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长沙县民政局部门决算

日期:2023-10-15   来源:  长沙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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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长沙县民政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2022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长沙县民政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订全县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接受募捐和建立常年性社会捐赠接受工作;指导做好农村贫困户的扶持和五保户供养等社会救济工作。 

(三)负责老区发展日常工作。 

(四)负责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与审批工作。 

(五)负责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指导居民委员会建设和社区建设,指导村务公开,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村(居)民自治示范活动:制定并组织实施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 

(六)负责做好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工作。 

(七)负责殡葬管理工作。 

(八)负责流浪乞讨无着落人员救助、婚姻登记、收养登记管理工作。 

(九)负责福利企业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和承担老年人、孤儿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工作。 

(十)负责对全县性社团和受委托对全国性、全省性社团分支机构进行登记管理。 

(十一)负责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工作。负责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勘界和调处边界争议纠纷。 

(十二)负责民政事业计划财务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企、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和统计工作;指导、监督民政事业费管理和使用。 

(十三)负责老龄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长沙县民政局内设科室7个包括:党建办(政工人事科)、慈善促进和社会工作科、养老服务科、办公室、规化财务科、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科、行政审批科(社会事务科)。本部门共有编制人数40人,实有人数42人。 

(二)决算单位构成 

长沙县民政局2022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长沙县民政局及长沙县区划地名事务中心、长沙县社会组织服务中心、长沙县福利生产事务中心、长沙县生活无着人员救助站、长沙县婚姻登记服务中心、长沙县社会救助事务中心、长沙县殡葬服务中心、长沙县社会福利院。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29,340.28万元。与上一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37.87万元,增长1.16%。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上级项目拨款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29,340.2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340.28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29,340.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89.81万元,占6.44%;项目支出27,450.47万元,占93.5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9,340.28万元。与上一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37.87万元,增长1.16%。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上级项目拨款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8,675.4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73%。与上一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86.94万元,下降0.99%。主要是因为压缩基本支出。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8,675.4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3.14万元,占0.5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248.72万元,占98.51%;卫生健康支出160万元,占0.56%;农林水支出23万元,占0.08%;住房保障支出90.62万元,占0.32%。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2,065.02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8,675.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9.96%,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51.7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追加预算。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44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追加预算。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6.95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追加预算。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335.71万元,支出决算为1,316.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92.0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追加预算。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57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追加预算。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社会组织管理(项) 

年初预算为532.7万元,支出决算为439.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49%。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调减预算指标。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项) 

年初预算为118.54万元,支出决算为97.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1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调减预算指标。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项) 

年初预算为1,033.01万元,支出决算为688.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6.6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调减预算指标。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55万元,支出决算为223.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7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调减预算指标。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年初预算为49.2万元,支出决算为4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 

年初预算为336.21万元,支出决算为377.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3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追加预算。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 

年初预算为2,559万元,支出决算为2,937.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79%。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直拨经费。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殡葬(项) 

年初预算为937.99万元,支出决算为819.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32%。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其中有一部分由财政直拨至乡镇。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项) 

年初预算为1,401.9万元,支出决算为147.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4%。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其中有一部分由财政直拨至乡镇。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养老服务(项) 

年初预算为1,415.99万元,支出决算为246.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39%。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其中有一部分由财政直拨至乡镇。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其他社会福利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33.96万元,支出决算为33.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项) 

年初预算为1,057万元,支出决算为1,963.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5.7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拨款增加。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00万元,支出决算为378.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78.0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拨款增加。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200万元,支出决算为5,703.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9.2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拨款增加。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640万元,支出决算为296.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6.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其中有一部分由财政直拨至乡镇。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70.22万元,支出决算为191.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7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调减预算指标。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60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追加预算。 

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500万元,支出决算为5,101.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4.0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追加预算。 

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城市生活救助(项) 

年初预算为402万元,支出决算为58.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4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其中一部分由财政直拨至乡镇。 

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农村生活救助(项) 

年初预算为5,886.6万元,支出决算为6,401.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7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追加预算。 

26、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救助(款)城乡医疗救助(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60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预算。 

27、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3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预算。 

2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90.62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预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89.8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589.9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4.13%,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299.8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5.87%。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1.5万元,支出决算为3.99万元,完成预算的34.7%,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与上年持平。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8万元,支出决算为0.49万元,完成预算的6.1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压缩经费,减少开支,与上年相比减少2.93万元,下降85.67%,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压缩经费,减少开支。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3.5万元,支出决算为3.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与上年相比增加1.75万元,增长10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按预算指标执行。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49万元,占12.28%,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5万元,占87.72%。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单位2022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49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30个、来宾120人次,主要是市民政局养老督查、市民政局检查救助站、青松老年公寓群众接待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未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万元,主要是救助站车辆费用支出,截至2022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64.81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664.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664.81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64.81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追加预算。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长沙县民政局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9.82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99.03万元,增长49.32%。主要原因是:巡防队员公用经费拨付至我单位。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2年本部门会议费支出1.8万元,用于召开县民政工作会议,人数140人,会议内容为民政业务工作会议。2022年本部门培训费支出1.16万元,用于开展事业单位管理平台培训、公务员任职培训、事业单位管理培训、社工站培训,人数37人,培训内容为相关业务培训。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等。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长沙县民政局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27.3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7.9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99.4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427.3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427.3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长沙县民政局共有车辆1辆(台),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关于2022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2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23 个,共涉及资金29919.9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其中部门支出(含专户及上级资金)27450.47万元,接访事务151.7万元;一般行政事务管理1.44万元;行政运行22.85万元;社会组织管理388.34万元;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29.17万元;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637.19万元;其他民政管理事务108万元;行政单位离退休49.2万元;儿童福利377.62万元;老年福利2937.59万元;殡葬727.07万元;社会福利事业单位116.06万元;养老服务246.21万元;其他社会福利支出33.96万元;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1963.48万元;城市最低生活保障378.08万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5703.37万元;临时救助支出296.35万元;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113.37万元;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760万元;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5101.79万元;其他城市生活救助58.11万元;其他农村生活救助6401.72万元;城乡医疗救助160万元;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23万元;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664.8万元。财政直拨2469.49万元(未纳入决算):江背镇乌川水库建设公伤补助专项(镇街)10万元主要用于江背镇乌川水库建设公伤人员补助;社区建设项目(镇街)400万元;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及运营补贴(镇街)435.09万元;殡葬专项102万元;敬老院专项包括(镇街)914万元;临时救助专项(镇街)400万元;散居特困供养房屋维修及社会救助工作站113.4万元;城市特殊困难群体帮扶专项(镇街)95万元。三公经费资金11.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3.5万元,国内公务接待费用8万元,因公出国(境)0万元;实际列支三公经费资金3.9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3.5万元,国内公务接待费用0.49万元,因公出国(境)0万元,结余7.51万元上缴财政。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民政局2022年度整体绩效自评报告.docx

长沙县民政局  

2023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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