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长沙县知识产权局)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日期:2021-02-19   来源:  县市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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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长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长沙县知识产权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长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长沙县知识产权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长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长沙县知识产权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1、2021年部门收支总表

2、2021年部门收入总表

3、2021年部门支出总表

4、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2021年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10、2021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长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长沙县知识产权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市场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实施质量强县战略、食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指导全县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负责权限范围内的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特种设备、计量器具许可管理;负责权限内食品生产、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环节的行政许可;负责权限内药品流通环节的行政许可;负责权限内医疗器械经营单位、特种设备、计量器具的行政许可及备案工作。

4、负责反不正当竞争工作。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5、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行为。组织打击有关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指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

6、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推进质量强县战略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协助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和缺陷产品召回工作。

7、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管理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全县监督抽查工作。落实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后管理。

8、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全县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按规定权限协助、配合、参与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

9、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组织制定食品安全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10、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负责食盐专营管理和食盐安全监督管理。

11、负责权限范围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标准管理和质量管理。负责监督实施药典以及国家、省等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分类管理制度。负责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负责监督实施化妆品生产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12、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组织查处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违法行为,依职责组织指导查处其他环节的违法行为。

13、负责权限范围内的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和处置工作。

14、负责统一管理全县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依职责管理全县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5、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依法承担长沙地方标准的相关工作,指导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工作。根据法定职责,对标准的制定进行指导监督,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推行采用国际标准。

16、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规范检验检测市场, 完善检验检测体系,对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监督检查。

17、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认证认可工作。负责推动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实施和各项自愿性认证活动的开展。维护认证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全县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有关活动。

18、负责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 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19、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系统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和合作。

20、承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法定职责。负责全县特种设备、餐饮服务、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等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监督管理。

21、负责价格监督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价格和收费的政策和法律、法规;依权限负责抽查及专项价费检查、价格和收费政策执行情况检查、市场价格行为检查(包含明码标价、紧急价格干预等)。

22、负责知识产权工作。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推进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落实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的政策和措施。负责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动知识产权信息传播利用,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有关事宜。负责保护知识产权。落实全县严格保护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相关工作,负责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组织指导商标、专利执法工作。负责知识产权创造运用。按权限负责全县商标、专利和原产地地理标志的管理,开展知识产权运营体系建设,指导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评议,规范知识产权交易和无形资产评估,促进知识产权转移转化。

23、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长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机关内设科室18个,分别为:办公室(信息中心)、财务科、组织人事科、法规科、行政审批服务科、信用监管科、市场规范科(网络交易监督管理科)、知识产权广告监督管理科、标准质量计量认证监督管理科、消费者权益保护科、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科、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科、食品流通安全监督管理科、食品消费安全监督管理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药械化安全监督管理科、药品使用和不良反应监督管理科、执法大队;派出机构12个,分别为:星沙市场监督管理所、泉塘市场监督管理所、湘龙市场监督管理所、安沙市场监督管理所、黄兴市场监督管理所、㮾梨市场监督管理所、黄花市场监督管理所、路口市场监督管理所、金井市场监督管理所、福临市场监督管理所、北山市场监督管理所、江背市场监督管理所;下设全额拨款事业单位6个,分别为:长沙县食品药品安全检测中心、长沙县市场质量监督检验及计量检定所、长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中心、长沙县消费者权益保护服务中心、长沙县知识产权服务中心、长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长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长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

第二部分  长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长沙县知识产权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既包括保障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打击传销、宣传教育等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9507.98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较去年增加1111.76万元,主要是政策刚性兑现长沙县县长质量奖导致质量强县专项经费收入预算大幅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9507.98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支出较去年增加1111.76万元,主要是政策刚性兑现长沙县县长质量奖导致质量强县专项经费支出预算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507.98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4505.86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5002.12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1、打击传销经费180万元,主要用于“无传销县”的创建目标和传销活动动态清零等方面;2、宣传教育培训经费75万元,主要用于药械化科普宣传、商标广告宣传及组织行业人员培训等方面;3、市场监管信息化建设176万元,主要用于依据职责公布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信息以及部门信息化体系建设等方面;4、优化营商环境专项400万元,主要用于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及打包工作人员工资福利的发放等方面;5、市场监督检测经费1324万元,主要用于食品、药品、工业产品、计量器具等的检测,对全县农残速测室和兽残速测室以及海吉星国际农产品检测中心、水渡河农贸市场农产品检测中心的运营补助、基层快检室硬件建设及全县农畜产品速测规范管理培训等方面;6、市场监管执法专项经费150万元,主要用于打击假冒伪劣侵权行为、整治无证无照和虚假违法广告,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等方面;7、特种设备监督检查专项经费160万元,主要用于电梯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督抽查等方面;8、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经费30万元,主要用于对全县范围内食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隐患进行全覆盖排查方面;9、消费者委员会工作经费15万元,主要用于“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以及消费维权投诉等方面;10、后勤保障专项经费342万元,主要用于更换补充执法装备及制式服装、局机关及食检中心物业外包服务、部门标准化建设等方面;11、质量强县专项经费375.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质量月”、“世界标准日”宣传活动,举办质量标准培训以及政策刚性兑现长沙县县长质量奖;12、行政执法人员专项经费231万元,主要用于执法人员的执法岗位及加班补助;13、老干部管理费用专项经费45万元,主要用于部门离退休干部的慰问及组织老干部活动等方面;14、专利专项资金700万元,主要用于专利授权资助、知识产权战略实施项目资助以及国家、省、市专利奖项配套奖励;15、知识产权(含“双打”)经费20万元,主要用于全县“双打”、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工作经费、知识产权培训费、宣传费、外出培训交流费,专家评审等方面;16、食品药品安全奖励专项经费50万元,主要用于对食品药品类案件的举报者进行奖励;17、食品安全监管专项经费385万元,主要用于全县的食品安全监管、教育培训,食品产业标准化补助及食品安全城市示范创建补助等;18、食品药品安全专项巡查组经费243.62万元,主要用于县委、县政府专门成立食品药品安全专项巡查组工作经费;19、食品安全协管员补助专项经费100万元,主要用于对全县范围内村(社区)食品安全协管员的工作补助费用。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

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局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79.54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104.18万元,上升10.68%,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人员公务交通补贴纳入2021年度部门预算。

2、“三公”经费预算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85.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75.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75.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0年增加15.5万元,主要是长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一般执法执勤车辆使用年限过长,导致维修维护成本增加。

3、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1年本部门预计会议费5万元,用于召开食安创建工作会议,人数约200人,内容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动员;预计培训费5万元,用于开展在职工作人员春季培训,人数约200人,内容为进行市场监管业务培训。

4、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长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546.8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64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906.8万元。

5、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底,我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1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17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4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1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6、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长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9507.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05.86万元,项目支出5002.12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9507.98万元。

2021年长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5002.12万元,其中:打击传销经费180万元、宣传教育培训经费75万元、市场监管信息化建设176万元、优化营商环境专项400万元、市场监督检测经费1324万元、市场监管执法专项经费150万元、特种设备监督检查专项经费160万元、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经费30万元、消费者委员会工作经费15万元、后勤保障专项经费342万元、质量强县专项经费375.5万元、行政执法人员专项经费231万元、老干部管理费用专项经费45万元、专利专项资金700万元、知识产权(含“双打”)经费20万元、食品药品安全奖励专项经费50万元、食品安全监管专项经费385万元、食品药品安全专项巡查组经费243.62万元、食品安全协管员补助专项经费100万元。全部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002.12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四部分  长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长沙县知识产权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1、2021年部门收支总表

2、2021年部门收入总表

3、2021年部门支出总表

4、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2021年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10、2021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长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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