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农业农村局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日期:2021-02-19   来源:  长沙县农业农村局
字体大小:


目  

第一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2021年部门预算表

12021年部门收支总表

22021年部门收入总表

32021年部门支出总表

4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2021年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102021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长沙县农业农村局(以下简称县农业农村局),为正科级,对外加挂长沙县扶贫开发办公室牌子。中共长沙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委农办)设在县农业农村局,接受中共长沙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承担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组织开展“三农”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

县农业农村局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提出“三农”工作的政策、战略与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三农”工作的综合协调。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

(二)调查研究“三农”工作中的困难与问题,综合情况,提出建议;掌握、反应“三农”工作动态与信息,总结并推广典型。

(三)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负责对全县农业机械、畜牧水产养殖及畜禽屠宰、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等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四)统筹指导扶贫开发工作。负责制定扶贫开发政策、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精准扶贫工作督查考核评估,指导推动专项扶贫、行业扶贫、产业扶贫和社会扶贫。组织对外对口扶贫帮扶工作。负责县内农业产业扶贫开发工作。

(五)研究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六)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农业产业化发展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七)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负责渔政监督管理。

(八)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发布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贯彻执行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九)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十)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指导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贯彻执行农业生产资料、兽药质量、兽药残留限量和残留检测方法国家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十一)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县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配合有关部门制定血吸虫病防治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十二)负责农业投资管理。编制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十三)负责农田建设项目管理。负责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

(十四)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五)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牵头农业劳动模范的推荐申报与管理工作。

(十六)组织参与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有关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对外交流合作,具体执行有关农业援外项目。

(十七)负责对全县农业机械、畜牧水产养殖及畜禽屠宰、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等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十八)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县农业农村局设12个内设机构:办公室、政工人事科、计划财务科、法规科(行政审批科)、农村改革与经营管理科、农村社会事业促进科、农田建设管理科、畜牧水产业管理科、种植业管理科、农机管理科、农业资源管理科、科教与信息科。

下设事业单位:1、长沙县农业综合技术推广服务中心。2、长沙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3、长沙县动物卫生检疫中心。4、长沙县扶贫开发事务中心。5、长沙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6、长沙县农业科学研究所。7、湖南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长沙县分校(加挂长沙县农业机械化学校牌子)。8、长沙县畜牧兽医站(加挂长沙县兽药饲料管理站牌子)。9、长沙县农村经营服务中心。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长沙县农业农村局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本部门预算仅含本级预算。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1年本部门收入预算27678.4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1678.4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6000   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580万元,主要是县政府对生态扶贫移民工程增加了专项资金投入

(二)支出预算:2021年本部门支出预27678.48万元,其中,农林水事务支出27678.48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580万元,主要是县政府对生态扶贫移民工程增加了专项资金投入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1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21678.48万元,其中,农林水事务支出21678.48万元,占100 %。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1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3479.78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1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18198.7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一般项目支出11306.2万元,主要用于种植业产业发展专项1124万元,茶叶产业发展专项1000元,养殖业发展200万元,大围子猪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专项40万元,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700万,动物防疫专项150万元,病虫害防治专项45万元、农业资源与环境和耕地质量保护69万元,专业渔民禁渔期救助资金40.7万元,对口帮扶专项支出2000万元,主要用于对口沅陵县、龙山县帮扶;专项扶贫资金1010万元,休闲农业产业扶持专项450万元,民宿产业发展专项600万元,农产品加工企业扶持专项250万元,农机事业专项250万元,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建设专项200万元,农产品安全体系建设等专项160万元,农产品质量安全与执法等专项60万元,农民教育、农科教结合专项资金57.5万元,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320万元,村级党风廉政建设专项690万元,农村经管工作经费450万元,集体经济示范村配套60万元,推进新型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奖励专项300万元,农业综合开发建设项目1000万元,其他项目80万元基本建设项目支出6892.5万元,主要用于乡村振兴示范镇村创建1800万元,“民办公助”小农水项目5000万元,里仁港春华面源及收集渠建设项目92.5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1年本部门政府性基金支出预6000万元,其中,农林水支出6000万元,占100 %。具体安排情况如下:用于生态扶贫移民搬迁6000万元。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1年本部门机关本级运行经费741.5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02.5万元,下降12.14%,主要是原乡镇动物防疫站职能职责划转到镇(街道),相关运行经费不纳入本单位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1年本部门机关本级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4.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9.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9.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1三公经费预算较2020年增加12.5万元,主要公务用车运行费用较上年增加,原因是2021年工作需要保留了农机监理、动物防疫等业务用车4台,比2020年增加4台车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1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5万元,拟召开人大调研全县粮食生产会议,人数30人,内容为粮食生产调研召开巩固脱贫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会议,人数100人,内容为脱贫成果衔接乡村振兴;召开农业农村工作推进会,人数150人,内容为农业农村工作当前形势与规划等。培训费预算8万元,拟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人数150人,内容为继续教育开展农技骨干培训80人,内容为农业技术骨干专业提升;用于业务科室其他培训,人数150人,内容为业务工作衔接、提升等。无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经费预算0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1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190.2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39.4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150.8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0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28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25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1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27678.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79.78万元,项目支出24198.7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表

12021年部门收支总表

22021年部门收入总表

32021年部门支出总表

4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2021年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102021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相关附件下载:
长沙县农业农村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附表.xlsx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
  • 政府查号台

    政府查号台

  • 站点地图

    站点地图

  • 总访问量

    今日访问量

    今日访客数

  • 长沙县网上群工部
  • 长沙市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主办:长沙县人民政府
承办:长沙县大数据中心
网站技术支持电话:0731-84075602
网站标识码:430121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