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征地服务中心2020年部门预算说明

日期:2020-02-04   来源:  长沙县征地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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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县征地服务中心

2020年部门预算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长沙县征地服务中心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长沙县征地服务中心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三部分长沙县征地服务中心涉及机构改革部门情况

第四部分长沙县征地服务中心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第五部分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第六部分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

第七部分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八部分名词解释

第九部分长沙县征地服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1、2020年部门收支总表

2、2020年部门收入总表

3、2020年部门支出总表

4、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2020年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10、2020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一、 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征地拆迁安置管理和土地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制度。

 2、受县政府委托,代拟征地方案,代为送达公告文书。

 3、做好征地拆迁按期腾地奖励资金、概结算调整费和工作经费的计提工作,报县政府审批后代为发放。

 4、协助相关部门参与征地补偿安置争议问题的协调处理。

 5、开展征地拆迁安置政策研究和宣传工作。

 6、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长沙县征地服务中心只有本级无下设二级机构,中心内设机构有:办公室、财务室、征拆室、法规室。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长沙县征地服务中心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长沙县征地服务中心部门本级。

三、 涉及机构改革部门情况

2019年度机构改革,我单位由长沙县征地补偿管理办公室更名为长沙县征地服务中心,单位性质由政府办所属正科级事业单位变更为县政府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只有本级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保障机关及属事业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

(一)收入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101.5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1.5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448.42万元,主要是机构改革后项目资金收回财政统筹,不再单独纳入我中心部门预算。

(二)支出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101.5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101.58万元,公共安全0万元,教育0万元,科学技术0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448.42万元,主要是机构改革后项目资金收回财政统筹,不再单独纳入我中心部门预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1.58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101.58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本级  1  行政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27.35 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 7.3    万元,下降 21  %。

2、“三公”经费预算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  1 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  1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0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 万元),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9年减少 7.5 万元,主要是公车改革后2台公务用车上交,从而减少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指标

3、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长沙县征地服务中心部门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2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2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 万元。

4、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9年9月1日,我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  2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2  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 0 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套。

5、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0年长沙县征地服务中心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101.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1.5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01.58万元。

八、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九、长沙县征地服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预算报表(详见附件)


 附件: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相关附件下载:
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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