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一、2023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2023年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2023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2023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金融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分析宏观金融形势、金融政策和全县金融业运行情况,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地方金融业发展的各项政策和工作部署。
2、根据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在行政主管部门指导下,拟订并实施全县金融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以及配套政策和措施。
3、负责落实国家、省、市关于金融业发展相关资金的申请与下达工作。
4、负责联系、协调和服务各类驻县金融机构。
5、负责组织金融机构开展银政企对接,引导、协调和鼓励金融机构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
6、负责推进全县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与发展,承担全县企业上市后备资源培育工作;在行政主管部门指导下,拟订推进企业上市(挂牌)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统筹协调全县企业挂牌、上市、并购等工作。
7、负责推动地方投融资体系建设;牵头推进政府产业引导基金的发展和制度建设。
8、负责协调指导金融创新工作和全县平台公司融资工作。
9、负责协助行政主管部门防范金融风险、维护辖区内金融秩序和金融安全,并承担对应的具体事务性工作。
10、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11、与县政府办的有关职责分工。县政府办牵头负责金融监管及行政审批事项。县金融事务中心负责协助做好维护辖区内金融秩序和金融安全工作,并承担对应的具体事务性工作。
(二)机构设置
长沙县金融事务中心内设机构3个包括:办公室、金融发展部、金融服务部。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长沙县金融事务中心部门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本部门预算仅含本级预算。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支出既包括保障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长沙县金融事务中心归口管理、面向全县分配的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2023年本部门收入预算615.18万元,其中:本级财政拨款收入615.18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784.24万元,降低56.04%,主要是2022年机构改革,长沙县现代服务业发展中心更名为长沙县金融事务中心,现代服务业产业发展、楼宇经济发展、会议会展政策及产业研究职责划转至其他单位,相关人员同步划转。
(二)支出预算:2023年本部门支出预算615.18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0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86万元,金融支出578.4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82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784.24万元,降低56.04%,主要是2022年机构改革,长沙县现代服务业发展中心更名为长沙县金融事务中心,现代服务业产业发展、楼宇经济发展、会议会展政策及产业研究职责划转至其他单位,相关人员同步划转。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3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615.18万元,其中,金融支出578.45万元,占94.0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06万元,占2.29%;卫生健康支出6.86万元,占1.11%;住房保障支出15.82万元,占2.57%。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3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267.18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工资福利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215.28万元,公用经费51.9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37.76万元,主要是本年度人员奖金列入年初预算。
(二)项目支出:2023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348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其他金融发展支出348万元,主要用于纾困解难融资担保专项补贴资金支出、金融业发展专项资金支出、长沙县鼓励和扶持企业上市(挂牌)专项资金支出、促进长沙县金融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经费支出、金融发展工作经费支出。支出较去年减少822万元,主要是2022年机构改革,长沙县现代服务业发展中心更名为长沙县金融事务中心,现代服务业产业发展、楼宇经济发展、会议会展政策及产业研究职责划转至其他单位,相应工作本年度不再预算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3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单位非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未纳入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2023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2年减少0.3万元,主要是厉行节约。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5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6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79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2023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五)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3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2万元,拟召开2次会议,人数300人,会议内容为总结2022年度县区金融工作,部署2023年重点工作;培训费预算5万元,拟开展6次培训,人数200人,培训内容为上市和基金相关业务知识培训;未拟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等。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23年长沙县金融事务中心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615.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7.18万元,项目支出348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15.18万元。
2023年长沙县金融事务中心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348万元,其中:长沙县鼓励和扶持企业上市(挂牌)专项资金150万元,促进长沙县金融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经费15万元,金融发展工作经费68万元,金融业发展专项资金75万元,纾困解难融资担保专项补贴资金40万元,全部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48万元。
七、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3、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一、2023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2023年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2023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2023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