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人社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日期:2018-05-30   来源:  长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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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沙县人社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长沙县人社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长沙县人社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1、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2、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3、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4、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5、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6、2018年部门收支总表

  7、2018年部门收入总表

  8、2018年部门支出总表

  9、2018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10、2018年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长沙县人社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长沙县人社局单位概况

  • 主要职能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拟订本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性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对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进行综合管理、监督指导、协调服务。

  贯彻执行就业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拟订全县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与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推进全县促进就业、全民创业工作,组织落实就业援助制度、职业资格制度及相关政策措施,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镇、街道促进就业创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负责全县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制度的组织实施,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组织实施,负责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组织实施,负责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组织实施,负责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及大病保险制度的组织实施,负责职工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制度的组织实施。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办法并监督实施,制定基金内控制度,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县社会保险信息化建设。

  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工作,完善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负责全县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政策,组织拟订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牵头拟订县属国有企业经营者收入分配政策,拟订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核准纳入县财政统一发放工资范围的同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补贴标准和离退(职)休费。

  负责人力资源和人事、公务员统计工作,负责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制定全县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按照管理权限,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和引进工作,综合管理本县引进国(境)外智力工作,参与人才管理工作。

  负责全县军队转业干部接收安置、管理服务和教育培训工作,协调落实军队转业干部随调随迁家属的政策性安置;负责执行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政策,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维稳工作,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负责全县公务员(含参公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综合管理,组织实施公务员(含参公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录、考核、培训、奖惩等政策法规,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和特殊人员安置,组织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组织实施全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实施政府奖励制度。

  组织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

  长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属长沙县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全县人事人才、就业创业服务、社会保险管理服务、劳动关系协调等工作。内设科室9个,分别是办公室、财务科、法规科(行政审批科)、就业促进科、社会保险科、综合监督科、公务员与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工资福利科。下属二级机构15个,分别是县就业服务中心、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县工伤保险服务中心、县企业社会保险工作局、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工作局、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县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县失业保险服务中心、县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险服务中心、信息中心(县社会保障卡管理服务中心)、县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中心、县劳动保障监察服务中心、县创业服务中心、县农村社会保险工作局。

  •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长沙县人社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局属事业单位预算。

  纳入长沙县人社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长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本级和长沙县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长沙县人社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1、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2、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3、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4、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5、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6、2018年部门收支总表

  7、2018年部门收入总表

  8、2018年部门支出总表

  9、2018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10、2018年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详细请见附件下载)

  第三部分  长沙县人社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一)收入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3920万元,较上年增加964万元,增加32%。均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二)支出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3920万元,较上年增加964万元,增加32%。均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920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2447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1473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仲裁专项经费支出20.4万元,用于仲裁办案费用,包括鉴定费、勘验费、差旅费、仲裁文书表册印制送达费、宣传教育费、仲裁设备购置开支、办案补贴等。企业改制办借调人员工作经费支出6.3万元,用于改制办人员借调至我单位的工作经费。《考勤手册》工本费13万元,用于全县机关工作人员每人一册的《考勤手册》开支。人事招聘、选调费支出120万元,用于开展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支出。公务员培训经费支出60.4万元,用于按市局规定对乡科级及以下在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培训支出。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培训费9.4万元,用于对当年新进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开展专门业务培训。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经费6万元,用于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走访慰问等工作。预算外成本支出180万元,用于招聘考试制卷费、考务费等。薪酬调查费用15万元,用于长沙县130余家企业的薪酬调查工作。专场招聘会和人才交流会支出39.2万元,用于就业服务大型招聘会前期宣传、会议布展、设施租赁、气球横幅等开支,以及为我县企事业单位人才引进、人才交流工作而举办的综合性大型人才交流会支出。就业服务“新三化”经费支出1.4万元,用于全县公共就业服务基层平台建设开支。创业专项费用625.5万元,用于对创业企业、创业基地的扶持及创业服务体系建设。城乡居民医保工作经费支出89.1万元,用于城乡居民医保工作经费、下拨镇街医疗保险工作经费、系统维护费升级费等。社会化管理费49.3万元,用于局本级和下拨镇街企业退休人员支出。社保经办机构专项经费44万元,用于社保经办机构参保资料印刷费、系统软件维护费、举报奖励、银行手续费、文书邮寄费、会务培训费、门户网站、微信平台、12333系统专项费用、征缴中心数字证书费等。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经费50万元,下拨镇街用于农保参保缴费、相关工作考核经费。社保一站式窗口专项经费,用于政务中心社保窗口事项整合,实现一窗受理、集中办理。向社会购买服务的方式提供标准化、专业化的服务的开支。星沙人才网一体化平台开发维护费9.9万元,用于星沙人才网站及星沙人才微信平台设计、开发、管理,硬、软件设施的购置等费用支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经费44万元,用于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人事代理费20万元,用于我县的大学生村官、引进人才以及教育系统聘用制教师档案存放在我局人力资源中心的人事代理工作支出。人才服务经费20万元,用于人才新政宣传及窗口工作人员津贴。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为0。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局本级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920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964万元,上升32%,增加的主要原因为项目支出增加。

  2、“三公”经费预算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57万元,较上年减少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3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运行费43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三公”经费下降的主要原因为公务接待费减少3万元,使得“三公”经费本年度比上年度预算减少5%。

  3、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我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8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5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30万元。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长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14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473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473万元。

  5、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9月1日,我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8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套。

  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是指部门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附件下载:长沙县人社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报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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