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

日期:2024-03-31   来源:  长沙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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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一、2024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2024年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2024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2024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提出“三农”工作的政策、战略与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三农”工作的综合协调。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

2、调查研究“三农”工作中的困难与问题,综合情况,提出建议;掌握、反应“三农”工作动态与信息,总结并推广典型。

3、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负责对全县农业机械、畜牧水产养殖及畜禽屠宰、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等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4、统筹指导扶贫开发工作。负责制定扶贫开发政策、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精准扶贫工作督查考核评估,指导推动专项扶贫、行业扶贫、产业扶贫和社会扶贫。组织对外对口扶贫帮扶工作。负责县内农业产业扶贫开发工作。

5、研究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6、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农业产业化发展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7、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负责渔政监督管理。

8、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发布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贯彻执行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9、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10、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指导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贯彻执行农业生产资料、兽药质量、兽药残留限量和残留检测方法国家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11、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县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12、负责农业投资管理。编制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13、负责农田建设项目管理。负责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

14、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15、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牵头农业劳动模范的推荐申报与管理工作。

16、组织参与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有关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对外交流合作,具体执行有关农业援外项目。

17、负责对全县农业机械、畜牧水产养殖及畜禽屠宰、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等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18、负责执行植物检疫任务,农业植物疫情普查、监测、预报预警、发生防控信息报告与发布的具体工作,负责农作物病虫害防控体系建设与运行管理、病虫害监测预报、病虫情报发布防治技术业务范围指导、农药(械)科学安全使用及其他植保新技术试验推广等工作。

19、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长沙县农业农村局内设科室10个包括:办公室、计划财务科、政工人事科、工会联合会、法规科(行政审批科)、农村改革与经营管理科、乡村振兴促进科、畜牧水产业管理科、农业发展管理科、农机管理科。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长沙县农业农村局部门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本部门预算仅含本级预算。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支出既包括保障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长沙县农业农村局归口管理、面向全县分配的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2024年本部门收入预算14,858.5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858.51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13,226.05万元,降低47.09%,主要是农林水项目支出预算减少。

(二)支出预算:2024年本部门支出预算14,858.5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72.6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60.23万元,农林水支出13,234.6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91.03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13,226.05万元,降低47.09%,主要是农林水支出预算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4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14,858.51万元,比上年减少13,226.05万元,下降47.09%,主要原因是农林水支出预算减少。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工资福利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024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5,913.2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338.92万元,公用经费574.35万元,比上年增加238.78万元,上升4.21%,主要是劳务派遣费用纳入了人员经费预算。

(二)项目支出:是指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2024年年初预算数8,945.24万元比上年减少13,464.83万元,下降60.08%,主要是各个项目预算均有调减。其中:其他农业农村支出2,688.4万元,主要用于乡村振兴、美丽宜居村庄建设等方面;农业生态资源保护82.92万元,主要用于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生态循环农业示范、测土配方肥推广、化肥减量增效试验示范等方面;病虫害控制250.9万元,主要用于实施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及绿色防控融合技术等方面;农产品质量安全80.5万元,主要用于引导农民在农业生产中合理使用农业化学投入品,降低农业生产成本,促进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相衔接,减少环境污染,改善全县农业生态环境,促进全县农业可持续发展等方面;农业结构调整补贴58万元,主要用于农业结构调整等方面;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57万元,主要用于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等方面;农村水利1,056万元,主要用于改善全县农田水利基础设施,粮食产能提高,水资源利用率提高,确保全县粮食生产安全等方面;其他农林水支出2,536.7万元,主要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方面;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1,540万元,主要用于脱贫户(监测对象)增收工作,主要花在春季、秋季“雨露计划”补助发放,就业(灵活性公益岗位、公益性岗位),易地搬迁集中安置点(金井、高桥),消费帮扶等方面;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94.82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宅基地管理、建立起现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体系、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等方面;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50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村务监督委员会与村纪检小组运行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4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574.35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67.1万元,下降22.54%,主要是劳务派遣经费纳入了人员经费预算。

(二)“三公”经费预算

2024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6.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2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3年减少0.5万元,主要是公务接待费减少。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36.05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6.2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229.85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3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2024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五)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4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4万元,拟召开粮食生产、村社分账改革、病虫害防治等业务工作会议;培训费预算5万元,拟召开事业单位人员培训、专技人员继续教育培训、退休人员老年大学培训等其他业务性培训;未拟举办节庆、晚会、赛事活动等,经费预算0万元。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24年长沙县农业农村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14,858.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13.27万元,项目支出8,945.24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4,858.51万元。

2024年长沙县农业农村局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8,880.14万元,其中:2022-2023年市级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冬春修项目1,056万元,病虫害防治14万元,长沙县2023年“民办公助”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项目(到镇街)242万元,长沙县2023年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美丽宜居村庄)建设(到镇街)2,080万元,长沙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项目38.5万元,春华镇里仁港流域治理项目30万元,村级党风廉政建设及村纪检监督组织专项经费(到镇街)500万元,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30万元,动物防疫专项经费项目35万元,对口帮扶1,330万元,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工作经费140万元,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资金项目70万元,和美乡村、人居环境工作经费70万元,禁捕退捕工作经费7万元,禁渔巡护员公益性岗位补贴(到镇街)42.64万元,劳模津贴及目标管理10.8万元,粮油生产专项资金57万元,农产品质量安全与执法检查32万元,农村经管工作专项经费项目(到镇街)94.82万元,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经费(到镇街)2,506.7万元,农机事业项目68万元,农科教结合项目14万元,农业资源与环境管理和耕地质量建设14.5万元,三湘农产品安全专项10万元,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28万元,退捕渔民医保补贴(到镇街)2.28万元,无害化处理财政补贴201.9万元,乡村振兴产业人才专项15万元,有毒有害垃圾回收处置经费140万元,全部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945.24万元。

七、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3、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见附件。



长沙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3月31日

相关附件下载:
长沙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部门预算批复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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