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接待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日期:2023-03-03   来源:  长沙县接待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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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一、2023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2023年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2023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2023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公务接待工作的办法和规章制度。 

2、负责副部级(实职)及以上领导,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市警备区主要领导来县的接待服务工作。 

3、负责制定县外副县级(实职)及以上领导带团来县的具体接待方案并组织实施。 

4、负责县委、县政府的全局性有关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接待服务工作。 

5、负责全县公务接待工作的指导和协调。 

6、负责全县接待资源基础信息的归集工作。 

7、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长沙县接待服务中心内设机构2个包括:综合室和接待室。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长沙县接待服务中心部门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本部门预算仅含本级预算。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支出既包括保障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长沙县接待服务中心归口管理、面向全县分配的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2023年本部门收入预算443.7万元,其中:本级财政拨款收入443.7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98.21万元,增长28.43%,主要是增加了人员年度绩效奖金的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2023年本部门支出预算443.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11.6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2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9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83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98.21万元,增长28.43%,主要是增加了人员年度绩效奖金的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3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443.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11.61万元,占92.7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28万元,占2.77%;卫生健康支出5.99万元,占1.35%;住房保障支出13.83万元,占3.12%。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3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271.7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工资福利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219.02万元,公用经费52.69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00.21万元,主要是增加了人员年度绩效奖金的支出预算。 

(二)项目支出:2023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172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公务接待费97万元,主要用于县委、县政府日常公务接待支出;服务事业费75万元,主要用于食堂接待及县委办、接待办工作人员用餐支出等。支出较去年减少2万元,主要是单位严格实行厉行节约政策。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3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52.69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92万元,比上年预算上升1.78%,主要是办公经费支出增加。 

(二)“三公”经费预算 

2023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5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2年增加30万元,主要是项目增加。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2023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五)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3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万元,未安排会议费支出;培训费预算0万元,未安排培训费支出;未拟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等。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23年长沙县接待服务中心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44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1.7万元,项目支出172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43.7万元。 

2023年长沙县接待服务中心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172万元,其中:服务事业费75万元,公务接待费97万元,全部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72万元。 

七、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3、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长沙县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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