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民政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日期:2021-02-19   来源:  长沙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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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三公”经费预算 

3、政府采购情况

4、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5、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长沙县民政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1、2021年部门收支总表

2、2021年部门收入总表

3、2021年部门支出总表

4、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2021年政府性基金支出明细表

8、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表

9、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10、2021年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 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长沙县民政局是县政府的工作部门,主要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订全县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接受募捐和建立常年性社会捐赠接受工作;指导做好农村贫困户的扶持和五保户供养等社会救济工作。负责老区发展日常工作。负责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与审批工作。负责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指导居民委员会建设和社区建设,指导村务公开,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村(居)民自治示范活动:制定并组织实施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负责做好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工作。负责殡葬管理工作。负责流浪乞讨无着落人员救助、婚姻登记、收养登记管理工作。负责福利企业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和承担老年人、孤儿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工作。负责对全县性社团和受委托对全国性、全省性社团分支机构进行登记管理。负责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工作。负责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勘界和调处边界争议纠纷。负责民政事业计划财务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企、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和统计工作;指导、监督民政事业费管理和使用。负责老龄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

现有工作人员89人,其中在职在编干部职工45人(行政编14人、事业编31人),政府雇员3人,劳务派遣人员13人,巡防队员28人。局机关设科室7个:党建办(政工人事科),慈善促进和社会工作科,养老服务科,办公室,计划财务科,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行政审批科(社会事务科)。下设全额拨款事业二级机构8个:县区划地名事务中心、县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县福利生产事务中心、县生活无着人员救助管理站、县婚姻登记服务中心、县社会救助事务中心、县殡葬服务中心、县社会福利院。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长沙县民政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长沙县民政局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长沙县民政局部门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收入既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支出既包括保障局机关基本运行的经费,及各种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24110.1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4110.1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2131.45万元,主要是4.5号令拆迁户生活费专项有所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24110.12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110.12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2131.45 万元,主要是4.5号令拆迁户生活费专项有所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4110.12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878.32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23231.8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各种民政管理事务208万元主要用于巩固和创新村级治理,宣传,普查、示范、培训;大宗印刷费低保,表册;专项事业档案整理;收养登记,工本费、公告费、手续费、调查费及第三方机构赴外地对象家中了解情况的往返车费、餐费和住宿费等;软件平台维护及网络运维;专项绩效、招标代理、民政“十四”五规划等专项费用;江背镇乌川水库建设公伤补助专项(镇街)10万元主要用于江背镇乌川水库建设公伤人员补助;民间组织管理专项535万元主要用于公益性社会组织专项培育、公告费、审计服务费、事业专项经费;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专项5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区域界线的管理、联检和行政区域边界争议的调处;县城新增门牌、楼栋牌制作;编制本行政区域的行政区划图;长沙县行政区划调整;长沙县地名管理工作经费;政府购买社区服务项目410万元主要用于政府购买社区社工服务;婚姻登记专项90万元主要用于办理婚姻登记、补发婚姻登记证、建立和管理婚姻登记档案、宣传婚姻法律法规,倡导文明婚俗等;社区建设项目(镇街)295万元主要用于村级阵地建设、农村幸福社区,区建设示范村、和谐社区建设、精品社区建设、服务品牌创建、社会治理创新等;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和社区办公服务用房建设经费(镇街)300万元主要用于推进长沙县村(社区)建设,规范、提升村(社区)服务水平,推进村、社区阵地规范化建设,打造示范村、社区;行政单位离退休专项65万元,主要用于代管的行政离退休人员工资、医保等方面;孤儿及困境儿童专项经费307万元主要用于为长沙县区域内的孤儿、困境儿童提供生活补助建立惠及不同类型儿童的补贴制度;慈善助学专项20万元主要用于特困家庭子女高等教育助学;社会办养老机构建设及运营补贴专项1557万元以及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及运营补贴(镇街)495万元主要用于促进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促进社会办养老机构建设、对社会办养老机构运行按政策予以补贴基本养老服务补贴,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运营,使其更好的服务社区老人等方面;高龄津贴专项2342万元主要用于高龄津贴的对象发放高龄津贴,对符合基本养老服务补贴条件的对象发放基本养老服务补贴;殡葬专项968万元主要用于为长沙县居民死亡提供火化及丧葬活动补助,为长沙县殡葬管理工作提供支持;敬老院专项包括(镇街)1374万元主要用于敬老院内部运行、敬老院工作人员队伍长期稳定为敬老院发放寄养人员补贴等方面;爱老敬老温暖行专项1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爱老敬老宣传、表彰先进养老护理员、慰问困难养老护理员工以及开展送节目到养老机构等活动;福利工厂残养人员保障资金31万元主要用于为长沙民政福利工厂企业改制后的残养人员提供生活补助,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方面;残疾人两项补贴专项1102万元,主要用于全县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的发放;最低生活保障2840万元,主要用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发放;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支出3029万元,主要用于五保供养人员的生活补助补贴发放;临时救助支出400万元以及临时救助专项(镇街)240万元,主要用于对家庭或个人县区域内因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且无力自救的家庭进行应急性、过渡性救助;生活无着人员救助支出40万元,主要用于救助站设备维护及日用品更换;救助站专项200万元,主要用于为县域范围内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提供临时救助;城市特殊困难群体帮扶专项(镇街)360万元主要用于本县的街道城市户籍常住和非长沙市户籍常住人口中的低收入和中低收入家庭因疾病、突发事件或其他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有效解决吃、穿、住、医的问题;其他农村生活救助5943.8万元,主要用于精简退职人员生活补助发放、4.5号令拆迁户生活费发放、城乡低保家庭尿毒症救助发放以及民生保险的购买、散居五保户房屋维修经费及社会救助工作站专项(镇街)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局本级、长沙县社会组织服务中心、长沙县区划地名事务中心、长沙县社会救助事务中心、长沙县社会福利生产事务中心、长沙县生活无着人员救助管理站、长沙县婚姻登记处服务中心、长沙县殡葬服务中心、长沙县社会福利院9  家行政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201.18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 4.44 万元,下降 2.16 %。主要原因:正常浮动。

    2、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1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2万元,用于召开民政工作总结会议,人数100人,内容为上年度工作总结暨本年度重点工作部署;开支培训费3万元,用于开展养老服务培训,人数120人,内容为敬老院院长及护理人员培训。

3、“三公”经费预算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4 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0年增加2万元,主要是单位公车改革增加了特种技术用车运行经费4万元,公务接待费减少2万元。

4、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长沙县民政局采购预算总额117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1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068万元。

5、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20年12月31日,我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 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 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套。

2021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在除去去年既有的设备外,没有预算安排新增国有资产。

6、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民政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24110.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78.32万元,项目支出23231.8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   24110.12万元。

2021年民政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23231.8万元,其中:民间组织管理专项经费535万元,行政区划地名项目经费 55 万元,政府购买社区服务项目经费410万元,婚姻登记专项经费90万元,社区建设项目(镇街)经费295万,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和社区办公服务用房建设经费(镇街)300万元,行政单位离退休专项经费65万元,孤儿及困境儿童专项经费307万元,慈善助学专项经费20万元,社会办养老机构建设及运营补贴专项经费1557万元以及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及运营补贴(镇街)经费495万元,高龄津贴专项经费2342万元,殡葬专项经费968万元,敬老院专项包括(镇街)经费1374万元,爱老敬老温暖行专项经费15万元,福利工厂残养人员保障资金31万元,残疾人两项补贴专项经费1102万元,最低生活保障经费2840万元,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支出经费3029万元,临时救助支出经费400万元以及临时救助专项(镇街)经费240万元,生活无着人员救助支出经费40万元,救助站专项经费200万元,城市特殊困难群体帮扶专项(镇街)经费360万元,其他农村生活救助经费5943.8万元。全部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3231.8万元。

八、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  长沙县民政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详见附件)

1、2021年部门收支总表

2、2021年部门收入总表

3、2021年部门支出总表

4、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2021年政府性基金支出明细表

8、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表

9、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10、2021年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长沙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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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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