、工程建设管理五部、工程建设管理六部。

二级机构一个,为县建设工程服务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长沙县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2021年部门决算

只有本级,二级机构未独立核算,因此,纳入2021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只有长沙县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部门本级。

第二部分

2021年长沙县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部门决算公开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30689.7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895.1万元,减少6%,主要是因为万家丽快速化改造北延线(含电力隧道)工程项目收支减少3178.24万元,海关基础设施项目资金收支增加500万元,鼎功-望城500千伏线路房屋拆迁安置社保资金收支增加670.67万元,东六线下穿调头匝道工程收支增加121.83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30689.7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689.75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30689.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37.73万元,占6.64%;项目支出28652.02万元,占93.3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0689.7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895.09万元,减少6%,主要是因为万家丽快速化改造北延线(含电力隧道)工程项目收支减少3178.24万元,海关基础设施项目资金收支增加500万元,鼎功-望城500千伏线路房屋拆迁安置社保资金收支增加670.67万元,东六线下穿调头匝道工程收支增加121.83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344.2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283.15万元,增长41.92%,主要是因为鼎功-望城500千伏线路房屋拆迁安置社保资金收支增加670.67万元;海关基础设施项目资金收支增加500万元;东六线下穿调头匝道工程收支增加121.83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344.2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万元,占0.12%;城乡社区支出2758.98万元,占63.51%;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500万元,占34.53%;住房保障支出80.26万元,占1.84%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443.62万元,支出决算数为4344.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7.78%,其中:

1、城乡社区事务(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支出(款)城乡事务规划与管理(项)。

年初预算为2443.62万元,支出决算为4344.24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收到海关基础设施项目资金1500万元。

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80.26万元,支出决算为80.26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37.7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86.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8.23%,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社保、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851.1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1.77%,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5.4万元,支出决算为2.16万元,完成预算的40%,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4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未支出接待费用,与上年相比减少0.19万元,减少10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未发生接待费用。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4万元,支出决算为2.16万元,完成预算的5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厉行节约,与上年相比增加0.92万元,增长74.19%,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16万元,占10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0个、来宾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1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6万元,主要是油料费、维修费支出,截止2021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0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26345.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6345.51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50000万元,年中财政调减预算资金23654.49万元,支出决算为26345.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九、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51.13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81.63万元,增长49.45%。主要原因是:单位劳务派遣人员费用列入劳务费用。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万元。开支培训费0.3万元,用于参加政府采购业务培训,人数3人,内容为湖南省政府采购协会举办的采购业务培训;我单位无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预算和开支。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6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部门(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非城区业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2套。

十三、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中心组织对2021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项目2个,共涉及资金332.1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4.4%。

组织对“东六线下穿长永高速通道调头匝道项目”、“万家丽快速化改造北延线(含电力隧道)工程项目”、“安全生产项目经费及外包服务费”等3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32.1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6345.51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我中心指定了专门的项目管理部门和专职管理人员,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和工程成本和工程款支付进度进行了有效控制,顺利完成了2021年度的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作任务,达到项目预定绩效目标。

组织对长沙县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344.2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6345.51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2021年,我中心严格执行财政财务相关制度规定,按照批准的支出预算以及规定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合理安排各项支出,防止和纠正无预算、超预算支出现象,保证人员经费和单位正常运转。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万家丽快速化改造北延线(含电力隧道)工程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6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000万元,年中财政调减预算资金23654.49万元,执行数为26345.5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较好地完成了预期目标,项目持续向好发展。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绩效管理有待提升;二是预算编制不够精准。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强化绩效管理;二是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三是加强项目进度管理;四是强化项目质量管理。

东六线下穿长永高速通道调头匝道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7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21.83万元,执行数为121.8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较好地完成了预期目标。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绩效管理有待提升;二是生态效益不够突出。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强化绩效管理;二是加注重成本管理及项目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加强生态效益把控。

安全生产项目经费及外包服务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7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43万元,执行数为210.28万元,完成预算的86.53%。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通过合理使用专项经费,进一步加强了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意识,提高了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强化了安全生产管理措施,实现了代建项目安全生产零事故目标,被评为“2021年安全生产管理先进单位”。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绩效管理有待提升;二是预算编制不够精准。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强化绩效管理;二是科学合理编制预算。

(3)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2021年度长沙县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见附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机关运行,用当年财政拨款安排的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等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七、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

2021年度长沙县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

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重点工程、市政工程项目建设与管理的相关政策法规。

2.负责县域范围内重点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协调调度、监督管理。   

3.负责县域内重点工程项目年度计划完成进度的统

计与分析,定期通报重点工程项目建设进度;参与重点工程项目的立项筛选与重点工程项目年度计划的编制。

4.负责全县重点工程项目建设考核考评,配合做好市对县考核有关工作。

5.参与监督重点工程项目的资金使用、投资概算控制、招投标、质量管理和竣工验收等工作。

6.负责除地铁、公路、水利项目外所有县城规划范围内县级财政性投融资建设项目的工程代建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代表县政府行使代建工程的业主管理职能。

7.负责县域范围内受其它投资方委托的工程代建工作。

8.负责经县委、县政府授权实施的非经营性于投融资项目(含县城规划范围内政府投融资项目和公路、水项目)的集中统一管理和组织实施工作。

9.指导、督促县委、县政府授权或委托县重设项目事务中心的代建项目等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管理。

10.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年度预算绩效目标

1.坚持“项目为先、项目为重、项目为王”的理念不动摇,全面履行重点工程项目代建、协调等职能,狠抓民生项目建成投用,打造精品优质工程。

2.合理高效使用项目资金,提升项目资金保障能力。加强资金调度,主动服务项目建设,加快项目资金支付进度,促进前期项目尽快开工,在建项目早日投产,满足代建和协调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确保项目专项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合理性和有效性,保障重大项目顺利推进。

3.严格执行单位各项制度,保障日常工作正常运转。

二、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我单位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037.7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186.60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公用经费支出851.1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项目支出

2021年度本单位项目支出28652.02万元,其中海关事务支出1500万元;万家丽路快速化改造北延线(含电力隧道)项目工程款支出26345.51万元;鼎功-望城500千伏线路房屋拆迁安置社保缺口资金670.68万元;东六线下穿长永高速通道调头匝道费用121.83万元;星沙联络线增设声屏障(二期)14万元。

(三)“三公”经费使用情况

“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2021年度我单位“三公”经费支出2.1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1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16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自评结果及得分情况

2021年,我单位坚决贯彻主管部门决策部署,扎实推进重点建设项目,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自评分96分(详见附表1-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为“优”。

(二)预算配置评价

本单位在职人员38人,在职人员控制率为97%,三公经费控制率54%。

(三)预算执行评价

2021年我单位继续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严格执行批复预算,合理安排各项资金,确保了单位的正常运行和专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开展。2021年全年预算执行率99.63 %。三公经费控制率54%,政府采购执行率87%。

(四)预算管理评价

2021年我单位加强新《预算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等学习,规范部门预算收支核算,一是严格执行各项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等各项支出标准,严格按项目和进度执行预算,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和严肃性。二是落实预算执行分析,及时了解预算执行差异,合理调整、纠正预算执行偏差,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三是及时进行预决算公开,按照县统一部署和具体要求,在财政部门预算、决算批复20日内,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了预决算情况。

(五)部门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2021年,中心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的重要决策部署,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创新工作举措、扎实开展整治行动,实现中心项目安全生产“零事故”,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向好。

1.健全安全责任体系。严格按照安全发展约法三章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重新调整了领导班子成员责任分工,明确了安全生产职能职责。

2.强化安全管理措施。一是不定期组织召开了一系列安全专题会议。如:安全生产三年行动工作推进会、“五一”假期安全防范工作部署会。二是完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强化安全管理措施。建立了重大危险源安全专家库,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组织制定了《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岁末年初百日大会战》等工作方案;三是加强考核考评。按照考核办法,每月对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情况进行考核,在年度考核中评选出优秀施工、监理单位、优秀项目管理者进行表彰,形成正向激励。对安全生产工作不重视、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项目进行通报、约谈,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3.加大整治攻坚力度。一是开展领导带队检查。每月由领导班子成员带队,按计划到在建项目工地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下发整改交办单,形成检查材料。2021年共开展领导带队检查200次,发现问题隐患744处,现已全部追踪整改落实到位。二是开展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建立制度措施和突出问题、重大隐患“三个清单”,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要求,2021年中心共开展行动119次,督导问题358处,现已全部整改落实到位。三是开展专项整治。为深刻汲取湖北十堰市“6.13”燃气爆炸事故的深刻教训,6月19日-25日我中心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共91处、资料问题共42处,下发整改交办单15份,由主业工程师进行督促整改,现已形成闭环管理。中心还根据节假日、季节性和施工特点,组织开展了消防安全专项检查、节前安全检查,安全管理部门不定期开展巡查6次等,全面防范事故发生,筑牢安全生产防线。

(六)资产管理情况

反映部门资产的配置、管理、处置等综合情况。包括制度建设、管理措施、配置处置的程序等。

为进一步加强资产管理,建立和完善了资产采购、报废制度,全面开展固定资产清产工作,落实专人负责,规范程序、及时分类登记、建卡确保账实一致,资产报表数据真实、准确、全面。

(七)职责履行评价

2021年,中心建设项目共计66个(含自建项目15个,代建项目51个),项目投资总估算金额为141亿元,年计划投资 28.12亿元,截止12月底已竣工26个项目,完成投资额28.53亿元,占年度计划的101.43%。

(八)履职效益评价

产出情况:2021年本单位代建的政府投融资项目完成投资额约28.53亿元,其中骏豪小学、县检察院、水塘垸综合整治项目等多个项目被评为“湖南省优质工程”。

经济效益:通过厉行节约,努力减少各项支出,确保财政资金的正确使用。

社会效益:通过项目实施,切实保障重点项目建设工作进展顺利。

环境效益:抓好项目建设领域的环境突出问题,结合“蓝天保卫战”等重点工作,加强对中心代建项目施工场地裸露黄土的综合整治,切实落实好“六个100%”要求,对闲置较久的裸露土地采用防尘网覆盖或植草绿化,采取洒水湿法作业,防止扬尘污染,有效改善施工环境,着力提升工地形象,全面打造“天蓝、地绿、路净”的施工工地。

可持续影响:聚焦就业、就医、就学等民生重点,着力解决“床位、车位、学位”等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协助主管部门优化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推动全市社会经济、生态和谐发展。

服务对象满意度:社会民生水平显著提升,城乡居民享受社会公共服务更加便利,满意度达到较好水平。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后期工作计划: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加强预算编制的前瞻性,按照新《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按政策规定及本部门的发展规划,结合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因素,科学、合理地编制本年预算草案,避免预算支出与实际执行出现较大偏差的情况,执行中确需调剂预算的,按规定程序报经批准

相关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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