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水利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日期:2023-03-03   来源:  长沙县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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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一、2023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2023年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2023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2023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拟订水利政策和规划,组织编制全县水资源规划、县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2、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定全县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组织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全县水利行业和镇供水工作。

3、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县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4、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发布水资源信息。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

5、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定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制定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6、负责县级水利工程设施的管理。指导全县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开展江河湖泊及河口的治理、开发和保护。组织开展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承担河(湖)长制组织实施具体工作。

7、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和运行管理。负责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8、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定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制度的实施,组织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9、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组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10、负责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拟定大中型水库移民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利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监督评估等制度,指导监督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

11、指导协调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跨镇(街道)水事纠纷,指导参与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负责水利工程、河道采砂、农村水电站、库区移民工程、农村供水等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12、开展水利科技和外事工作。监督实施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

13、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14、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长沙县水利局内设科室7个,包括:办公室、政工人事科、水资源管理科(河长制工作科)、规划计划和建设管理科、财务科、运行管理与监督科、行政审批科(总工程师室);所属事业单位18个包括:县水旱灾害防御中心、县库区移民事务中心、县水资源技术服务中心(县河道湖泊堤防管理站、县水土保持预防监测站)、县水利工程建设中心、县水利工程运行管理与质量安全监督中心、县河长制工作事务中心、县红旗水库管理所、县乌川水库管理所、县金井水库管理所、县桐仁桥水库管理所、县白石洞水库管理所、县㮾梨电力排灌站、县城市防洪管理站(县团结垸堤防管理所、县安沙电力排灌站)、县赤石河水闸管理所(县黄花电力排灌站)、县回龙垸堤防管理所、县敢胜垸堤防管理所、县果园垸堤防管理所和县水塘垸堤防管理所。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预算为汇总预算,纳入编制范围内的预算单位包括:1、长沙县水利局本级;2、长沙县库区移民事务中心。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支出既包括保障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长沙县水利局归口管理、面向全县分配的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2023年本部门收入预算45,604.05万元,其中:本级财政拨款收入45,604.05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7,428.97万元,增长61.86%,主要是专项经费需求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3年本部门支出预算45,604.05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0.4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09.83万元,农林水支出44,502.6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61.16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7,428.97万元,增长61.86%,主要是专项经费需求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3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45,604.05万元,其中,农林水支出44,502.64万元,占97.5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0.42万元,占0.94%;卫生健康支出209.83万元,占0.46%;住房保障支出461.16万元,占1.01%。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3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6,730.23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工资福利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5,779.39万元,公用经费950.84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2,702.78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的增加。

(二)项目支出:2023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38,873.82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水利建设征地及移民支出337.20万元,主要用于库区移民事务中心项目支出等方面;水利行业业务管理80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开支、河长办日常工作等方面;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2043万元,主要用于泵站、县管工程运行维护等方面;水利前期工作115万元,主要用于水利规划设计前期工作等方面;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454万元,主要用于水资源保护和生态补偿及河道保洁等方面;水质监测88万元,主要用于水质检测等方面;防汛50万元,主要用于防汛抗旱等方面;农村水利10万元,主要用于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方面;信息管理100万元,主要用于水利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等方面;其他水利支出30万元,主要用于水利工程划界确权;水利工程建设34946.62万元,主要用于一期堤防达标加固工程、2021-2023年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白石洞水库新建工程及库区治理工程等方面;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530万元,主要用于中小河流治理等方面;其他项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40万元,主要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饮水安全保障等方面;其他普惠金融发展支出50万元,主要用于长沙县城市防洪日元贷款还本付息等方面。支出较去年增加14,726.19万元,主要是增加堤防达标加固工程(一期)项目。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3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950.84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3.66万元,比上年预算下降0.38%,主要是人员减少,公用经费相应减少。

(二)“三公”经费预算

2023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5.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2年减少2万元,主要是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依照以前年度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合理估算三公经费。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010.49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1,300.36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710.13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2023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五)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3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5.2万元,拟召开5次会议,人数220人,会议内容为调研会、水利系统大型会议、务虚会、述职述廉会、总河长会等;培训费预算10万元,拟开展3次培训,人数220人,培训内容为《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解读与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培训、档案培训、水利系统业务培训等;未拟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等。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23年长沙县水利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45,604.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730.23万元,项目支出38,873.82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5,604.05万元。

2023年长沙县水利局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38,873.82万元,其中:2016-2019年高效节水灌溉项目20.18万元,2017年中小河流治理建设及配套220万元,2019年灌区改造、农村河道沟渠治理、小型水库及水闸改造治理等项目47.28万元,2021-2023年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1508万元,2021-2023年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镇街)95万元,2022年灌溉及引水渠治理项目18.59万元,2022年灌溉及引水渠治理项目(镇街)595.65万元,2022年河道、堤防水毁治理项目361万元,2022年河道、堤防水毁治理项目(镇街)129万元,2022年农村河道治理项目450万元,2022年农村河道治理项目(镇街)100万元,2022年水库泄洪河道治理项目138万元,2022年水库泄洪河道治理项目(镇街)462万元,2023年泵站运行维护费用1308万元,2023年长沙县河道保洁项目200万元,2023年长沙县河道保洁项目(镇街)200万元,2023年度农村河道治理工程612万元,2023年度农村河道治理工程(镇街)58.5万元,2023年农村饮水巩固提升工程400万元,2023年水利工程运行维护费735万元,安沙镇谭坊垸堤防防渗处理工程28.88万元,安沙镇油新河生态治理项目61.89万元,白石洞等四座水库水资源特许经营项目前期工作费51万元,白石洞水库新建工程及库区治理工程4780万元,白竹水库除险加固工程50万元,北山灌区管道灌溉工程61.27万元,北山镇新桥社区盘中坝水毁重建工程11万元,长沙县"美丽乡村河道"治理工程(金井镇蒲塘村青山河段)27.28万元,长沙县2020年农村河道、闸坝、沟渠整治项目95万元,长沙县城市防洪日元贷款还本付息50万元,长沙县洞庭湖区重点排涝能力建设项目50万元,长沙县金井河上游-开慧河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项目50万元,长沙县榔梨电力排灌站防汛仓库及管理用房新建项目300万元,长沙县万亩粮食生产示范片麻林河洪河段生态治理工程550万元,堤防达标加固工程(一期)20000万元,防汛抗旱应急专项经费50万元,福临镇麻林河石牯牛段及主要支流综合治理工程80万元,福临镇石牯牛水闸提质改造建设项目150万元,福临镇西冲水库处险加固工程55万元,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饮水安全保障措施费40万元,灌区与水源工程114万元,灌区与水源工程(镇街)129万元,规划设计等前期工作经费64万元,果园镇果园垸河滩地段垮塌修复工程33.9万元,果园镇羊六嘴撇洪渠(杨泗庙-田汉)整治项目136.46万元,果园垸险工险段及隐患点治理工程18.68万元,河湖长制示范创建项目240万元,红旗水库北干渠大鱼塘村新塘组段改造工程6.95万元,红旗水库春华渡槽应急除险纠偏项目25万元,红旗水库引水渠新开泄洪闸项目5.45万元,湖南省洞庭湖区重点易涝区排涝能力建设高铁新城涝区长沙县敢胜垸防洪圈治理工程400万元,湖南省捞刀河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春华太阳滩段(春华渡槽-横坑桥)工程310万元,花园港水系改造工程23.88万元,黄花镇回龙垸撇洪渠大兴集镇段治理工程80万元,黄兴镇鹿芝岭杨梅渠水系改造工程45万元,黄兴镇沿江山山河口段水毁修复工程10万元,江背镇赤山河福冲段河道治理整治工程60万元,江背镇苦瓜冲水库整治工程10万元,金井河长沙县治理工程550万元,金井水库除险加固工程560万元,金井镇南岳水库清淤工程18万元,金井镇藕塘水库隧洞加固工程9.8万元,金井镇石板河水毁治理工程7.35万元,金井镇湘丰村乡村振兴示范片河道提质改造80万元,离退休工作经费40万元,里仁港春华段生态治理工程15万元,路口镇上杉市河综合治理工程230万元,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配套经费10万元,飘峰灌区节水改造工程60万元,飘峰水库引水渠改造工程18万元,青山铺镇早耕坝水毁修复项目18万元,青山铺镇闸坝水毁修复工程40万元,桑梓河道治理工程9.99万元,水利工程划界确权30万元,水利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及网络租赁费100万元,水质检测运行经费88万元,水资源保护和生态补偿经费20万元,水资源保护和生态补偿经费(镇街)34万元,思慧湖上游河道治理工程5万元,万亩粮食生产基地渠道闸坝提质改造工程6.2万元,万年桥水闸除险加固工程220万元,乌川灌区节水配套改造工程113.77万元,县河长办工作经费40万元,小水源供水能力恢复三年行动及市级山塘清淤整治150万元,新屋昌组至报母桥组河道护砌工程6.78万元,榨山港黄兴市场群段应急处险工程80万元,战备水库泄洪渠河道治理55万元,胭脂港河道治理工程9.89万元,白石洞水库长效实物补偿133万元,白石洞水库林地代管费102.2万元,水库移民补助项目45万元,小水库移民困难扶助项目57万元,全部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8,873.82万元。

七、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3、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长沙县水利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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