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长沙县水利局(本级)决算

日期:2022-11-04   来源:  长沙县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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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长沙县水利局(本级)概况

一、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1年度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长沙县水利局(本级)概况

一、 单位职责

(一)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拟订水利政策和规划,组织编制全县水资源规划、县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县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组织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全县水利行业和镇供水工作。

(三)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县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四)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发布水资源信息。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

(五)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定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制定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六)负责县级水利工程设施的管理。指导全县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开展江河湖泊及河口的治理、开发和保护。组织开展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承担河(湖)长制组织实施具体工作。

(七)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和运行管理。负责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八)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定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制度的实施,组织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九)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组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十)指导协调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跨镇(街道)水事纠纷,指导参与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负责水利工程、河道采砂、农村水电站、库区移民工程、农村供水等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十一)开展水利科技和外事工作。监督实施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

(十二)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 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机构设置

我单位现有内设机构8个,分别是:办公室、政工人事科、水资源管理科、规划计划和建设管理科、财务科、运行管理与监督科、河长制工作科、行政审批科(总工程师室)。

所属事业单位22个,分别是:县水旱灾害防御中心、县水资源技术服务中心(县水质检测中心)、县水利工程建设中心、县水利工程运行服务中心(县水利信息化服务中心)、县水利水电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中心、县河道湖泊堤防管理站、县水土保持预防监测站、县河长制工作事务中心、县红旗水库管理所、县乌川水库管理所、县金井水库管理所、县桐仁桥水库管理所、县白石洞水库管理所、县安沙电力排灌站(县水渡河坝管理所)、县㮾梨电力排灌站、县黄花电力排灌站、县城市防洪管理站(县团结垸堤防管理所)、县赤石河水闸管理所、县回龙垸堤防管理所、县敢胜垸堤防管理所、县果园垸堤防管理所和县水塘垸堤防管理所。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21年单位决算编制范围的只有长沙县水利局(本级)。

第二部分

单位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22754.0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8243.72万元,减少55.38%,主要是因为项目支出的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22754.0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754.01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22754.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086.27万元,占31.14%;项目支出15667.74万元,占68.8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2754.0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8243.72万元,减少55.38%,主要是因为项目支出的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2754.0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8743.72万元,减少27.76%,主要是因为项目支出的减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2754.0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城乡社区支出480.00万元,占2.11%;农林水支出21786.21万元,占95.75%;住房保障支出487.80万元,占2.14%。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6513.8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2754.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82%,其中:

1、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48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资金的追加。

2、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407.57万元,支出决算为1039.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5.0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的追加。

3、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行业业务管理(项)

年初预算为3657.48万元,支出决算为5560.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2.0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的追加。

4、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建设(项)

年初预算为17465.19万元,支出决算为11791.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7.52%,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资金的调减及年终结余资金财政收回。

5、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

年初预算为215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136.9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2.8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资金的调减及年终结余资金财政收回。

6、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前期工作(项)

年初预算为12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2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7、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土保持(项)

年初预算为10.00万元,支出决算为9.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1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收回年终结余资金。

8、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质监测(项)

年初预算为287.84万元,支出决算为213.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4.1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资金的调减及年终结余资金财政收回。

9、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

年初预算为100.00万元,支出决算为92.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2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终结余资金财政收回。

10、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农村水利(项)

年初预算为528.00万元,支出决算为61.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资金的调减及年终结余资金财政收回。

11、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项)

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266.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资金的追加。

12、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信息管理(项)

年初预算为325.00万元,支出决算为251.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2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终结余资金财政收回。

13、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农村人畜饮水(项)

年初预算为810.00万元,支出决算为81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14、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13.71万元,支出决算为433.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2.7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资金的追加。

1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501.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级资金的追加。

16、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项)

年初预算为424.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终结余资金财政收回。

17、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安全监督(项)

年初预算为15.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终结余资金财政收回。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086.2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294.6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8.83%,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保险、年金、住房公积金、抚恤金。公用经费791.6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1.17%,主要包括办公费、办公设备购置、印刷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7.00万元,支出决算为1.55万元,完成预算的22.14%,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7.00万元,支出决算为1.55万元,完成预算的22.1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杜绝浪费,与上年相比减少0.74万元,减少32.3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落实八项规定,规范接待管理,接待费用减少。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55万元,占10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0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55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14个、来宾156人次,主要是慈利县水利局赴长沙县考察学习小型水库标准化管理及样板县创建工作;宿迁市水利局到我局交流水权改革工作;省水利厅督查长沙县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水利部2021年国家水土保持示范视频答辩和现场复核接待;市局水安全保障规划、水资源配置专题调研;省厅2021年度下半年水资源管理和节约用水监督检查;珠江委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复核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

九、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91.63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36.21 万元,降低14.68%。主要原因是维修(护)费、劳务费、公务接待费、差旅费用等的减少。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本单位开支会议费1.00万元,用于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局属各单位述职评议会议,人数约63人,内容为局党组日常扩大会议、局属各单位述职述廉述党建评议会议资料、餐费等。开支培训费7.68万元,用于开展法律法规业务知识等培训,人数90人,内容为业务知识、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生产等授课费、资料费等;用于开展党史教育培训,人数201人,内容为党史教育培训住宿费、授课费、交通费、餐费等;用于开展信息报送、宣传报道等培训,人数66人,内容为网络舆情与应对、党委信息写作等授课费。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37.8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8.1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39.7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37.8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37.81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1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项目全面开展绩效目标自评,共计项目49个,涉及资金19911.95万元。组织对2021年度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组织对2021年度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长沙县预算绩效事务中心委托了第三方机构亚太事务所对2021年度水务防汛信息及网络租赁费(76.85万元)、水务信息系统维护费及山洪灾害信息系统维护费(174.3万元)、小水库水闸(2018-2021)(928.73万元)3个重点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目前这项工作正在进行中。

2)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长沙县水利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较好地完成了目标任务。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各项目自评得分都在九十分以上。比如:县管工程设施运行维护费项目绩效自评得分97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00万元,执行数为4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目标是对县管5座中型水库及灌溉渠道、5个万亩堤垸一线防洪大堤43公里、4处大中型拦河水闸等落实日常维修维护,确保工程设施安全运行;规划设计等前期工作费用绩效自评94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20万元,执行数为12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目标是完成水利行业规划、专项规划、综合规划等相关工作,完成有关项目设计等前期工作,促进水利行业长效发展;农村饮水巩固提升工程县级配套绩效自评得分9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00万元,执行数为996万元,完成预算的99.6%。主要目标是改善全县农村人居环境,尽量让大多数群众饮上方便、洁净的自来水。

3)单位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我单位按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办法》(财预〔2020〕10 号)中《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参考提纲)》、《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湘财绩〔2020〕7号)的要求,于2022年11月04日在长沙县水利局门户网站上公开了我单位2021年度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当年财政拨款安排的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一、2021年度单位决算表

二、2021年度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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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11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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