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科学技术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日期:2023-03-07   来源:  长沙县科技局
字体大小:

第一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一、2023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2023年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2023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2023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长沙县科学技术局(以下简称县科技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2、县科技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科技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县委关于科技创新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科技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3、组织拟订全县科技发展总体规划,参与编制与组织实施全县中长期科技规划与年度计划;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县制订的各项科技计划。

4、负责归口管理全县科技发展专项经费;研究提出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优化科技资源的配置。

5、负责管理、指导和协调全县科技成果转化工作。贯彻实施加强高新技术发展的政策措施,引导工业企业的技术创新与结构升级;实施“科技兴农”的方针政策,推进农业和农村科技进步;参与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跨部门多学科的综合性项目、重大引进项目、重大技术改造、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论证评估。

6、指导协调县政府各部门和各镇(街道)的科技管理工作;管理全县科技成果、技术市场等工作;指导全县科技保密工作;普及科学技术,推动科普工作发展。

7、负责全县科技管理人员培训;综合管理本县引进国(境)外智力工作;参与拟订、贯彻实施有关科技人才资源的合理配置、充分发挥科技人员积极性、创造科技人才成长良好环境的相关政策。

8、负责将安全生产科技发展专项规划纳入全县科学技术发展总体规划,支持安全生产领域科技项目。

9、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0、职能转变。围绕贯彻实施科教兴县战略、人才强县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加强、优化、转变政府科技管理和服务职能,完善科技创新制度和组织体系,加强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

(二)机构设置

长沙县科学技术局内设科室3个包括:1、办公室。负责协调机关政务和日常工作;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信访、提案办理、安全保密、科技宣传、计划生育、行政后勤等工作;负责机关日常财务管理;指导、监督所属事业单位财务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监管;负责编制并申报局系统政府采购计划。 2、计划成果科(农业科技科)。负责归口管理全县科技计划;负责拟订科技发展规划、年度计划;负责组织协调科技计划的申报、评审、立项、实施和验收等工作;负责国家、省、市科技计划的申报、指导和推荐工作;负责科技特派员工作;负责国家、省、市科技成果奖励的申报、指导与推荐工作。 3、高新技术科。负责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作;负责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全县高新技术企业和技术先进性服务企业的培育、考察、申报工作;负责国(境)外智力引进的申报和管理;负责产学研合作和科技交流活动。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预算为汇总预算,纳入编制范围内的预算单位包括:1、长沙县科学技术局本级。2、长沙县生产力促进中心。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支出既包括保障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长沙县科学技术局归口管理、面向全县分配的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2023年本部门收入预算1,555.61万元,其中:本级财政拨款收入1,555.61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1,567.33万元,降低50.19%,主要是项目经费的减少。

(二)支出预算:2023年本部门支出预算1,555.61万元,其中,科学技术支出1,483.8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3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3.8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9.55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1,567.33万元,降低50.19%,主要是项目经费的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3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1,555.61万元,其中,科学技术支出1,483.89万元,占95.3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35万元,占1.82%;卫生健康支出13.82万元,占0.89%;住房保障支出29.55万元,占1.9%。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3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538.96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工资福利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452.87万元,公用经费86.09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246.02万元,主要是增加一人,在职及退休人员绩效及年终奖金都纳入今年的预算。

(二)项目支出:2023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1,016.65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1、科技创新工作管理等经费202.3万元,其中,计划项目管理费35万元,用于政府采购计划项目立项专家评审、验收专家答辩等委托服务;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专项管理费90万元,用于项目管理人员培训、聘请4家中介机构为企业提供免费服务(研发投入R&D、技术合同认定与登记、高企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等费用开支;退休人员节日经费4万元;2022年省级真抓实干经费50万元;跟班学习费用23.3万元,用于指定人员抽调至科技部跟班学习的住宿、伙食、往返交通费;2、科技发展专项资金142.15万元,用于对企业单位申报的科技项目的补助;3、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专项资金272.2万元,为了推进全县产业转型升级,鼓励与支持企业做大做强,从而进一步推进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4、科技特派员专项资金392万元(其中40万到镇街),按照“一对一”单位派驻、组建产业科技特派员专家服务团、设立镇(街道)科技特派员示范工作站相结合的服务模式,组织技术培训、科技下乡、人才下沉、服务三农;5、科技局活动周及送科技下乡经费8万元,用于举办科技活动周,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提升公民科学素质等方面。支出较去年减少1,813.35万元,主要是项目经费减少。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3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86.09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5.88万元,比上年预算上升7.33%,主要是增加一人。

(二)“三公”经费预算

2023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2年增加1万元,主要是为了接待科创平台及企业来我县进行项目洽谈,依据是长沙县松雅湖生态新城建设,指挥长会议纪要第九条明确招引省级科创平台及科创企业由我局牵头。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1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4.7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105.3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2023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五)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3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1万元,拟召开2次会议,人数140人,会议内容为科技创新会议、创新型县会议;培训费预算1万元,拟开展3次培训,人数120人,培训内容为全县科技型企业高质量发展培训、长沙县规上服务业企业研发投入业务培训、长沙县特及一级建筑业企业研发投入业务培训;未拟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等。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23年长沙县科学技术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1,555.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8.96万元,项目支出1,016.65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555.61万元。

2023年长沙县科学技术局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1,016.65万元,其中:科技创新工作管理等经费202.3万元,科技发展专项资金142.15万元,科技发展专项资金142.15万元,科技活动周及科技下乡经费8万元,科技特派员专项资金352万元,科技特派员专项资金352万元,科技特派员专项资金(镇街)40万元,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272.2万元,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272.2万元,全部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016.65万元。

七、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3、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相关附件下载:
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
  • 政府查号台

    政府查号台

  • 站点地图

    站点地图

  • 总访问量

    今日访问量

    今日访客数

  • 长沙县网上群工部
  • 长沙市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主办:长沙县人民政府
承办:长沙县大数据中心
网站技术支持电话:0731-84075602
网站标识码:430121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