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三、 涉及机构改革部门情况
第二部分 机关事务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机关事务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负责本级机关的机关事务保障和服务工作,制定本级机关后勤保障服务制度,确定机关后勤服务项目和标准,维护机关工作正常秩序。
(二)、负责全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使用指导,负责县直机关院落办公用房、附属用房、相关土地资产权属的调配、处置,以及办公用房和附属设施、设备的维护维修与改造工作。负责全县机关单位的货物、服务类政府采购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机关资产的管理和处置。
(三)、负责由本单位管辖的县直办公院落安保等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协助相关部门维护县委、县政府大院的环境稳定。
(四)、负责由本单位管辖的县直办公院落的物业管理,指导考评物业服务单位的工作,负责县直机关单位的卫生健康服务工作。
(五)、负责全县公务用车平台的车辆及驾驶员日常管理;负责指导全县公务租赁用车的使用、报备。
(六)、负责县委、县政府及相关部门的会议服务保障工作,负责由本单位管辖的机关干部职工食堂的运营指导和协调。
(七)、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机关事务中心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党建办公室、财务部、资产管理部、工程管理部、物业管理部;两个非独立预算二级机构:长沙县公务用车服务中心、长沙县机关后勤保障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长沙县机关事务中心只有本级,没有其他独立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19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只有长沙县机关事务中心部门本级。
三、 涉及机构改革部门情况
2019年将机关事务管理局承担的行政职能(公共机构节能规划、监督管理工作)划入县发展和改革局,改名为长沙县机关事务中心,对2019年部门决算无影响。
第二部分 机关事务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长沙县机关事务中心2019年度收入总计12352.02万元,支出总计12352.02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816.06万元,增长17%。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2352.02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占总收入的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2352.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352.02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为12352.02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816.06万元,增长17%。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2352.0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816.06万元,增长17%。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2352.0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251.12万元,占99.18%;住房保障(类)支出97.9万元,占0.7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3万元,占0.03%。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352.0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62.7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0989.2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咨询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924万元,支出决算数为913.18万元,完成预算的98.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911.18万元,完成预算的9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万元,完成预算的5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911.18万元,占99.7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万元,占0.2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部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911.1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911.18万元。主要用于全县公务用车管理平台车辆运行费用。截至2019年12月31日,我单位管理的公务用车平台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2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我单位2019年无政府性基金收入及支出。
九、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组织对2019年度财政预算安排资金全面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352.0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989.28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2038.76万元,增长22%。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63万元,开支培训费0.15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69.72万元,其中授予中小企业的合同金额为569.7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金额的100%。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11.5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58.16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9年12月31日,我单位管理的公务用车平台共有车辆7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72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3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一般性支出口径: 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2017年一般性支出压减工作的通知》财预〔2017〕137号文件规定,一般性支出口径包括:302“商品和服务支出”(不含30204“手续费”、30218“专用材料费”、30225“专用燃料费”、30228“工会经费”、30229“福利费”、30240“税金及附加费用”和30299“其它商品和服务支出”);31001“房屋建筑物购建”、31002“办公设备购置”、31013“公务用车购置”、31019“其它交通工具购置”。
第四部分 长沙县机关事务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决算报表用一个excel文档作附件上传)
长沙县机关事务中心
2020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