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民政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

日期:2020-02-04   来源:  长沙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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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涉及机构改革部门情况

四、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八、名词解释



一、 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长沙县民政局是县政府的工作部门,主要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订全县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接受募捐和建立常年性社会捐赠接受工作;指导做好农村贫困户的扶持和五保户供养等社会救济工作。负责老区发展日常工作。负责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与审批工作。负责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指导居民委员会建设和社区建设,指导村务公开,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村(居)民自治示范活动:制定并组织实施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负责做好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工作。负责殡葬管理工作。负责流浪乞讨无着落人员救助、婚姻登记、收养登记管理工作。负责福利企业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和承担老年人、孤儿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工作。负责对全县性社团和受委托对全国性、全省性社团分支机构进行登记管理。负责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工作。负责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勘界和调处边界争议纠纷。负责民政事业计划财务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企、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和统计工作;指导、监督民政事业费管理和使用。负责老龄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

(包括内设科室和二级机构设置情况)现有工作人员92人,其中在职在编干部职工45人(行政编14人、事业编31人),政府雇员3人,劳务派遣人员13人,其他人员31人。局机关内设机构6个:办公室、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行政审批科、规划财务科、养老服务科,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科,下设全额拨款事业二级机构7个:社会救助事务中心,社会福利生产事务中心,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区划地名事务中心、县生活无着人员救助管理站、县婚姻登记处服务中心、县殡葬服务中心。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长沙县民政局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长沙县民政局部门本级

三、 涉及机构改革部门情况

根据中共长沙县委办公室《长沙县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长县办法〔2019〕2号文件精神,县民政局将部分工作职能划入其他新组建的县政府工作部门。老龄工作职责划入县卫生健康局;退役军人优抚安置职责划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救灾职责划入县应急管理局;医疗救助职责划入县医疗保障局;救灾物资储备职责划入县发展和改革局。部分职责职能变更后,除老龄工作职责移交仍留高龄补助在民政预算和发放外,其他预算均在划入单位预算,预算资金减少11749万元。 

四、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21978.6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1978.6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11749 万元,主要是由于机构改革调整减少优抚和退伍安置经费。

(二)支出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21978.67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978.67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 11749万元,主要是由于机构改革调整减少优抚和退伍安置经费。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1978.67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913.67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21065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民政管理事务1482万元,主要民间组织管理535万元、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60万元,基层政权建设690万元等方面;行政单位离退休88万元,主要用于代管的行政离退休人员工资、医保等方面;社会福利7089万元,主要用于惠民殡葬补助、敬老院建设、孤儿生活、社会办养老机构、老龄生活补贴发放等方面;残疾人事业882万元,主要用于全县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的发放;最低生活保障1924万元,主要用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发放;临时救助支出700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临时救济支出;生活无着人员救助支出40万元,主要用于救助站设备维护及日用品更换;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支出3029万元,主要用于五保供养人员的生活补助补贴发放;其他城市生活救助501万元,主要用于流浪乞讨人员生活、医疗、路费等方面;其他农村生活救助5330万元,主要用于4、5号令拆迁户生活补助费、社会救济等方面。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

本部门2020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局本级、长沙县社会组织服务中心、长沙县区划地名事务中心、长沙县社会救助事务中心、长沙县社会福利生产事务中心、长沙县生活无着人员救助管理站、长沙县婚姻登记处服务中心、长沙县殡葬服务中心 8  家行政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205.62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 118.22 万元,下降 36.5 %。

2、“三公”经费预算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  10 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  1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0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 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9年减少 26   万元,主要是单位公车改革后取消了公务用车运行经费。

3、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民政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114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9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1059 万元。

4、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9年9月1日,我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  1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  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 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套。

2020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5、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0年长沙县民政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21978.67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913.67  万元,项目支出  21065 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 21978.67  万元。

2020年长沙县民政局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21065 万元,其中:民间组织管理535万元、基层政权建设690万元,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60万元,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197万元,行政单位离退休88万元,儿童福利259万元,老年福利2267万元,殡葬968万元,社会福利事业单位1782万元,养老服务1783万元,其他社会福利支出30万元,残疾人两项补贴882万元,最低生活保障1924万元,临时救助支出700万元,生活无着人员救助支出40万元,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支出3029万元,其他城市生活救助501万元,其他农村生活救助5330万元。全部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 21065 万元。 

八、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附表:长沙县民政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1、2020年部门收支总表

2、2020年部门收入总表

3、2020年部门支出总表

4、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2020年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10、2020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长沙县民政局

2020年2月4日

相关附件下载:
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附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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