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10、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长沙县供销合作社是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能职责如下:
1.拟定全县供销合作社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建立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强化为农服务功能,负责组织和引领县域内供销合作经济的发展。
2.宣传党和政府有关农村经济的方针、政策;向县委、县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农民的合理要求,协调与政府有关部门及其他社会组织的关系,提出有关发展合作社事业的政策建议,深入推进供销系统综合改革工作,维护供销合作社的合法权益。
3.对全县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和农副产品的经营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承担化肥、农药等重要物资的国家商业储备、救灾物资的储备;大力开拓农村市场,促进城乡一体化、农业产业化进程,引导农民有组织地进入市场。
4.指导、扶持和服务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与建设,参与和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和农民经纪人组织;组织、指导乡村综合服务社的建设。
5.负责县供销联社社有资产的经营管理,促进社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6.加强和规范城乡新型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建设,管理、指导再生资源回收网点,促进资源循环和高效利用,改善城乡生态环境;组织再生资源行业的培训;负责推进农村电子商务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培育农村电子商务市场主体;推广电子商务在农村的应用(含电商扶贫);优化农村电子商务的发展环境。
7.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负责组织和引领县域内供销合作经济的发展。
(二)机构设置。
县供销社设置内设机构4个,分别为综合办公室、财务审计部(监事会办公室)、经贸发展部、合作指导部。
1.综合办公室:负责本单位日常事务工作,起草综合性文件;负责文件收发、来信来访、档案管理、政工人事、工会、关协、老干、接待等工作;负责重大会议、重大活动的组织工作;负责本单位年度考核的组织工作;负责组织学习、调查研究、宣传教育及相关材料的起草和上报等工作;负责单位的行政事务、后勤保障管理工作。
2.财务审计部(监事会办公室):负责机关财政预决算编制、日常工作经费开支、项目支出审核;负责本系统公司(企业)财务、会计审计、统计等报表汇总上报,本系统基层社及合作经济组织的统计上报;依法对机关直属单位进行定期经济效益审计、经理离任审计;指导全县供销社内部审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本系统违反财经纪律和经济违法问题进行专项审计处理。负责监事会日常工作,了解并监督理事会对社员代表大会决议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社有资产的保值增值,维护供销社的合法权益。
3.经贸发展部:拟订农村商贸流通发展规划,对农村商贸综合体、城乡社区服务中心的监督管理;管理、指导再生资源回收网点,促进资源循环和高效利用,改善城乡生态环境;负责组织实施农业综合开发供销合作总社项目建设,推动农业产业化生产和经营;负责招商引资、成果推广、市场开发、信息服务等工作:负责指导农副产品购销业务;负责农村电子商务,做好农村电商扶贫相关工作。
4.合作指导部:负责开展供销综合改革和农村合作经济工作,宣传上级党委、政府有关农村经济改革的方针、政策,拟订农村合作经济发展规划;负责指导社属企业和基层社经营管理工作,确保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及生活必需品的供应;负责对领办、引办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管理指导工作;协调基层社与农户的关系,帮助农民群众脱贫致富。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长沙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本部门预算仅含本级预算。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1年年初预算数916.319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16.319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235.9784万元,主要是减少长沙县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中心项目资金。
(二)支出预算:2021年本部门支出预算916.319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916.3194万元,公共安全0万元,教育0万元,科学技术0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235.9784万元,主要是减少长沙县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中心项目资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1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916.319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16.3194万元,占100 %;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占0 %。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1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248.3967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1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667.9227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 1、大化肥淡季储备补贴支出100万元,主要用于完成大化肥淡季储备指标的承储企业补贴;2、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经费支出36万元,主要用于综合改革日常工作经费;3、长沙县农村电子商务发展资金支出100万元,主要用于支持本地龙头企业电子商务发展,支持电商人才培训,支持创建示范网店,开展县域农产品线上消费推广活动;4、长沙县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场地租金支出74.8530万元;5、基层供销社培育壮大工程支出200万元,主要用于对基层社、基层网点的持续支持,促进其长远发展;6、长沙县再生资源支撑体系建设发展引导专项资金支出100万元,主要用于扶持和培育可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龙头企业,开展行业培训,促进再生资源产业化发展;7、离退人员经费补差支出10.4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老干部开展文化、体育、教育、慰问活动等方面;8、劳务派遣人员费用支出36.6697万元,主要用于5名劳务派遣人员工资、保险、奖金等方面;9、供销系统改制后续工作经费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全县供销系统3000余名下岗职工中因病及意外等情况造成的生活困难的职工慰问。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1年本部门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0万元,其中,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占0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占 0%。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本部门机关本级1家行政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63.11万元,比2020年预算58.45万元减少4.66万元,下降7.9%,主要为减少1人预算费用。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1年本部门机关本级1家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 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0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20年持平。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1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2万元,拟召开供销改革工作会议,人数100人,内容为供销改革现状,后期工作推进;培训费预算1万元,拟开展农村电子商务培训,人数50人,内容为直播基本知识等。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1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13.22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9.22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4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 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 0 辆,应急保障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 0 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2021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 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 0 辆,应急保障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 0 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916.31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8.3967万元,项目支出667.9227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