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审计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

日期:2024-03-31   来源:  长沙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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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一、2024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2024年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2024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2024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县关于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领导全县的审计工作;根据上级审计机关部署,结合本县实际,制定审计业务制度和工作规划,组织行业或专项资金的审计或审计调查;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2、负责对全县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全覆盖,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对中央、省、市、县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

3、向县委审计委员会提出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报告。向县人民政府县长提出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向县委、县人民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县直有关部门、镇(街道)党(工)委和政府(办事处)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4、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1.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 2.县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决算草案,县直部门和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草案、其他财政收支情况以及财政转移支付资金; 3.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4.县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县属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情况;县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的境外资产、负债和损益;县驻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 5.使用县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 6.县人民政府投资和以县人民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结算和决算,县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 7.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 8.县人民政府管理的和其他单位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9.县人民政府接收的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 10.按规定对县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及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审计; 11.县直各部门及其下属单位的财务收支和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及其效益; 1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县人民政府的授权,审计集体经济组织资产、负债和损益; 13.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县审计局进行的审计。

5、负责上级审计机关授权的审计项目和专项审计调查项目的组织实施。

6、为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组织行业审计、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并向上级审计机关、县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7、向县人民政府报告和向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提出制定和完善有关政策、宏观调控擋施的建议。

8、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

9、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县人民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

10、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11、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督促指导各单位建立实施内部审计制度。

12、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13、组织开展投资项目稽查,对执行投资政策及规定、财政建设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14、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长沙县审计局内设机构8个包括:办公室、财政审计科、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科、计划执行科、法规审理科、电子数据审计科、政府投资科、审计事务中心。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长沙县审计局2024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1、长沙县审计局本级。2、审计事务中心。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支出既包括保障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长沙县审计局归口管理、面向全县分配的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2024年本部门收入预算1,781.7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81.73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530.25万元,增长42.37%,主要是一是由于2023年预算的其他审计事业费和审计专项费用都是在年中进行了增补,今年年初预算参照去年实际发生额预算;二是专业技术人员的三年聘期激励今年到期,在预算中进行测算申报;三是今年劳务派遣人员支出在预算中单独列支,不再从单位公用经费中自行解决。。

(二)支出预算:2024年本部门支出预算1,781.7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94.5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4.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6.5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6.11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530.25万元,增长42.37%,主要是增补其他审计事业费、审计专项费用的缺口部分,增加了专业技术人员聘期激励和劳务派遣人员开支。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4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1,781.73万元,比上年增加530.25万元,上升42.37%,主要原因是增补其他审计事业费、审计专项费用的缺口部分,增加了专业技术人员聘期激励和劳务派遣人员开支。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工资福利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024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1,291.2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60.21万元,公用经费131.02万元,比上年增加254.75万元,上升24.58%,主要是专业技术人员的三年聘期激励于今年到期,需今年发放三年的全部聘期激励;劳务派遣人员开支单独列支,不再从单位公用经费中自行解决。

(二)项目支出:是指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2024年年初预算数490.5万元比上年增加275.5万元,上升128.14%,主要是由于2023年在年初预算时未按预算拨付,年中增补了该项费用。其中:审计业务490.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与审计相关的各项业务支出、上级各级部门临时增派的审计项目支出和支付对村(社区)、学校、医院开展财政财务收支审计聘请事务所专业人员费用的支出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4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131.02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22.16万元,下降14.47%,主要是人员公用经费定额预算减少1万元/人/年。

(二)“三公”经费预算

2024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3年减少2万元,主要是上年度“三公”经费支出较少,按比例进行调减。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7.6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37.6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2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2024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五)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4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5万元,拟召开内审工作专题培训会,组织各镇街、县直机关内审人员约100人左右参会;培训费预算8万元,拟参加上级审计机关组织的业务培训,约40人左右参加;未拟举办节庆、晚会、赛事活动等,经费预算0万元。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24年长沙县审计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1,781.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91.23万元,项目支出490.5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781.73万元。

2024年长沙县审计局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490.5万元,其中:其它审计事业费170万元,审计外勤专项经费120万元,审计专项费用200万元,智慧审计大数据分析平台费0.5万元,全部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90.5万元。

七、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3、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一、2024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2024年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2024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2024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相关附件下载:
长沙县2024年部门预算批复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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