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长沙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2023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长沙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研究拟订全县行业的政策措施。
(二)统筹规划全县文化事业、文化产业、旅游业、广播电视业和体育事业、体育产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领域体制机制改革。
(三)管理全县性重大文化、旅游和体育活动,指导全县重点文化、旅游、广电和体育设施建设,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四)指导、管理全县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五)负责推进全县文化、旅游、广电和体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公共服务重大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动,深入实施文化、旅游、广电和体育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六)指导、推进全县文化、旅游、广电和体育科技创新发展,推进全县文化、旅游、体育和广电行业信用体系建设,贯彻实施行业标准和监督检查;负责文化市场、旅游行业、有关文化娱乐场所和文博、艺术等公众聚集场所、文化艺术经营活动、全县公共体育设施、体育活动、体育行业及相关机构等职责范围内安全监督管理。
(七)组织实施文化、旅游和体育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负责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弘扬和振兴。
(八)指导全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大型文化、旅游和体育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推动县域特色文化走出去。
(九)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并开展全县群众性体育活动,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和竞赛,负责全县举办的国际国内重大比赛的组织、指导与协调,组织开展体育科研活动的成果推广,协调组织和监督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
(十)贯彻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组织、指导体育宣传和教育,推动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开展国民体质监测,统筹规划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推动学校体育设施向公众开放。负责全县体育彩票的销售管理。负责全县体育社团的资格审核。
(十一)指导全县文化、旅游、体育和广电行业人才队伍建设。
(十二)管理全县文物事业,指导开展文物的保护、管理、利用工作。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有关职责分工。 与县行政执法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文旅局负责政策拟订、行政许可、行政给付、行政裁决、行政奖励、行政征收、备案登记及公共服务日常管理等行政管理工作,并将其纳入绩效考核事项;管理相对人的信用等级评定;牵头专项整治;牵头突发事件处置;协调上级部门的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负责与县行政执法局协作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工作任务,配合和督促县行政执法局完成涉及行政执法方面的绩效考核事项。县行政执法局负责行使行政处罚权(含相应的行政监督检查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强制权(仅包含实施行政强制措施),负责完成涉及行政执法方面绩效考核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长沙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内设机构10个包括:长沙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局本级),黄兴故居纪念馆,长沙县图书馆,长沙县田汉文化园事务中心,长沙县文化保护和传承中心,长沙县文化馆,长沙县文化体育服务中心,徐特立故居纪念馆,李维汉故居纪念馆,长沙县文旅信息中心。本部门共有编制人数91人,实有人数85人。
(二)决算单位构成
长沙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2023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长沙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本级。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10,545.35万元。与上一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4,022.64万元,下降27.61%。主要原因是人员类经费减少593万元。项目经费预算调减1784.36万元;减少创A经费,旅游宣传,“悦生活 星沙文旅云”运行维护(含数字文化馆总分馆运维),重点民生实施项目智慧社区体育中心建设等项目,减少资金1599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10,545.3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545.35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10,545.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64.08万元,占30.95%;项目支出7,281.27万元,占69.0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0,545.35万元。与上一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4,022.64万元,下降27.61%。主要原因是人员类经费减少593万元。项目经费预算调减1784.36万元;减少创A经费,旅游宣传,“悦生活 星沙文旅云”运行维护(含数字文化馆总分馆运维),重点民生实施项目智慧社区体育中心建设等项目,减少资金159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169.2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8.5%。与上一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3,717.85万元,下降37.6%。主要是因为贯彻财政过紧日子的思想,压缩不必要的开支,尽量将经费投入刚需项目。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169.2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1万元,占0.2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6,114.22万元,占99.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9万元,占0.6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445.94万元,支出决算数为6,169.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3.04%,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港澳台事务(款)台湾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5.66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万元,无法计算完成预算的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度内追加对台交流基地经费涉台教育基地经费及2022年度涉台教育基地专项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44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万元,无法计算完成预算的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2023年离退休干部党组织有关人员工作补贴。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902.14万元,支出决算为955.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9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社会保险缴费经费,2023年机关事业单位增资及补发县委县政府新老宿舍权属人员物业补贴。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图书馆(项)
年初预算为1,084.58万元,支出决算为858.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1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到镇街91万,年内调减114万元。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展示及纪念机构(项)
年初预算为69.6万元,支出决算为63.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7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支出减少,结余资金年底财政收走。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活动(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37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万元,无法计算完成预算的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内追加2023年文化旅游项目。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
年初预算为1,740.31万元,支出决算为1,240.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1.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到镇街423万元,调减115万。
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项)
年初预算为1,478.91万元,支出决算为653.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4.1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到镇街项目经费170万元,年内调减617万元。
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712.26万元,支出决算为740.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3.24%。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内调减项目经费大约900万元。
1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文物保护(项)
年初预算为512.99万元,支出决算为362.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7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到镇街项目经费90万元,年内调减64万元。
1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博物馆(项)
年初预算为491.74万元,支出决算为547.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3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中使用上级资金71万元,未纳入年初预算,本级资金年末财政收走29万元。
1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历史名城与古迹(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0.5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万元,无法计算完成预算的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经费支出途径为上级资金-历史文化名城专项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
1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其他文物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29.62万元,支出决算为268.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7.3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支出途径中使用上级资金172万元,未纳入年初预算,本级资金年底财政收走35万元。
1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群众体育(项)
年初预算为318.79万元,支出决算为249.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19%。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年内调减89万元。
1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广播电视(款)其他广播电视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8.19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万元,无法计算完成预算的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经费支出途径为上级资金,2022年公共文化服务发展专项资金-农村广播“村村响”2022年度运维补助支出,未纳入年初预算。
1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2.14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万元,无法计算完成预算的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经费支出途径均为上级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7.9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万元,无法计算完成预算的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内追加职业年金缴费,未纳入年初预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264.0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839.7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7%,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424.3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3%,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8.8万元,支出决算为6.45万元,完成预算的22.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接待支出,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20.8万元,实际只支出1.5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83万元,增长14.77%,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接待各级调研交流考察的次数较上年有所增加。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与上年持平。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20.8万元,支出决算为1.59万元,完成预算的7.6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接待费支出标准,控制接待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1.06万元,增长20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接待各级调研交流考察的次数有所增加。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8万元,支出决算为4.86万元,完成预算的60.7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车使用次数减少 与上年相比减少0.23万元,下降4.52%,下降的主要原因是较上年比使用率有所下降,相应的维护费用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59万元,占24.65%,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86万元,占75.35%。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单位2023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59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20个、来宾233人次,主要是陈展更新市县评审会,接待益阳市赫山区文旅局“清廉行业”“清廉机关”经验交流活动,财政部科教和文化司调研,配合“4.23世界读书日暨公共图书馆服务宣传周、小说《黄兴》首发式暨新书赏读会活动,文物捐赠仪式接待,考察徐特立清廉故事长廊,马栏山侨界联合会一行公务接待,接待省文物安全检查工作组,徐老玄孙、中数集团一行调研打造徐特立数字博物馆,县委宣传部一行赴省艺校走访接待,县委组织部等来局考察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人员职员晋升接待,接待市委宣传部唐曙光副部长带队到杨立三故居现场考察市级爱教基地,徐特立故居现状装修工程市局验收会,调研、商讨徐特立节目创作公务接待,接待河北留法勤工俭学运动纪念馆,接待湖南教育电视台拍摄专题片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4.8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未购入公务用车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86万元,主要是车辆保险及燃油费用支出,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376.14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4,376.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4,376.14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000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万元,无法计算完成预算的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内追加的2023年第一批地方政府限额(长沙县影珠山景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未纳入年初预算。
2、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5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万元,无法计算完成预算的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经费支出途径为上级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
3、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61.14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万元,无法计算完成预算的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经费支出途径为上级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长沙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2023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并已公开空表。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长沙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24.37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2.57万元,下降0.6%。主要原因是:因人员变动及公务车使用次数减少,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基层党组织活动经费及其他交通费等费用支出减少。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会议费支出0万元,我单位2023年度无会议费支出;2023年本部门培训费支出13.55万元,用于开展文旅系统政府采购培训,长沙县2023年文物安全培训暨消防演练培训,社会体育指导员公益免费培训组织费,2023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费,人数457人,培训内容为社会体育指导员公益免费课程,文物安全培训暨消防演练,政府采购等。举办长沙县第七届机关足球赛,“悦动星沙”长沙县第十六届舞龙比赛,2023年乒乓球混合团体赛,“悦动星沙”2023年第二届全民运动会羽毛球团体赛暨“活力社区.乐在健身”2023年长沙市社区运动会羽毛球选拔赛,开支53.22万元,主要是第七届机关足球赛,舞龙比赛,羽毛球选拔赛款。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长沙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525.3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02.7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22.0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600.4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120.3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8.51%,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814.69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90.2%。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99%,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98%,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85%。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长沙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共有车辆2辆(台),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4台(套)。
十四、关于2023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3年,我单位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按照财政“大绩效”的管理理念,扎实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不断完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建设。一是组织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在源头上做好管控,严格执行“无绩效不预算”的要求,切实做好财政支出的第一道关卡;二是狠抓绩效目标,结合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进一步规范资金绩效管理,确保资金投入与绩效产出结果相匹配、相适应;三是积极开展预算支出绩效运行监控管理,通过自主监控的方式促进绩效目标的实现,同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四是积极参加绩效培训,与其他单位的财务人员进行交流与学习,提高财务人员的预算绩效管理的素质,健全预算绩效管理机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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