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接待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长沙县接待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长沙县接待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长沙县接待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长沙县接待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县委、县政府有关接待工作办法和规章制度,制定我县领导机关重要对外接待活动的具体接待方案,并组织实施。
(2)、负责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县人武部(不含内设各科、办、委、室和所属单位)的重要接待任务,具体接待范围和对象根据《中共长沙县委办公室长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文件办理。
(3)、参与县内重大活动、负责县委、县政府的全局性有关重要会议的接待服务工作。
(4)、负责全县接待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工作,发挥接待管理职能。
(5)、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长沙县接待办公室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只有本级。
第二部分 长沙县接待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长沙县接待办公室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长沙县接待办公室2017年度收入总计186.20万元,支出总计186.20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62.98万元,增长51%。
二、关于长沙县接待办公室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86.2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占总收入的100%。
三、关于长沙县接待办公室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86.20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
四、关于长沙县接待办公室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186.20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62.98万元,增长51%。
五、关于长沙县接待办公室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86.2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62.98万元,增长51%。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86.2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82.30万元,占98%;住房保障(类)支出3.90万元,占2%。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91.17万元,支出决算为186.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等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例如: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88.14万元,支出决算为182.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资津补贴及绩效考核奖的调整发放,支出相应增加。
六、关于长沙县接待办公室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6.2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58.7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27.4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咨询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长沙县接待办公室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8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37万元,完成预算的1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09万元,完成预算的1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28万元,完成预算的28%。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4万元,下降74%,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4.28万元,下降8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2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进行了公车改革。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09万元,占8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28万元,占20%。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09万元。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支出。
(2)公务接待费支出0.28万元。主要用于来县考察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2017年共接待国内来访2批次、35人次(包括陪同人员)。
八、关于长沙县接待办公室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7.48万元,比2016年增加4.4万元,增长19%。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增加,导致机关运行经费增多。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部门2017 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6万元,全部为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7 年12 月31 日,本部门无公务用车,无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2017年整体支出186.20万元,支出完全按照相关文件执行,无超标、超预算的行为发生,资金管理规范,达到了预期绩效目标。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长沙县接待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