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长沙县农业农村局部门决算

日期:2022-11-07   来源:  长沙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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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长沙县农业农村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长沙县农业农村局单位概况

一、 部门职责

长沙县农业农村局(以下简称县农业农村局),对外加挂长沙县乡村振兴局牌子。中共长沙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委农办)设在县农业农村局,接受中共长沙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

县农业农村局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提出“三农”工作的政策、战略与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三农”工作的综合协调。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

(二)调查研究“三农”工作中的困难与问题,综合情况,提出建议;掌握、反应“三农”工作动态与信息,总结并推广典型。

(三)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负责对全县农业机械、畜牧水产养殖及畜禽屠宰、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等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四)统筹协调全县乡村振兴,美丽宜居村庄建设;组织申报实施县级农业综合开发、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民宿产业财政扶持项目;负责县级生态移民工作;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负责防止返贫监测与帮扶工作;协调对口帮扶工作;组织申报、实施产业帮扶财政扶持项目;负责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管理、各级重大现代农业项目计划申报和建设管理、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有关统计与分析工作;开展农村创业创新工作;负责全县现代农业重大产业发展项目服务工作;牵头开展农业项目(含现代农庄)招商引资服务工作。负责信息化和智慧农业建设工作。

(五)研究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六)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负责渔政监督管理。

(七)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发布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贯彻执行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八)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九)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指导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贯彻执行农业生产资料、兽药质量、兽药残留限量和残留检测方法国家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十)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县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配合有关部门制定血吸虫病防治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十一)负责农业投资管理。编制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十二)负责农田建设项目管理。负责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

(十三)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四)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牵头农业劳动模范的推荐申报与管理工作。

(十五)组织参与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有关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对外交流合作,具体执行有关农业援外项目。

(十六)负责对全县农业机械、畜牧水产养殖及畜禽屠宰、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等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十七)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长沙县农业农村局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工人事科、计划财务科、法规科(行政审批科)、农村改革与经营管理科、农田建设科、畜牧水产科、种植业管理科、农机管理科、农业资源管理科、科教与信息科。下设事业单位: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动物卫生检疫中心、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农村经营服务中心、畜牧兽医站(长沙县兽药饲料服务站)、湖南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长沙县分校(长沙县农业机械化学校)、长沙县农业科学研究所。

(二)决算单位构成。长沙县农业农村局2021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1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只有县农业农村局本级。

第二部分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一)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35237.8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5638.54万元,减少13.79%,主要是因为项目支出的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35237.8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5237.85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35237.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524.49万元,占18.52%;项目支出28713.36万元,占81.4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5237.8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5638.54万元,减少13.79%,主要是因为项目支出的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5237.8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5638.54万元,减少13.79%,主要是因为项目支出的减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5237.8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14万元,占0.0004%;农林水支出33220.38万元,占94.27%;交通运输支出24.8万元,占0.07%;商业服务业等支出560万元,占1.59%;住房保障支出399.1万元,占1.13%;粮食物资储备支出1033.43万元,占2.93%。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5237.85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5237.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纪检监察事务经费的追加。

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857.69万元,支出决算为1170.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6.5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的追加

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2672.09万元,支出决算为4841.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1.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的追加

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

年初预算为2560万元,支出决算为2294.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61%,决算数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资金调减及年终结余资金财政收回

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病虫害控制(项)。

年初预算为895万元,支出决算为1080.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0.7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资金的追加

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产品质量安全(项)。

年初预算为220万元,支出决算为219.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7%,决算数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资金调减及年终结余资金财政收回

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2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资金的追加

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生产发展(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119.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资金的追加

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村合作经济(项)。

年初预算为450万元,支出决算为440.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98%,决算数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资金调减及年终结余资金财政收回

1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产品加工与促销(项)。

年初预算为250万元,支出决算为197.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86%,决算数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资金调减及年终结余资金财政收回

1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村社会事业(项)。

年初预算为249万元,支出决算为2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06%,决算数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资金的追加

1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项)。

年初预算为389万元,支出决算为445.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51%,决算数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资金的追加

1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田建设(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98.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资金的追加

1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982.2万元,支出决算为6407.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52.35%,决算数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资金的追加

15、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农村水利(项)。

年初预算为5000万元,支出决算为5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年初预算数持平

16、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扶贫事业机构(项)。

年初预算为100万元,支出决算为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决算数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资金调减及年终结余资金财政收回

17、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910万元,支出决算为5765.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8.14%,决算数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资金的追加

18、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资金的追加

19、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750万元,支出决算为560.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4.78%,决算数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资金调减及年终结余资金财政收回

20、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92.5万元,支出决算为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27%,决算数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资金调减及年终结余资金财政收回

21、交通运输支出(类)成品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成品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资金的追加

22、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资金的追加

2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9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级资金的追加

24、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粮油物资事务(款)其他粮油物资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33.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级资金的追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524.4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658.5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6.73%,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公用经费865.9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3.27%,主要包括办公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4.5万元,支出决算为9.46万元,完成预算的38.61%,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5万元,支出决算为4.95万元,完成预算的9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接待开支。与上年相比减少2.03万元,减少29.0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接待开支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19.5万元,支出决算为4.51万元,完成预算的23.1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了公务用车运行费用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95万元,占20.2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95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32个、来宾415人次,主要是接待全国肥料质量监督、秸杆综合利用专家组评估、畜禽粪污资源项目调研、全国厕所革命现场会筹备接待、湘西吉首农业局前来考察、农业部市场信息司来县考察等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4.5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1万元,主要是公务车维护维修费用、公务车过路费、公务车年检费等支出,截止2021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31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九、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64.95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25.05万元,降低2.82%。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差旅费等费用的减少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1.61万元,用于召开人大调研全县粮食生产现场会议,人数16人,内容为调研全县粮食生产、用于召开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工作座谈会人数11人,内容为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工作的安排、乡村振兴和城乡融合体系项目评审会议,三资监管平台试点会议,人数25人,内容为乡村振兴和城乡融合体系项目评审及三资监管平台试点工作安排;开支培训费1.01万元,用于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培训,人数8人,内容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学习、开展退休人员老年大学培训,人数26人,内容为老年大学学费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32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5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70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6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32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324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9.77%,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62.58%,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7.65%。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部门(单位)共有车辆31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3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小型轿车、小型客车、载货汽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计29个,涉及资金31349.14万元。组织对2021年度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组织对2021年度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2)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我部门按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办法》(财预〔202010 号)中《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参考提纲)》、《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湘财绩〔20207号)等文件要求,于2022年11月在长沙县农业农村局门户网站公开了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部分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当年财政拨款安排的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附件

附件一:2021年度长沙县农业农村局部门决算表

附件二:2021年度长沙县农业农村局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长沙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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