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农业农村局2020年部门预算说明

日期:2020-02-04   来源:  长沙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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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涉及机构改革部门情况

四、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名词解释

、长沙县农业农村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1、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2、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3、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4、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5、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6、2020年部门收支总表

7、2020年部门收入总表

8、2020年部门支出总表

9、2020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10、2020年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一、 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长沙县农业农村局(以下简称县农业农村局),为正科级,对外加挂长沙县扶贫开发办公室牌子。中共长沙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委农办)设在县农业农村局,接受中共长沙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

县农业农村局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提出“三农”工作的政策、战略与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三农”工作的综合协调。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

(二)调查研究“三农”工作中的困难与问题,综合情况,提出建议;掌握、反应“三农”工作动态与信息,总结并推广典型。

(二)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负责对全县农业机械、畜牧水产养殖及畜禽屠宰、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等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三)统筹指导扶贫开发工作。负责制定扶贫开发政策、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精准扶贫工作督查考核评估,指导推动专项扶贫、行业扶贫、产业扶贫和社会扶贫。组织对外对口扶贫帮扶工作。负责县内农业产业扶贫开发工作。

(四)研究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五)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农业产业化发展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六)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负责渔政监督管理。

(七)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发布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贯彻执行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八)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九)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指导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贯彻执行农业生产资料、兽药质量、兽药残留限量和残留检测方法国家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十)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县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配合有关部门制定血吸虫病防治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十一)负责农业投资管理。编制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十二)负责农田建设项目管理。负责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

(十三)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四)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牵头农业劳动模范的推荐申报与管理工作。

(十五)组织参与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有关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对外交流合作,具体执行有关农业援外项目。

(十六)负责对全县农业机械、畜牧水产养殖及畜禽屠宰、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等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十七)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县农业农村局设12个内设机构:办公室、政工人事科、计划财务科、法规科(行政审批科)、农村改革与经营管理科、农村社会事业促进科、农田建设管理科、畜牧水产业管理科、种植业管理科、农机管理科、农业资源管理科、科教与信息科

下设事业单位:1、长沙县农业综合技术推广服务中心。2、长沙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3、长沙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更名为长沙县动物卫生检疫中心。4、长沙县扶贫开发办公室更名为长沙县扶贫开发事务中心。5、长沙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6、长沙县农业科学研究所。7、湖南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长沙县分校(加挂长沙县农业机械化学校牌子)。8、长沙县畜牧兽医站(加挂长沙县兽药饲料管理站牌子)。9、长沙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更名为长沙县农村经营服务中心。 10、15个镇(街道)动物防疫站:长沙县黄兴镇动物防疫站、长沙县金井镇动物防疫站、长沙县开慧镇动物防疫站、长沙县榔梨动物防疫站、 长沙县江背镇动物防疫站、长沙县黄花镇动物防疫站、长沙县春华镇动物防疫站、长沙县果园镇动物防疫站、长沙县路口镇动物防疫站、长沙县高桥镇动物防疫站、长沙县福临镇动物防疫站、长沙县青山铺镇动物防疫站、长沙县安沙镇动物防疫站、长沙县北山镇动物防疫站、长沙县星沙动物防疫站。 11、长沙县农机公司。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县农业农村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局本级预算内设12个内设科室,局属10个二级事业单位及15个乡镇动物防疫站。

县农业农村局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县农业农村局本级。

三、 涉及机构改革部门情况

根据长县办发【2020】2号《长沙县机构改革实施方案》将县农业和林业局的农业管理职责,以及县发改局的农业投资项目、县财政局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县国土资源局的农田整治项目、县水务局的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等管理职责整合,组建县农业农村局作为县政府工作部门,不再保留县农业和林业局。县农业和林业局林业管理职责整合到县自然资源局,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职责整合到生态环境局长沙县分局,森林防火相关职能整合到县应急管理局,人员编制调整,机关运行和项目资金也相应进行调整

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既包括保障局机关、事业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由农业农村局归口管理面向全县分配的种植业发展、养殖业发展、农业综合开发、乡村振兴及精准扶贫等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27097.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2414.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4683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8605.1 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职能调整,相关人员经费和专项资金减少。

(二)支出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27097.5万元,其中农林水支出27097.5,支出较去年减少8605.1万元,原因同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2414.5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4820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17594.5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一般项目支出9794.5万元,主要用于种植业产业发展专项1124万元,茶叶产业发展专项1000万元,养殖业发展及动物防疫专项390万元,动物无害化处理财政补贴700万,专项扶贫支出3000万元,主要用于沅陵县、龙山县扶贫帮扶方面;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扶持专项300万元主要用于扶持农民合作社及家庭农场发展,休闲农业产业扶持专项450万元,民宿产业发展专项600万元,农产品加工企业扶持专项180万元,农机事业专项250万元,基层农机、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建设专项230万元,农产品安全体系建设等专项220万元,农民教育、农科教结合专项资金57.5万元,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320万元,村级党风廉政建设专项669万元,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暨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经费130万元,病虫害防治专项45万元、耕地质量保护69万元,专业渔民禁渔期救助资金30万元,其他项目30万元基本建设项目支出7800万元,主要用于农业综合开发建设项目1000万元,乡村振兴示范镇村创建1800万元,“民办公助”小农水项目5000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4683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生态扶贫移民工程项目资金4000万元,新增粮食产能田间工程建设项目资金683万元。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局本级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44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  579.2万元,下降40.4%。

“三公”经费预算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2  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8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 4万元),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0年减少  135.5  万元,主要是因机构改革,原林业管理及森林防火职能与自然资源局、应急局整合,人员减少,三公经费相应减少,2020年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只保留一台专业用车,公务用车运行费减少

)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县农业农村局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97.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47.3万元。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209月1日,我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  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 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套。

2020年部门预算在除去去年既有的设备外,没有预算安排新增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0年县农业农村局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27097.5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4820万元,项目支出22277.5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2414.5万元。

2020年县农业农村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 22277.5万元,其中:一般项目支出9794.5万元,基本建设项目支出7800万元,政府性基金项目4683万元全部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7594.5万元。

、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长沙县农业农村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1、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2、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3、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4、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5、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6、2020年部门收支总表

7、2020年部门收入总表

8、2020年部门支出总表

9、2020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10、2020年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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