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日期:2019-08-13   来源:  长沙县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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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长沙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长沙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长沙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制定全县供销合作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建立和完善为农业社会化服务的体系,强化为农服务功能。

    2、宣传党和政府有关农村经济的方针、政策;向县委、县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农民的合理要求,协调与政府有关部门及其他社会组织的关系,提出有关发展合作社事业的政策建议,深入推进供销系统综合改革工作,维护供销合作社的合法权益。

    3、组织指导农业生产资料储备、经营,大力开拓农村市场,促进城乡一体化、农业产业化进程,引导农民有组织地进入市场。配合有关部门对全县农副产品生产和经营进行指导和监督。

    4、参与管理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参与和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和农民经纪人组织;组织、指导镇(街道)基层社、村(社区)综合服务社等基层组织建设,加强面向农民生产生活的网络网点建设。

    5、负责农村电子商务、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等管理服务;负责县供销联社社有资产的经营管理,促进社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6、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县供销社设置内设机构4个,分别为办公室、财务审计科(监事会办公室)、经贸发展科、合作指导科。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长沙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18年部门算编制范围的只有长沙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本级。


第二部分  长沙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长沙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长沙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8年度收入总收入840.2万元,支出总计840.2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47.33万元,减少5.3 %。

    二、关于长沙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840.2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占总收入的100%。

    三、关于长沙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84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2.39万元,占本年支出的40 %;项目支出497.81万元,占本年支出的60%。

    四、关于长沙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840.2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47.33万元,减少5.3 %。

    五、关于长沙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40.2 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100%。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47.33万元,减少5.3 %。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40.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36万元,0.04%

    2、农业支出205.26万元,占24.42%。

    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623.37万元,占74.19%。

    4、住房保障支出11.21万元,占1.35%。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19.2万元,支出决算为840.2万元,超出年初预算的6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年中追加安排调资、人员调入等增加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二是部分项目支出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而是根据工作需要,年中追加安排部分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其中:

    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7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05.26万元,超出年初预算135.2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长沙市2017-2018大化肥淡季储备补贴135.26万元。

    2、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91.4支出决算数为329.91万元,超出年初预算的7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基本工资、津补贴与奖金标准调整补发、人员增加2人,支出相应增加。

    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零,支出决算为0.91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主要为特殊贡献奖金。

    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57.8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92.5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根据工作需要,年中追加安排浔龙河供销社股本金35万元。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零,支出决算为0.3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主要退回老干支部党费。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数为零,支出决算为11.21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该项预算放在第2条的类款项中。

    六、关于长沙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42.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87.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54.5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咨询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长沙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7万元,完成预算的8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 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7万元,完成预算的85%。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减少公务接待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 0万元,占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7万元,占8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 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1.7万元。主要用于供销工作交流接待、供销改革商务洽谈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2018年度共接待国内来访29批次、386人次(包括陪同人员)。

    八、关于长沙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4.59万元,比201750.08万元增加4.51万元,增长9%。主要原因是:新增2人增加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 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9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46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8 12 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2018年度年初预算数519.19万元,因调资、人员调入、奖金等调增部门预算收入150.75万元,因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等工作调增浔龙河供销社股本金35万元,长沙市供销合作总社拨入大化肥淡季储备补贴项目资金135.26万元,实际收入预算为840.2万元。支出预算840.2万元,预算完成率100%

    本年度预算审批专项资金项目10个,资金497.81元,绩效指标清晰、细化、可衡量,与年度任务和预算资金匹配。

    支付进度按时序支付,实际支出公用经费与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持平,公用经费控制率100%。三公经费控制率为85%,主要公务接待预算2万元,实际支出1.7万元,实际支出比预算减少0.3元。政府采购实际采购金额为12.99元,预算安排采购经费13.22元,执行率为98%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长沙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长沙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8年决算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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