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征地服务中心
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长沙县征地服务中心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长沙县征地服务中心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三部分 长沙县征地服务中心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第四部分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第五部分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
第六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七部分 名词解释
第八部分 长沙县征地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 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征地拆迁安置管理和土地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制度。
2、受县政府委托,代拟征地方案,代为送达公告文书。
3、做好征地拆迁按期腾地奖励资金、概结算调整费和工作经费的计提工作,报县政府审批后代为发放。
4、协助相关部门参与征地补偿安置争议问题的协调处理。
5、开展征地拆迁安置政策研究和宣传工作。
6、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长沙县征地服务中心只有本级无下设二级机构,中心内设机构有:办公室、财务室、征拆室、法规室。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长沙县征地服务中心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长沙县征地服务中心部门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只有本级预算。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为保障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150.0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50.0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48.5万元,主要是:单位增加2名全额事业编制人员,相对应的工资福利、公用经费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150.0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150.08万元,公共安全0万元,教育0万元,科学技术0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48.5万元,主要是:单位增加2名全额事业编制人员,相对应的工资福利、公用经费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0.08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150.08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1年度无项目预算。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单位本级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2.16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14.81万元,上升54%,主要是:单位增加2名全额事业编制人员,相对应的工资福利、公用经费增加;今年新增其他交通费用55920元;办公设备购置20000元。
2、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1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万元;开支培训费0万元;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
3、“三公”经费预算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20年持平。
4、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8.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5、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20年12月31日,我中心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套。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套。
6、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长沙县征地服务中心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150.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0.0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50.08万元。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