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长沙县民政局部门决算

日期:2021-10-17   来源:  长沙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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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长沙县民政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长沙县民政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长沙县民政局是县政府的工作部门,主要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订全县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接受募捐和建立常年性社会捐赠接受工作;指导做好农村贫困户的扶持和五保户供养等社会救济工作。负责老区发展日常工作。负责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与审批工作。负责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指导居民委员会建设和社区建设,指导村务公开,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村(居)民自治示范活动:制定并组织实施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负责做好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工作。负责殡葬管理工作。负责流浪乞讨无着落人员救助、婚姻登记、收养登记管理工作。负责福利企业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和承担老年人、孤儿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工作。负责对全县性社团和受委托对全国性、全省性社团分支机构进行登记管理。负责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工作。负责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勘界和调处边界争议纠纷。负责民政事业计划财务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企、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和统计工作;指导、监督民政事业费管理和使用。负责老龄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包括内设科室和二级机构设置情况)现有工作人员88人,其中在职在编干部职工41人(行政编11人、事业编30人),政府雇员3人,劳务派遣人员13人。局机关内设机构6个:办公室、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行政审批科、规划财务科、养老服务科,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科,下设全额拨款事业二级机构7个:社会救助事务中心,社会福利生产事务中心,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区划地名事务中心、县生活无着人员救助管理站、县婚姻登记处服务中心、县殡葬服务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长沙县民政局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0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只有长沙县民政局部门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28732.6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5363.7万元,减少18.67%,主要是因为主要是因为机构改革机构调整,部门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8732.6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732.62万元,占100% 。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8732.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22.22万元,占5.65%;项目支出27110.4万元,占94.3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8732.6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5363.7万元, 减少18.67%,主要是因为主要是因为机构改革机构调整,部门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3855.7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3.03%,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5221.53万元,减少21.89%,主要是因为主要是因为机构改革机构调整,部门减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3855.7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59.99万元,占0.6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3574.88万元,占98.82%;卫生健康支出(类)0.4万元占0.01%;农林水支出(类)10万元,占0.04%;住房保障支出(类)110.52万元,占0.46%;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1978.67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3855.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54%,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59.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级追加的信访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级追加的党建经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383.47万元,支出决算为1106.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8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调增。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民间组织管理(项)。

年初预算为579.46万元,支出决算为462.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7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预算项目减少,经费调减。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项)。

年初预算为119.21万元,支出决算为97.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5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预算项目减少,经费调减。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项)。

年初预算为762.14万元,支出决算为438.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7.5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预算项目减少,经费调减。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375.4万元,支出决算为256.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8.32%,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预算项目减少,经费调减。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年初预算为88万元,支出决算为97.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正常的人员增减变动。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

年初预算为259万元,支出决算为214.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正常的人员增减变动。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

年初预算为2267万元,支出决算为2926.6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9%,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正常的人员增减变动。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殡葬(项)。

年初预算为1039.21万元,支出决算为729.3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1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经费从财政直拨至乡镇。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 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项)。

年初预算为1827.53万元,支出决算为253.4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8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大部分经费从财政直拨至乡镇。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养老服务(项)。

年初预算为1783万元,支出决算为1094.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1.3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正常变动。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 其他社会福利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30万元,支出决算为24.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2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正常变动。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项)和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882万元(进财政局大预算),支出决算为167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拨款 。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00万元(进财政局大预算),支出决算为475.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拨款。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724万元(进财政局大预算),支出决算为5683.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29%,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拨款。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700万元,支出决算为456.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5.2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大部分经费从财政直拨至乡镇。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99.25万元,支出决算为236.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拨款。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和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3029万元(进财政局大预算),支出决算为5918.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拨款。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城市生活救助(项)。

年初预算为501万元,支出决算为31.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2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经费调减。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农村生活救助(项)。

年初预算为5330万元,支出决算为1388.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0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4、5号拆迁生活令居民生活补助已经从政府性基金预算中支出。

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本级追加的经费。

24、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支出(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7.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级追加的经费。

25、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生产发展(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财政扶贫老区发展资金。

2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保障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105.53万元,支出决算为110.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7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22.2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18.9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7.47%,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203.2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2.53%,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1.66万元,完成预算的16.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1.66万元,完成预算的16.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接待数量减少,与上年相比增加0.14万元,增长9%,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接待数量稍微增加。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66万元,占10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66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45个、来宾400人次,主要是省市组织学习考察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为救助站特种车辆在项目经费开支。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876.82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4876.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4876.82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3.25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53.66 万元,降低20.88%。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相对减少。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0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1.92万元,用于召开省民政厅迎五四抗疫事迹分享会议,人数200人,内容为抗疫事迹分享。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6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6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预算管理按照《长沙县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长县政函[2016]65号),《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通知》(长县政函[2016]64号)等文件要求,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健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全面推进部门预算绩效评价管理,并按财政要求统一在政府预决算栏公开。编制预算绩效项目19大项,包括《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殡葬管理绩效目标》《基层政权建设绩效目标》等,纳入预算绩效管理资金合计21065万元(其中:福利工厂改制人员费用、行政单位离退休专项属于政策性代发工资,各项民政事务管理专项属于项目工作经费,没有单独进行自评)。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2020年度长沙县民政局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的职能职责。

长沙县民政局是县政府的工作部门,主要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订全县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定向募捐和建立常年性社会捐赠接受工作;指导做好农村贫困户的扶持和五保户供养等社会救济工作。负责老区发展日常工作。负责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与审批工作。负责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指导居民委员会建设和社区建设,指导村务公开,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村(居)民自治示范活动:制定并组织实施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负责做好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工作。负责殡葬管理工作。负责流浪乞讨无着落人员救助、婚姻登记、收养登记管理工作。负责福利企业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和承担老年人、孤儿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工作。负责对全县性社团和受委托对全国性、全省性社团分支机构进行登记管理。负责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工作。负责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勘界和调处边界争议纠纷。负责民政事业计划财务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企、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和统计工作;指导、监督民政事业费管理和使用。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部门的年度预算绩效目标。

一是努力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改善民生,保障民权,维护民利。加强低保管理,加快推进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现各项目标全部达标。二是持续推进社区服务改革。加强新形势下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三是拓展社会福利服务,推动养老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困境儿童补贴制度,高龄补助制度。四是切实加强社会事务管理工作,积极开展流浪乞讨人员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依法开展婚姻登记和收养工作。同时以上目标参照长沙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建立了相关的绩效指标。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初预算安排民政基本支出资金总额为913.67万元,调整预算后安排民政基本支出资金总额为1622.22万元,实际列支:人员经费支出1418.97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03.25万元。合计1622.22万元。

(二)项目支出。

2020年初预算安排民政项目支出资金总额为21065万元,调整预算后安排民政项目支出资金总额为 27110.4万元(含上级拨款资金、专户资金),实际列支总金额27110.4万元。本次评价的民政专项整体评价专项资金包括:社会救助体系共计使用项目资金(14148.37万元)主要用于流浪乞丐人员救助(193.83万元)、其他城市生活救助(31.42万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5683.05万元)、五保供养(5918.82万元)、其他农村生活救助支出(1388.96万元)、临时救助(456.74万元)、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475.55万元);社区服务改革共计使用项目资金(384.99万元)主要用于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384.99万元);社会福利服务共计使用项目资金(6841.36万元)主要用于养老服务(1094.42万元)、儿童福利(214.99万元)、老年福利(2926.62万元)、殡葬(673.36万元)、社会福利事业单位(228万元)、其他社会福利支出(24.08万元)、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1679.9万元);规范社会事物管理共计使用项目资金(686.59万元)主要用于民间组织管理(433.18万元)、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49.6万元)、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106.68万元)、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97.13万元);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615.82万元);其他扶贫支出10万元;信访事务支出 159.2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万元;补助被征地农民支出4261万元。为保证项目资金能顺利实施,监督管理及时到位,县民政局按照《慈善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公益创投项目资金管理制度》《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项目资金管理制度要求,严格规范了项目前期申报、项目实施要求、项目日常监督和项目验收等程序,使得项目过程中能得到有效的监督,做到资金管理使用与部门实际业务较为吻合,实践中也得到较好的运用。


(三)“三公”经费使用情况。

2020年初预算“三公”经费资金1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费用10万元,因公出国(境)0万元;实际列支“三公”经费资金1.6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费用1.66万元,因公出国(境)0万元。结余8.34万元上缴财政。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简要概述自评结果及得分情况。

按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指标表三级指标项自评,绩效目标合理性扣0.5分,绩效指标明确性扣1分,人员控制率扣2分,预算执行率扣0.4分,资产管理制度健全性扣1分,资产管理安全性扣1分,固定资产保管使用扣1分,经济效益扣1分,生态效益扣1分,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扣1分。总体自评90.1分。

(二)预算配置评价。

政府机构核定编制56个,其中行政编制12个、事业编制30个、雇员编制3个、劳务派遣11个;实有人数58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11人、事业编制人数30人,雇员3人、劳务派遣13人,在职人员控制率101%(2020年12月数据)。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10万元,与2019年相比减少26万元(2019年10月 公车改革)。


(三)预算执行评价。2020年预算27110.4万元(含上级拨款、专户资金),支出27110.4万元,预算完成率100%;按支付节点按时支付25954.16万元,支出进度率96%,其余资金在2021年元月完成支付;公用经费预算205.62万元,实际支出203.25万元,公用经费控制率98%;““三公”经费”预算10万元,实际支出1.66万元,““三公”经费”控制率16%;政府采购预算1090万元,实际支出966万元,政府采购执行率88%。


(四)预算管理评价(管理制度健全情况、资金使用合规性、预决算公开性等)。预算管理按照《长沙县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长县政函[2016]65号),《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通知》(长县政函[2016]64号)等文件要求,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健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全面推进部门预算绩效评价管理,并按财政要求统一在政府预决算栏公开。编制预算绩效项目19大项,包括《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殡葬管理绩效目标》《基层政权建设绩效目标》等,纳入预算绩效管理资金合计21065万元(其中:福利工厂改制人员费用、行政单位离退休专项属于政策性代发工资,各项民政事务管理专项属于项目工作经费,没有单独进行自评)。


(五)部门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1、项目组织情况分析,主要包括项目招投标、调整、竣工验收等情况。单位年初制定了度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并组织相关科室进行讨论研究,让预算编制更加科学、合理。2020年政府采购项目有22个,申报金额1090万元,实际发生合同金额共计966万元 ,通过县政府采购网申报公开招标项目2个,中标金额250.96万元;局内部采购方式采购项目17个,采购中标金额209.98万元;上年度延续公开招标项目3个,中标金额505.06万元。年度内无项目调整。按照《关于加强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工作管里的通知》要求,供应商、采购单位应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验收。验收工作方案、验收原始记录、验收报告单作为支付资金的凭据,在合同项目验收合格后都及时存入单位的采购项目档案中,同时报备单位财务部门,采购专员妥善保管完整的采购项目验收资料。

2、项目管理情况分析,主要包括项目管理制度建设、日常检查监督管理等情况。一是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制定了《长沙县民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绕如何做好政府采购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工作上,经局党委研究决定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财务局长为副组长等组成的专项采购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采购办公室,由财务人员、纪检人员、办公室人员、采购专员组成,并明确了采购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及采购办公室相关工作内容。二是坚决杜绝不按采购程序来开展政府采购活动,严格依法依规依程序办理政府采购事宜,保证和维护政府制度的严肃性,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三是进一步规范审批程序,严把审批关口,实行专人负责,集中管理。

(六)资产管理情况

2020年截至12月底,经资产盘点后确定新增资产约12.87万元,新增资产中其他单位调入办公桌椅一批8.59万元,新增电脑等办公设备4.28万元。经报财政局批准报废或处置资产423.75万元,其中因机构改革调拨至其他单位固定资产一批,含土地、房屋、通用设备等,共计400.37万元,调拨镇街宣传栏一批1.48万元;因拆迁处置老干所养殖场资产2.3万元(销账);处置公务用车一台19.6万元。

根据资产管理工作总要求,首先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制定了《长沙县民政局财务管理制度》《机关日常办公用品和文印管理制度》,合理配备并节约、有效使用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率,保障资产的安全和完整。财务科负责固定资产购置入账、固定资产系统录入、向财政局资产科上报固定资产状态、定期盘点等事宜。局办公室负责固定资产的报账、领用、保管、维修、更新。购入固定资产时坚持谁领用、谁保管原则,人员调动时不得带走所使用资产,必须填写移交表,有无法使用资产可移交办公室仓库。如有资产需报废、报损时必须实事求是地填写资产处置表,报请办公室审批后由规划财务科统一上报财政局资产科进行申报。严禁私自替换。年底局办公室、规划财务科负责对全机关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做到账、物、卡相符,并将清点结果上报财政资产系统。

(七)职责履行评价

1.扎实履行脱贫攻坚兜底保障责任。一是兜底保障水平再提升。全县2348户、5474名建档立卡对象纳入兜底保障。完成低保和特困供养扩面、提标,保障标准分别提高到750元/月/人、975元/月/人,发放低保、特困供养保障资金10178万元。二是兜底保障基础再夯实。制定《建立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对象救助帮扶长效机制工作方案》,开展低保专项治理及民政领域脱贫攻坚专项核查,19个问题得到及时整改。三是困难群体帮扶再强化。县财政安排近4000万元,扎实开展“迎新春、送温暖、访民情、解民困”春节系列活动,走访慰问困难对象2.9万人。出台《长沙县临时救助实施细则》,救助4300余户、915万元。持续推进城市特殊困难群体“五帮扶”活动,帮扶困难对象569户、190.2万元。开展“寒冬送温暖”“炎夏送清凉”专项行动,救助1462人次。

2.全力推动养老事业高质量发展。一是养老事业取得新突破。高桥敬老院主体框架建成,江背敬老院建成并投入运营。新增民办养老机构2家、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1个,新增养老床位1335张,发放建设运营补贴897万元。二是养老服务高品质提升。引进青岛中康国际落地泉塘街道,打造5A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持续做好老年人关爱帮扶,发放高龄津贴2296万元、基本养老服务补贴28万元。

3.持续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创新。一是聚焦制度完善。春华镇12个村民小组开展组级治理试点,“党建+‘五零’”在村民小组落地落实,切实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百米”。二是聚焦基层建设。完成新成立的7个社区“一门式”办公大厅建设。全年安排县级资金290万元,铺排46个社区建设项目;争取市级资金76万元,创建市级社区建设项目,湘龙街道湘贸社区、果园镇新民村等12个村(社区)获评市级先进。三是聚焦效能提升。“三社联动”服务持续深化,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打造7个社区站点,促进了社区居民融合,打造了基层治理的新模式。

4.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一是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严把登记审核关,全年登记注册社会组织54家、注销32家、撤销13家,年度检查社会组织573家,年检率达90.6%。抓好脱钩管理,完成3家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23家行业协会商会回头看整改工作。二是强化社会组织培育。全年举办社工考前培训2期、社会组织能力建设与主题培训26期,孵化培育社会组织10家,新增持证社工75人,发放社工人才补贴46万元。开展“爱因奉献更精彩”志愿者表彰活动,有效提高志愿者社会认同和归属感。三是持续推进社工站建设。投入120万元支持19个镇街社工站阵地建设,长沙县社工站项目指导服务平台、开慧、星沙、路口4个站点成功创建省级和市级示范性社工站。

5.全面提升社会事务管理水平。一是社会福利实现新发展。村级儿童之家实现全覆盖,完成省级儿童之家提质改造项目6个、县级项目10个。对全县25名孤儿、470名困境儿童、142名留守儿童开展定期走访,发放各类生活补助203万元。开展儿童主任绩效等次考核,发放儿童主任岗位补贴50.4万元。二是民生保障呈现新亮点。精准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1753万元。为散居特困人员购买护理保险,60人办理理赔,赔付资金11万余元。发放特困供养人员照料护理补助484万元。为全县83万户籍人口购买民生保险,办理理赔11人次、220万元。为全县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购买综合保险,全年理赔8例、5.48万元。做好特困家庭高等教育慈善助学,资助特困大学生804人,发放助学金302万元。首次为23名“无名氏”流浪者落户,解决身份问题,让他们正常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医疗费用报销、两项补贴等困境人群福利待遇。三是社会事务高水平推进。持续推进殡葬改革,开展殡葬宣传月活动。年度火化遗体5565例,发放惠民殡葬补助580万元。强化地名规范化管理,完成长望线边界联检。办理婚姻登记9580对。深化“就近办”“一件事一次办”改革,“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录入正确率和发布率均达到100%。新增福彩投注站19家,销售总量2.5亿元,保持全省县级市场领先。铺排县级福彩资金1722万元,支持养老、儿童、殡改等建设项目115个。

(八)履职效益评价

2020年是经受大战大考的特殊之年,面对前所未有的新冠肺炎疫情冲击,全县民政系统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上级民政部门的精心指导下,着眼“三个基本”,围绕“三个聚焦”,扎实推进“六稳”“六保”,脱贫攻坚兜底保障任务圆满完成,民政系统疫情防控实现“零感染”“零病例”。长沙县获评“全省‘五化’民政建设示范县”,省民政厅专门向县委、县政府发出了表扬信,称赞长沙县聚焦“弱有强扶、老有颐养、治有创新”,打造了养护康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长者餐厅”、组级网格化治理等工作品牌,推动了民政工作高质量发展。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后续工作计划。

2021年,全县民政工作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的决策部署,把民生底线当作民政事业的生命线,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着力打造“三用三优三政”党建引领长沙县民政品牌,突出抓好民政重点、难点、亮点、弱点、提升点、创新点、争取点、借势点、风险点、宣传点“十点子”工作,用心用智用情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以只争朝夕的精神干劲推动全县民政工作高质量发展。

1.推进社会救助改革,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做好脱贫攻坚5年过渡期工作,保持兜底保障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提高综合救助效能,加强镇街社救站的管理,开展低保审批权限下放试点,提高镇、街道临时救助审批额度。全面推广使用“互联网+社会救助”平台,实现社会救助平台融合,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救助服务。

2.完善养老服务体系,促进养老事业均衡发展。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带来的挑战和机遇,做到公办敬老院、民办养老机构和居家养老服务“三管齐下”,政府、机构和社会养老服务“三力齐发”,养老机构数量、质量和体量“三量齐升”,“长者餐厅”、社区智慧养老、农村互助养老服务“三品齐优”,努力打造“颐养康乐·幸福星沙”养老服务新高地。推进养老服务骨干网建设,发展集中管理运营的社区嵌入式、分布式、小型化、连锁化的养老服务设施。提升拓展敬老院养老服务质量,持续推进公办敬老院转型为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

3.强化社会福利保障,构筑全方位多层次关爱体系。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强化儿童福利保障。强化福利设施建设,优化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平台,提质改造村(社区)儿童之家16家。

4.深化基层治理改革,打造城乡社区治理新格局。做好村(社区)“两委”换届后续工作,加强赋能培训,指导帮助新班子顺利过渡,实现规范有效运行;认真执行省委“1+5”政策文件,落实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三个清单”。抓好社区建设和村级组织场地建设资金使用,每个镇街铺排1个项目重点打造。在全县范围内稳步推广组级网格化治理“三五”模式,夯实农村基层治理基础。着力打造社区社工站,在原有的7个社区社工站规模基础上,再新增6个站点,扩大服务社区范围,形成“三社联动”服务片区效应。

5.创新社会组织监管,提升社会组织综合能力。规范涉企收费行为,严格登记管理、年检年报、等级评估,依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和社会组织违法行为。推进社工站示范性创建,引导镇街社工站强化阵地建设、组织业内研讨、外出参观学习,推动镇街社工站均衡发展,打造社工站示范品牌。

6.统筹推进殡葬改革,大力弘扬生态文明新风。高标准完成殡葬设施专项规划编制,完善农村公益性墓地用地手续,持续推进公益性墓地绿化、骨灰存放、墓区等配套设施的提质改造,提高墓地入葬率。加强安葬(放)设施违规建设经营和违建墓地整治。着力推进集中治丧场所建设,依托唐人万寿园建设服务城区的安沙镇集中治丧场所,妥善解决城市临街搭棚治丧问题。加大宣传力度,倡导婚丧文明新风,开展“鲜花置换鞭炮”“婚前辅导”等系列活动,倡导群众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其他不办,大力推进移风易俗。

(二)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问题和建议。

一是强化政治建设。强化理论武装,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局机关获评全县“宣传工作先进单位”。接受县委巡察,对照巡察反馈问题认真开展整改工作。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发扬真抓实干作风。组织开展“普通党员上讲台、微言微语展风采”“关爱孤儿献爱心”“支部结对子、携手奔小康”等系列活动,有效激发党员干部主动服务群众、干事创业的热情。二是狠抓作风建设。持续强化干部队伍教育,通过典型案例通报、廉政宣讲等形式,提升干部遵规守纪、廉洁从政意识。开展扶贫领域“一季一专题”专项整治、漠视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和社会保障兜底集中治理“回头看”、民政领域重点风险防控整治活动等专项行动,强化民政资金、物资监管,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三是推进能力建设。认真履职尽责,办好县人大、县政协关于社区治理和养老服务的建议、提案,获评2020年度“县政协提案承办先进单位”。成立长沙县新时代文明实践移风易俗志愿服务大队,常态化开展交通劝导、垃圾分类宣传、疫情防控等志愿活动,助力“厚德星沙·好人之城”建设,获评“2020年度长沙县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单位”。强化与主流媒体合作,在人民网、湖南卫视等媒体进行宣传报道220余次,为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民政工作与县委、县政府当先锋、走前列、创一流的新要求,与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还有差距,存在一些问题和短板。一是工作创先争优意识有待提高。与最优者“对标”、与最强者“比拼”、与最快者“赛跑”的意识还不够强,提升、创新、借势、争取还有很大的空间和潜力。二是民政资金使用效益有待提高。个别镇街下拨的临时救助资金长期大量闲置未使用;部分镇街对福彩公益金缺乏后续监管,出现挂账或使用不规范等现象。三是基层民政队伍有待稳定。部分镇街民政办主任、专干变动频繁,不利于工作开展。四是作风建设有待强化。少数民政干部作风不严不实,为民爱民情怀不深、作为不好,导致一些负面舆情偶有发生;少数镇街在工作落实上拖延应付打折扣,工作效能有待进一步提高。对于这些问题,我们要深入研究,创新思维,切实加以解决。



长沙县民政局

2021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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