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长沙县知识产权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日期:2022-11-07   来源:  长沙县市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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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长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长沙县知识产权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长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长沙县知识产权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市场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实施质量强县战略、食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指导全县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负责权限范围内的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特种设备、计量器具许可管理;负责权限内食品生产、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环节的行政许可;负责权限内药品流通环节的行政许可;负责权限内医疗器械经营单位、特种设备、计量器具的行政许可及备案工作。

(四)负责反不正当竞争工作。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五)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行为。组织打击有关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指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

(六)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推进质量强县战略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协助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和缺陷产品召工作。

(七)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管理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全县监督抽查工作。落实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后管理。

(八)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全县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按规定权限协助、配合、参与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

(九)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组织制定食品安全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负责食盐专营管理和食盐安全监督管理。

(十一)负责权限范围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标准管理和质量管理。负责监督实施药典以及国家、省等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分类管理制度。负责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负责监督实施化妆品生产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十二)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组织查处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违法行为,依职责组织指导查处其他环节的违法行为。

(十三)负责权限范围内的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和处置工作。

(十四)负责统一管理全县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依职责管理全县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五)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依法承担长沙地方标准的相关工作,指导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工作。根据法定职责,对标准的制定进行指导监督,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推行采用国际标准。

(十六)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规范检验检测市场, 完善检验检测体系,对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监督检查。

(十七)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认证认可工作。负责推动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实施和各项自愿性认证活动的开展。维护认证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全县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有关活动。

(十八)负责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 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十九)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系统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和合作。

(二十)承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法定职责。负责全县特种设备、餐饮服务、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等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监督管理。

(二十一)负责价格监督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价格和收费的政策和法律、法规;依权限负责抽查及专项价费检查、价格和收费政策执行情况检查、市场价格行为检查(包含明码标价、紧急价格干预等)。

(二十二)负责知识产权工作。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推进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落实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的政策和措施。负责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动知识产权信息传播利用,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有关事宜。负责保护知识产权。落实全县严格保护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相关工作,负责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组织指导商标、专利执法工作。负责知识产权创造运用。按权限负责全县商标、专利和原产地地理标志的管理,开展知识产权运营体系建设,指导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评议,规范知识产权交易和无形资产评估,促进知识产权转移转化。

(二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长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长沙县知识产权局)局机关内设科室18个,分别为:办公室(信息中心)、财务科、组织人事科、法规科、行政审批服务科、信用监管科、市场规范科(网络交易监督管理科)、知识产权广告监督管理科、标准质量计量认证监督管理科、消费者权益保护科、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科、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科、食品流通安全监督管理科、食品消费安全监督管理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药械化安全监督管理科、药品使用和不良反应监督管理科、执法大队;派出机构12个,分别为:星沙市场监督管理所、泉塘市场监督管理所、湘龙市场监督管理所、安沙市场监督管理所、黄兴市场监督管理所、㮾梨市场监督管理所、黄花市场监督管理所、路口市场监督管理所、金井市场监督管理所、福临市场监督管理所、北山市场监督管理所、江背市场监督管理所;下设全额拨款事业单位6个,分别为:长沙县食品药品安全检测中心、长沙县市场质量监督检验及计量检定所、长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中心、长沙县消费者权益保护服务中心、长沙县知识产权服务中心、长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二)决算单位构成。长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长沙县知识产权局)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1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只有长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长沙县知识产权局)本级。

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13080.8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103.43万元,增长9.21%,主要是因为追加新进人员的人员经费及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基数上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13080.83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13080.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021.98万元,占61.33%;项目支出5058.85万元,占38.6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3080.8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103.43万元,增长9.21%主要是因为追加新进人员的人员经费及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基数上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3080.8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103.43万元,增长9.21%,主要是因为追加新进人员的人员经费及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基数上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3080.8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535.75万元,占95.83%;住房保障(类)支出545.08万元,占4.17%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507.98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3080.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7.58%,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知识产权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0.8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追加2021年知识产权战略推进专项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知识产权事务(款)知识产权宏观管理(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2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追加2021年知识产权战略推进专项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知识产权事务(款)商标管理(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追加2021年知识产权战略推进专项资金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知识产权事务(款)其他知识产权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720万元,支出决算为71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64%,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企业未达到补助标准,未给予补助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88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收到县本级其他部门单位拨付2021离退休干部党组织有关人员工作补贴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1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收到县本级其他部门单位拨付“大学带小学,家乡亲子情系列活动补助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3960.78元,支出决算为747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8.7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级追加2020年度及2021年度绩效考核等奖金、2021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增资及2020年度乡镇工作补贴等。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75万元,支出决算为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机关服务(项)。

年初预算为342万元,支出决算为4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9.2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门预算内部调增后勤保障专项经费。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主体管理(项)。

年初预算为400万元,支出决算为52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0.5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门预算内部调增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经费。

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秩序执法(项)。

年初预算为345万元,支出决算为209.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0.8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打击传销专项经费年初预算部分经费直接由县财政下拨至乡镇市场监管执法相关工作经费从上级执法办案补助资金中列支一部分,本级预算少量剩余

1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

年初预算为176万元,支出决算为1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质量基础(项)。

年初预算1699.5万元,支出决算为16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2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市场监督检测经费年初预算中部分经费直接由县财政下拨至乡镇质量强县专项经费因部分企业未达到奖补标准,部门预算内部调减部分资金。

1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药品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44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追加2021年中央药品监管补助资金。

1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质量安全管理(项)。

年初预算为160万元,支出决算为1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6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门预算内部调减特种设备监督检查专项经费

1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食品安全管理(项)。

年初预算为385万元,支出决算为864.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4.4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长沙县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本级追加食品安全监管专项经费。

1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699.62元,支出决算为256.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6.72%,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食品药品安全奖励专项经费年初预算中部分经费直接由县财政下拨至乡镇;食品安全协管员补助专项经费年初预算全部经费直接由县财政下拨至乡镇;部门预算内部调减食品药品安全专项巡查组经费及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经费。

1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545.08万元,支出决算为545.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021.9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943.0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6.55%,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公用经费1078.9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3.45%,主要包括办公费、咨询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基层党组织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85.5万元,支出决算为70.36万元,完成预算的82.29%,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0.12万元,完成预算的1.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与上年相比减少0.86万元,减少87.7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单位更加严格规范公务活动用餐。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9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6台达到固定资产报废年限的车辆因审批手续未办理完毕,未编制2021年度公务用车购置采购预算;与上年相比增加49万元,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底原6台达到固定资产报废年限的车辆审批手续办理完毕,购置6台新执法车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75.5万元,支出决算为21.24万元,完成预算的28.1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6台执法车辆达到固定资产报废年限,未使用与上年相比减少8.09万元,减少27.5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在用公务车辆尤其是执法车辆车况不佳,使用率大大降低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12万元,占0.17%,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70.24万元,占99.83%。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12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3个、来宾30人次,主要是迎接上级调研、考核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70.2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49万元,单位本级更新公务用车6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24万元,主要是公务车辆的加油、维修及保险支出,截2021年12月31日,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1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单位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78.94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48.16万元,增长4.67%。主要原因是:在职人数较上年增加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4.92万元,用于召开长沙县市场监管工作会议,人数300人,内容为2020年度工作总结及监督先进表彰用于召开全县食品安全工作会议,人数200人,内容为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动员;用于召开全系统工作暨培训会议,人数350人次,内容为提升全系统干部政治素养、业务能力和综合水平的培训;用于召开优化营商环境暨行政审批业务培训会议,人数70人次,内容为商事制度改革政策解读及行政审批业务操作培训。开支培训费4.91万元,用于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培训,人数100人,内容为党史学习专题培训;用于开展知识产权培训,人数200人,内容为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用于开展信用建设工作培训,人数36人,内容为“信用长沙”平台操作培训;用于举办质量强县专题培训,人数40人,内容为卓越绩效管理专题培训;用于举办食品安全培训班,人数为240人,内容为组织全县食品安全协管员进行培训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97.8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00.9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946.8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092.3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7.26%,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092.39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1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84.31%。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车辆21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7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4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19个,共涉及资金5058.8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组织对打击传销经费”“宣传教育培训经费”等19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058.8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预算绩效目标申报合理,项目资金管理规范,项目实施运行合规,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较好。

组织对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080.8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合理,财政资金运行规范有序,资金使用效率较高。

部分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市场监督管理事务:反应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方面(包括工商管理、质量技术监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支出。

6、知识产权事务:反应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支出。

部分附件

1、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长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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