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行政执法局2020年部门决算

日期:2021-10-17   来源:  长沙县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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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

长沙县行政执法局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长沙县行政执法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长沙县行政执法局概况

一、 部门职责

负责城市(城镇)管理、国土、城乡规划、城乡建设、房屋管理、人防、卫生监督、人口和计划生育、商务、农业、水务、畜牧兽医水产、林业、牲畜屠宰、交通运输、公路、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劳动监察、旅游、教育、物价、能源、发改、环境保护等领域的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强制权。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局机关设办公室、执法调度指挥中心、法制科、政工人事科、财务审计科、行政处罚中心、宣教科、后勤保障科、督查科等9个内设机构;下辖18个属地队、行政执法直属大队和行政执法信息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长沙县行政执法局2020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长沙县行政执法局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附后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23558.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716.8万元,增长7.8%,主要是因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需要。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3558.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558.2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比零;事业收入0万元,占比零;经营收入0万元,占比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比零;其他收入0万元,占比零。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355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022.23万元,占80.74%;项目支出4535.97万元,占19.2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比零;经营支出0万元,占比零;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比零。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3558.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716.8万元,增长7.86%,主要是因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需要。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3558.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716.8万元,增长7.86%,主要是因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需要。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3558.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2432.06万元,占95.21%;卫生健康支出0.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19.74万元,后三项占比4.78%。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6972.3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355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行政运行(类)。

年初预算为11686.27万元,支出决算为17893.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3.1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基本人员工资支出预算是年中期分步下达。

2、一般公共服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年初预算为5286.03万元,支出决算为4529.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疫情影响项目调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022.2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6493.0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6.70%,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公用经费2529.1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3.29%,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87.65万元,支出决算为290.16万元,完成预算的74%,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零,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降低行政成本开支,与上年相比零增长。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20万元,支出决算为0.65万元,完成预算的0.0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减少接待开支,与上年相比减少1.25万元,减少6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降低行政成本开支。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387万元,支出决算为289.51万元,完成预算的74.8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车耗损小,与上年相比减少472万元,减少6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购置执法新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65万元,占0.65%,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比零,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89.51万元,占74.8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XX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支出0万元.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65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20个、来宾150人次,主要是执法交流学习和普法宣传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89.5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9.51万元,主要是行政执法巡逻支出,截止2020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8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29.13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76万元,增长7.47%。主要原因是:行政执法工作需要。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0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39万元,用于召开执法业务工作会议,人数100人,内容为执法业务工作部署会议;开支培训费113.87万元,用于开展执法综合素质培训,人数920人,内容为行政执法业务学习。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99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1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77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99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占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99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78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78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主要是执法执勤;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6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报告等……(

按照财政绩效部门要求已公开或其他有关部门要求需随同部门决算一同公开的绩效信息,请作为附件公开)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案件办理及执法奖励专项经费绩效评价报告

根据《长沙县财政关于开展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局按照“专项深入,提升质量、着力实效“的原则,于2020年上半年开展了绩效评价自评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长沙县行政执法局于2016年1月8日正式组建成立,为长沙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将23个部门的行政处罚权集中整合,所有相关专项经费集合为一项,由各办案单位负责实施。

二、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20年度案件办理财政预算金额700万元,实际到位金额700万元,到位率100%;2020年度实际支付693万元,结余项目资金7万元,预算执行率99%。该项目严格按照《长沙县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专款专用。建立了健全财务基础管理制度和约束机制,依法有效地分配、使用财政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证机关有效有序地运行。

三、项目的主要工作。

1、2020年共计立案查处各类违法案件6231起(不含违停抄牌58585起),到位罚没款5435.39万元,移送公安机关案件27起,查办的“何某未经批准擅自开办医疗机构行医案”获评全省卫生健康监督执法优秀案例,查处了全市首例货运车辆故意采取超低速行驶、首尾紧随等方式逃避检测案,全县首例非法捕捞移送涉刑案,开具了全县首张禁烟罚单。一是大力推进污染防治。突出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领域执法监管,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年共计查办环保相关案件4281起,其中查处各类涉河涉水案件233起,移送公安案件6起,联合镇街等职能部门依法取缔散乱污企业12家,清理“三无”船舶67条。同时全力配合环保大考,配合督促86家生态环境部夏季臭氧帮扶企业进行问题整改销号,省环保督察“回头看”期间抽调骨干力量进驻县区迎督组,参与办理信访交办38件。 二是强力开展安全生产。始终保持安全生产高压态势,制定并全力推进《长沙县行政执法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依法严查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突出对危险化学品(危险货物)、燃气渣土、道路交通顽瘴痼疾、仓储物流、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整治,立案查处涉及安全生产相关案件3080起,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危险驾驶、非法经营等案件11起。三是全力奋战文明创建。按照“文明城市提质年”工作要求,以城市文明程度、市民文明素养“双提升”为目标,以厚德星沙建设为抓手,全力开展文明创建工作并积极申报创建市级文明标兵单位。全局共计规范、整治店外经营、流动摊贩2万余次,暂扣共享单车7542台,清理违规车辆15000余台,拆除违章广告907块,办理流动摊贩、店外经营、违规网吧、非法营运等城市管理类案件3069起,违停抄牌58585起。自实施《长沙市城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以来,2020年共办理垃圾分类相关案件36起。四是有力助推平安建设。持续开展扫黑除恶,进一步加强涉黑涉恶线索核查,结合日常执法开展涉黑涉恶线索摸排,及时办结上级部门交办扫黑除恶线索5起。深入开展禁毒工作,突出货运站(场)及物流企业易制毒物品排查,加强对重点物流园和物流企业“实名制”寄递、“星递安”寄递软件运用等方面的督查检查,排查物流站(场)或企业795家次,对物流园货物拆箱检查1600余件;查处物流站(场)及运输企业涉及危险货物或危险化学品的违法案件75起。积极开展 “扫黄打非”,积极落实县“扫黄打非”领导小组工作部署,开展“正道”集中行动、“新风”专项行动,抓好重点时段、重点行业的监管工作,共计查办“扫黄打非”案件15起,收缴侵权盗版书籍400余册,联合公安等部门收缴涉黄卡片1万余张,查办违规发放小卡片案件1起,有效净化县域文化环境。五是聚力推进拆违控违。切实强化违法建设查处,依法履行执法主体责任,查处国土、规划、林业等领域违法建设相关案件497起,其中国土案件移送法院35个,移送纪检41个,移送公安2个。积极配合镇街做好新增违建的防控工作,配合镇街开展即查即拆共计拆除违法建设37.1万平方米,拆除已履行法律程序违法建设114处,拆除约12.01万平方米。全力以赴投入会议会展城拆违攻坚战,精准高效对违建户存在的环境违法、非法占地等其他违法行为予以查处,查处案件35起,拆除违建904处。六是着力强化服务民生。组织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民办教育专项整治,处理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6095起,现场接待投诉者7906人次,办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等劳动领域案件9起,追回工资1953万元(涉及劳动者11305人);办理违规办学案件17起。严格食品安全监管,立案查处各类食品安全违法案件1215起,其中移送公安案件7起,无害化处理问题生猪及其产品13.5吨。

2升级指挥调度平台,畅通执法110投诉举报热线,着力打造“24小时随时接听投诉,30分钟内赶到现场处置”的全天候执法圈,开创“主动做到,随叫随到,不叫也到,处置周到”执法新模式,基本实现投诉举报“小事不出网格,大事不出镇街”,应急处突、投诉办理效率全面提升。2020年全局共受理各类投诉举报37782件,办结率100%,群众满意度达99.47%,同比上升1.68个百分点。二是加大科技支撑,增强执法效能。加强办案信息水平,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片区协作、精细执法”原则,打造大数据执法信息平台,动态更新信息数据,提升执法办案信息化程度。推行并实现部分领域简易执法,开发并实现罚没款缴纳微信支付;完成120家餐饮油烟在线监测设备安装,实现对大型餐饮门店油烟排放在线实时监管;探索非接触性执法,利用在线监测、远程视频、无人机巡查等非现场执法监管手段,提升执法的精准化、智能化水平。三是优化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水平坚决落实“理性执法明态度”、“文明执法传温度”、“精准执法亮水平”、“廉洁执法守底线”四大执法理念,在疫情防控期间,先后制定了《护航市场主体复工复产的若干措施》《关于进一步优化执法检查方式,助力市场主体复工复产、复商复市的工作通知》,多举措积极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制定《长沙县行政执法局信用修复办法实施细则(试行)》,规范信用修复管理,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开展精准普法,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在执法中推广运用主动告知、答疑解惑、释法说理和约谈等精准普法方式,原则上每月10日作为“咨询服务接待日”,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主动服务,面对面解决复工复产市场主体的合理诉求和困难。四是打造单位文化,树立品牌形象。谱写行政执法之歌《守护》,组织开展“青春建功正当时”主题征文活动、“最拼执法人”评选活动等。依托局融媒体工作室,在局微信公众号上开辟《执法直击》《执法故事微讲堂》《党旗飘扬》等栏目,每日围绕典型案例编写原创推文,平均每天阅读量达1000次以上,累计点击量达到110万余次,充分实现“键对键”普法,用指尖传递法治力量。

四、项目的可持续发展情况。

该项目为延续性项目,根据《长沙县人民政府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为保证综合执法实效,该项目属于日常专项,同时我们将做到:1、持续推进综合执法立足归口一门,进一步扩大执法领域改革范围,在更大范围内推动综合行政执法改革。2、完善执法体制机制。规范资金专项管理,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加大内控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和使用效益。3、提高体系运转效率。探索重大疑难案件使用经费保障,加强案件办理力度,切实提升工作效率,形成更大工作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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