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长沙县交通运输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长沙县交通运输局是县人民政府主管全县公路、公共交通、客货运输市场等交通行业的工作部门,主要的职责:
1、 承担全县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县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
2、 负责人全县公共交通的规划和管理, 推进公交一体化建设。
3、 承担县内道路运输管理工作,对道路旅客运输经营、道路货物运输经营、道路运输站(场)经营、机动车维修经营、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进行管理。
4、 负责制定全县农村公路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农村公路的建设和管理,承担全县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的监督管理责任;指导全县农村公路养护。
5、 负责权限内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许可审批,负责对交通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县内公路建设市场的监管责任。
6、指导全县农村公路的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全县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承担县内国防交通工作。
7、 承担县内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指导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履行对辖区内船舶和渡口渡船的安全管理职责。
8、 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长沙县交通运输局部门决算包括:局本级决算、局属事业单位决算。
纳入长沙县交通运输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长沙县交通运输局本级
2、长沙县道路运输管理所
3、长沙县公共客运管理所
4、长沙县农村公路管理站
5、长沙县公路质量监督管理和检测站。
第二部分 长沙县交通运输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长沙县交通运输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长沙县交通运输局2017年度收入总计65454.83万元,支出总计65454.83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5787.15万元,增长9.7%。
二、关于长沙县交通运输局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65454.83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占总收入的100%。
三、关于长沙县交通运输局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65454.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55.21万元,占本年支出3.3%;项目支出63299.62万元,占本年支出的96.7%。
四、关于长沙县交通运输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65454.83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5787.15万元,增长9.7%。
五、关于长沙县交通运输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5454.8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5787.15万元,增长9.7%。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5454.8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节能环保支出179.18万元,占0.27%;农林水支出1682.45万元,占2.57%;交通运输支出63525万元,占97.05%。住房保障支出68.2万元,占0.1%。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4092万元,支出决算为65454.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年中追加安排2016年7月至2017年12月机关事业单位增资补贴和绩效工资、2017年机关单位调增工资、2017年机关事业单位医保铺底等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二是部分项目支出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而是根据工作需要,年中追加安排部分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其中:节能环保支出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179.18万元;农林水支出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1682.45万元;交通运输支出预算数为32935万元,决算数为61437.99万元。
六、关于长沙县交通运输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155.2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675.2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479.9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咨询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长沙县交通运输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8.3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7.58万元,完成预算的62.1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4.69万元,完成预算的51.9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88万元,完成预算的10.18%。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共中央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各项政策,缩小开支。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11.6万元,下降39.7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1.72万元,下降44.3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11 万元,增长4.0 %。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4.69万元,占83.5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88万元,占16.3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部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 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4.6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4.69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加油、维修、保险及通行费等。2017年,局机关、局属事业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2.88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2017年共接待国内来访72批次、720人次(包括陪同人员)。
八、关于长沙县交通运输局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0万元,与2016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 %。
九、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79.99万元,比2016年增加101.71万元,增长26.89%。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相应公用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部门2017 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1639.4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16.9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22.5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7 年12 月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4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 辆;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我局严格按照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对项目进行绩效管理。1、在申报预算时,确定项目进行整体绩效目标和具体项目的绩效目标。2、项目完成后,组织各项目主管科室站所进行项目绩效自评。要求对项目财政资金的使用情况、项目组织管理情况、资金的产出和效果进行总结分析,并按时提交绩效自评报告,现已完成各项目的绩效自评和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3、接受省市对重点项目进行绩效评估,我局省市县项目在评价时取得“优”的等级。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长沙县交通运输局
2018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