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长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部门决算

日期:2023-10-13   来源:  长沙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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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长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长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2022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第一部分 长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1.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名义发布的公文;负责县政府和县政府办的文件流转工作;负责县政府工作部门和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公章归口管理工作。

(二)协助县政府领导处理日常工作,负责部门、镇(街道)间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负责县政府领导调研活动组织和调研情况分析汇总工作,负责政务信息收集、整理、总结上报工作;负责县政府有关工作报告及领导讲话稿的起草和审核工作;负责编辑《长沙县人民政府公报》。

(四)负责对上级和本级政府制定的方针、政策执行情况和部署的重要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负责领导批示件的督查落实;负责县政府重要会议的会风督查。

(五)负责县政府各种重大会议和县政府领导参加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及事务性工作。

(六)负责县政府日常接待、政务值班和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工作。

(七)负责组织办理县人民代表大会议案、人大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县政协委员提案、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书。

(八)负责拟订征地方案;负责发布征地公告并报市人民政府征地办公室备案;负责审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负责协调处理征地补偿安置争议;负责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补偿安置工作。

(九)负责金融监管及行政审批事项办理行政效能投诉工作。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长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内设机构8个包括:经研室(加挂综合信息科,对外称县人民政府经济研究室)、督查室(对外称县人民政府督查室)、行政科、政务室、秘一科、秘二科、金融监管科、征地补偿管理科。本部门共有编制人数62人,实有人数57人。

(二)决算单位构成

长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长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2,627.37万元。与上一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533.23万元,下降16.87%。主要原因是2021年机构改革,下属二级机构金融事务中心划转至县现代服务业发展中心,项目经费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2,627.3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27.37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2,627.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79.85万元,占94.39%;项目支出147.52万元,占5.6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627.37万元。与上一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533.23万元,下降16.87%。主要原因是2021年机构改革,下属二级机构金融事务中心划转至县现代服务业发展中心,项目经费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627.3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一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533.23万元,下降16.87%。主要是因为2021年机构改革,下属二级机构金融事务中心划转至县现代服务业发展中心,项目经费减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627.3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01.37万元,占87.5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8.22万元,占2.98%;卫生健康支出42.53万元,占1.62%;住房保障支出205.25万元,占7.81%。(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267.01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627.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7.37%,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854.37万元,支出决算为2,043.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9.2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追加基本工资、奖金等人员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151万元,支出决算为146.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29%。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经费结算不及时,跨年度结算导致项目经费结余。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62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经费。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10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经费。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78.22万元,支出决算为78.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

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42.53万元,支出决算为42.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140.89万元,支出决算为140.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4.36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房补在年初没有预算,年中根据实际情况追加经费预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479.8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186.1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8.16%,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公用经费293.7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1.84%。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91万元,支出决算为3.9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与上年相比减少0.25万元,下降100%,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俭原则,未产生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3.91万元,支出决算为3.9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与上年相比增加0.41万元,增长11.71%,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公务车年代久远,维修费用较高。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91万元,占10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单位2022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0个、来宾0人次,我单位2022年度无公务接待费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9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我单位2022年未购置新车,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91万元,主要是公务车维修费、加油费、过路过桥费、洗车费、保险费支出,截至2022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长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并已公开空表。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长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3.72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36.44万元,增长14.1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发放了2020年和2021年应休未休年休假费用,此费用在公用经费中列支。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2年本部门会议费支出0.9万元,用于召开办公室主任会议、长沙县安全生产大检查“百日攻坚”行动暨重点工作推进会、全县半年度经济形势分析会,人数200人,会议内容为对全县安全生产的重点工作进行铺排、对全县经济情况进行重点梳理及分析。2022年本部门培训费支出0.3万元,用于开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人数8人,培训内容为事业单位人员网络培训。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等。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长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3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9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9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8.21%,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9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8.21%。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长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共有车辆2辆(台),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2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

(套)。

十三、关于2022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22年,在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迎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为主题主线,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落实伟明省长“高、准、强、好”和“四有四明白”工作要求,以“四比四看”为抓手,着力打造模范过硬的政治机关、能参善谋的服务机关、高效运转的效能机关、美美与共的文明机关,为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湖南提供了服务保障和智慧力量。从评价情况来看,预算执行有效,完成情况较好,基本达到预算绩效目标。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预算管理工作还需加强。部门预算编制欠审慎,调整幅度较大。主要原因是由于政策性追加基本工资、奖金等人员经费。

2、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有待继续优化。主要是部分业务科室对预算绩效目标的设定和各项指标的理解不到位,针对一级指标,很难形成行之有效的二级指标和三级指标,以致无法衡量项目效果,影响客观评价。

3、预算绩效评价应用有待继续加强。绩效评价通常在项目完成后进行,绩效评价结果很难改变预算使用效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

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

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22年决算公开报表.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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