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接待办公室2016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县委、县政府有关接待工作办法和规章制度,制定我县领导机关重要对外接待活动的具体接待方案,并组织实施。
2、负责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县人武部(不含内设各科、办、委、室和所属单位)的重要接待任务,具体接待范围和对象根据《中共长沙县委办公室长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文件办理。
3、参与县内重大活动、负责县委、县政府的全局性有关重要会议的接待服务工作。
4、负责全县接待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工作,发挥接待管理职能。
5、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长沙县接待办公室是一级预算单位,无二级机构。本单位设科室3个:综合科、管理科和接待科。
三、部门收支概况
2016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为长沙县接待办公室,无二级机构。收入为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支出为办公室基本运行的经费。
(一)收入决算:2016年年终决算数123.22万元,较上年减少0.48万元,下降0.39%,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二)支出决算:2016年年终决算数123.22 万元,较上年减少0.48万元,下降0.39%,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3.2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基本支出:2016年决算数为123.22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五、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为0万元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6年本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08万元,较2015年支出减少2.97万元,下降11.40%,主要原因是工作误餐餐费不再放入“公务接待费”科目核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减少。
2、“三公”经费决算
2016年“三公”经费年终决算数为5.3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5.37万元,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无。
2016年 “三公”经费年终决算数较上年减少3.55万元,减少39.8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决算数较上年减少0.40万元,主要是按财政要求严格“公务接待费”科目核算(工作误餐餐费不再入此目);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决算数较上年减少3.15万元,主要是严格按要求执行了公车管理的一系列规定。
3、政府采购情况
2016年长沙县接待办公室政府采购支出0.7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7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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