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8年预算说明

日期:2018-02-23   来源:  县供销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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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基本概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
(二)单位职能职责。

第二部分 长沙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8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1、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2、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3、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4、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5、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6、2018年部门收支总表

7、2018年部门收入总表

8、2018年部门支出总表

9、2018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10、2018年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长沙县供销社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长沙县供销合作社联合攻关社单位概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
    长沙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是县政府直属部门,主要负责全县供销合作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组织指导农业生产资料储备、经营,参与管理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等工作。现有工作人员17人,其中在职在编干部职工11人(参公事业编11人),提前退休人员1人,政府雇员0人,劳务派遣人员5人。退伍安置巡防队员2名。机关设科室:综合办公室、合作指导科、财务审计科、经贸发展科4个,未设立二级机构。
   (二)单位职能职责。
    长沙县供销合作社是政府直属部门。主要职能职责如下:
    1、制定全县供销合作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建立和完善为农业社会化服务的体系,强化为农服务功能。
    2、宣传党和政府有关农村经济的方针、政策;向县委、县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农民的合理要求,协调与政府有关部门及其他社会组织的关系,提出有关发展合作社事业的政策建议,深入推进供销系统综合改革工作,维护供销合作社的合法权益。
    3、组织指导农业生产资料储备、经营,大力开拓农村市场,促进城乡一体化、农业产业化进程,引导农民有组织地进入市场。配合有关部门对全县农副产品生产和经营进行指导和监督。
    4、参与管理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参与和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和农民经纪人组织;组织、指导镇(街道)基层社、村(社区)综合服务社等基层组织建设,加强面向农民生产生活的网络网点建设。
   5、负责农村电子商务、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等管理服务;负责县供销联社社有资产的经营管理,促进社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6、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一级预算单位本级。


第二部分 长沙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8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长沙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第三部分 长沙县供销社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无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无事业单位经营服务等收入;支出既包括保障机关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大化肥淡季储备贴息项目、综合改革建设发展项目等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519.1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19.1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224.62万元,主要是增加综合改革建设发展引导专项资金180万元、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工作经费13.2万元,新增2人增加基本支出31.42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519.19万元,其中,农林水支出519.19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224.62万元,主要是增加综合改革建设发展引导专项资金180万元、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工作经费13.2万元,新增2人增加基本支出31.42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19.19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191.39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327.8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等。其中:
     1、大化肥淡季储备贴息项目70万元,为解决我县化肥常年生产和季节使用的矛盾,满足用肥旺季农业生产和非正常年景救灾用肥的需要,淡储旺供,保证农民的需求,稳定化肥市场。
     2、所属系统改制后续经费项目8.4万元,用于供销系统改制后下岗困难职工慰问支出,关注弱势群体,积极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中的各种实际困难和问题,维护供销系统改制后续稳定。
     3、供销行业培训经费18万元,以促农增收为目的,提高供销系统干部职工理论水平和职业技能,增强抗御市场风险能力,以推广新型农产品市场运作技术和实施主体培训为措施,为供销行业良性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4、离退人员经费补差10.4万元。弥补供销系统离退人员多造成的经费不足,主要用于离退人员活动和生活困难慰问支出。
     5、农资储备专项经费5万元。落实农资淡储政策,负责组织实施农资储备的具体工作,加强计划调控,合理分配农资销售区域,督促指导承储企业农资储备。
     6、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经费36.2万元。积极落实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确定的各项扶持政策,根据出台的长沙县支持供销社改革发展文件要求,促进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体系建设,推动供销社综合改革全面开展。
     7、供销社综合改革建设发展引导专项资金180万元。全面铺开供销合作社新型基层组织建设,新建基层社6个,村级综合服务社60个,农民专业合作社15个,创市级“基层社标杆社”3个,省级“基层社标杆社”1个。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
   本部门2018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本级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91.39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34.22万元,上升21 %,主要为增加2名人员经费。
    2、“三公”经费预算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6.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   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3.5 万元),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7年持平。
    3、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供销社各科室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13.2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9.22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4 万元。
    4、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9月1日,我社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套。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5、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供销社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519.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1.39万元,项目支出327.8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19.19万元。2018年供销社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327.8万元,其中:大化肥淡季储备贴息项目经费70万元,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经费36.2万元,供销社综合改革建设发展引导专项资金180万元,所属系统改制后续经费项目8.4万元,供销行业培训经费18万元,离退人员经费补差10.4万元,农资储备专项经费5万元。其中大大化肥淡季储备贴息项目、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经费、供销社综合改革建设发展引导专项资金等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86.2万元。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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