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林业事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日期:2023-03-03   来源:  长沙县林业事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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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县林业事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一、2023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2023年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2023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2023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办公室。负责机关会议组织、公文制发、信息综合、文电处理、档案管理、机要保密等日常运转工作;起草审核有关综合性文件和重要报告;负责财务核算和财务监督管理、财务审计、资产管理、内控监督等工作;负责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政府采购、干部人事、机构编制、政务公开、信访、工会、老干及督查督办工作;配合纪检监察工作;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内部管理规章制度。

2、林长事务部。承担林长制日常工作,负责统筹县内林长制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和绩效考核等运行工作,协调解决林长制实施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完成县级林长及副林长交办的其它工作。负责指导镇(街)林业站林业事务工作。

3、森林资源部。组织开展中央、省、市有关林业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宣传工作。组织开展森林、荒漠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负责森林分类经营区划、森林经营方案编制。负责生态公益林、天然林和商品林保护、抚育和生态补偿政策实施。负责森林保险工作。负责林产工业、林下经济发展和林产品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拟定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配合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做好森林防火监督检查等相关林业行政管理事务工作。

4、造林绿化部。负责造林绿化、封山育林、退耕还林还草、林业重点生态修复工程、生物防火林带建设、林业技术推广等工作。承担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自然保护地的统计、业务指导等日常工作。指导林木花卉产业发展工作。负责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碳达峰、碳中和)相关工作。

5、森林保护部。组织开展湿地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负责湿地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古树名木保护等工作。负责指导和组织全县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疫情普查工作,负责组织林业有害生物监测、调查、预报工作,负责森林植物检疫技术服务工作。

6、林业调查部。负责森林资源设计、专项调查、检测和评价,负责森林资源建档和数据更新。负责种苗前期踏勘调查。负责做好林业工程或项目设计、验收等工作。配合开展林业违法案件技术调查。配合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做好林业规划相关工作。

(二)机构设置

长沙县林业事务中心内设科室6个包括:内设办公室、森林资源部、森林保护部、造林绿化部、林长事务部、林业调查部6个部室。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长沙县林业事务中心部门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本部门预算仅含本级预算。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支出既包括保障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长沙县林业事务中心归口管理、面向全县分配的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2023年本部门收入预算7,232.22万元,其中:本级财政拨款收入7,232.22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659.45万元,增长10.03%,主要是我单位2022年4月成立,7月份财务核算正式启动,人员划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及项目经费支出,从7月份才从本单位核算,故2023年收入预算有所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3年本部门支出预算7,232.22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3.64万元,农林水支出7,058.8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0.73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659.45万元,增长10.03%,主要是我单位2022年4月成立,7月份财务核算正式启动,人员划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及项目经费支出,从7月份才从本单位核算,故2023年支出预算有所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3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7,232.22万元,其中,农林水支出7,058.86万元,占97.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9万元,占0.95%;卫生健康支出33.64万元,占0.47%;住房保障支出70.73万元,占0.98%。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3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946.86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工资福利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798.03万元,公用经费148.83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628.11万元,主要是我单位2022年4月成立,7月份财务核算正式启动,人员划转,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支出,从7月份才从本单位核算,故2023年基本支出预算有所增加。

(二)项目支出:2023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6,285.36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1、事业发展专项120万元,主要用于林业事务中心发展专项工作经费120万元,用于我单位劳务派遣、技术人员及护林员业务培训等;2、专项业务费5356.36万元,包含生态公益林补偿县级配套580万,主要用于国家、市县级公益林补偿;护林员322万,主要用于护林员支出;政策性公益林和商品林保险49.38万元,主要用于森林保险项目;林业有害生物防治2091.96万元,主要用于松蝎天牛、松材线虫病防控等;湿地保护140万元,主要用于退耕还湿补助;造林绿化713.74万元,主要用于2023年生态环境综合整治等;22年油茶新造县级配套及采伐设计等184万元,主要用于油茶丰产林建设任务采伐设计 等;野生动植物保护142.28万元,主要用于古树名木管护、野生动植物定点救助等;标准化林长办建设30万元,主要用于林长办的建设;环城绿带流转费1103万元,主要用于安沙、黄花、黄兴等五个镇街土地流转费用;3、基本建设类809万,主要用于支付环城绿带生态圈建设工程尾款619万元及示范片绿化建设项目190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31.34万元,主要是我单位2022年4月成立,7月份财务核算正式启动,人员划转,项目经费支出,从7月份才从本单位核算,故2023年项目支出预算有所增加。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3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单位非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未纳入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2023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2年增加2万元,主要是我单位2022年4月成立,2022年无“三公”经费预算,故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有所增加。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95.1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17.1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778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2023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五)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3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2万元,拟召开5次会议,人数40人,会议内容为林长制工作及造林、资源、森保等业务工作会议;培训费预算4万元,拟开展8次培训,人数80人,培训内容为林长制工作及造林、资源、森保等业务工作培训;未拟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等。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23年长沙县林业事务中心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7,232.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46.86万元,项目支出6,285.36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232.22万元。

2023年长沙县林业事务中心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6,285.36万元,其中:2022年油茶新造采伐设计、作业设计、监理验收(部门)30万元,2022年油茶新造县级配套(镇街)154万元,标准化林长办建设(镇街)30万元,护林员补贴资金(镇街)322万元,环城绿带流转费(镇街)1,103万元,环城绿带生态圈建设工程(部门)619万元,林业事务发展专项工作经费(部门)120万元,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镇街)1,167.06万元,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部门)924.9万元,生态公益林补偿县级配套资金(镇街)580万元,湿地保护建设(镇街)140万元,示范片绿化建设项目(部门)190万元,野生动植物保护(部门)142.28万元,造林绿化项目(部门)103.74万元,造林绿化项目(镇街)610万元,政策性公益林和商品林综合保险资金(部门)49.38万元,全部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285.36万元。


七、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3、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相关附件下载:
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1).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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