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自然资源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日期:2020-09-04   来源:  长沙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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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三、 涉及机构改革部门情况

第二部分  长沙县自然资源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三、“三公”经费 

四、机关运行经费

五、一般性支出口径

第四部分  长沙县自然资源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依法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拟订全县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测绘勘察的管理制度,经批准后依法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各类自然保护地的管理。

2、负责全县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依照国家和省、市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

3、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

4、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

5、负责建设工程项目规划、土地管理相关工作,对建设工程项目审批后到竣工验收前规划、土地执行情况实行跟踪监督。

6、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

7、负责拟订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年度计划、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和近期建设规划,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土地利用及储备供应、矿产资源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基础测绘等年度计划;参与拟订城市基础设施、园林绿化等年度建设计划。 

8、集中管理规划区范围内的规划实施。          

9、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10、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

11、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

12、负责矿产资源开发管理。

13、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

14、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

15、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组织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组织指导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指导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负责监督管理石漠化防治工作。

16、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必要时,可以提请县应急管理局,以县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17、负责将城乡规划与安全生产发展规划相衔接;负责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的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地质勘查、测绘与地理信息行业安全监管;负责所属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指导督促自然保护地、苗圃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18、承担县域范围内除国有土地外征地补偿、安置等管理工作。

19、负责自然资源合理开发利用。

20、负责全县基础地理信息的收集整理、系统建设及开发利用和管理;负责空间规划、自然资源、测绘勘察等方面的信息化建设、新技术推广运用等工作。

21、负责国土空间规划、测绘行业监管。

22、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3、职能转变。县自然资源局要落实中央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管控作用,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加强森林、草地、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国土绿化,保障国家生态安全。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和落实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加快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统一推进全县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和归并整合,监督实施统一规范高效的国家公园体制。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进一步落实精简下放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强化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评估的便民高效。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长沙县自然资源局内设机构包括:

1、办公室

2、法规监察科

3、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行政审批科)

4、规划技术科

5、市政规划科

6、国土空间规划科

7、耕地保护监督科

8、自然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科(测绘地理信息科)

9、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

10、矿产资源科(安全生产办公室)

11、计财科

12、政工人事科

13、征地拆迁科

14、造林绿化科

15、森林资源管理科

(二)决算单位构成。长沙县自然资源局2019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局本级决算、局属事业单位决算。

1、长沙县自然资源局本级

2、15个国土资源所、9个林业站

3、长沙县征地拆迁中心

4、长沙县土地整理中心

5、长沙县土地储备中心

6、长沙县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储备中心

7、长沙县自然资源和规划信息服务中心

8、长沙县不动产交易中心

9、长沙县自然资源测绘中心

10、长沙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11、长沙县森林公安局

12、长沙县林业科学研究所

13、长沙县林业调查队

14、长沙县大山冲森林公园事务中心

15、长沙县森林保护站

16、长沙县林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三、 涉及机构改革部门情况

2019年将县农业和林业局的林业管理职责、县城乡规划建设局的城乡规划管理职责,县发展和改革局的组织编制并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职责,县水务局的水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以及县城乡规划建设局等部门的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管理职责整合划入县国土资源局,组建长沙县自然资源局。人员编制数增加109个,实际在职人数增加106人。人员基本运行经费随之增加,专项支出新增了林业资源管理、城乡规划管理及风景名胜区管理等相应职能的项目资金。

第二部分  长沙县自然资源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 年度收、支总计488317.02万元。与2018年相比,增加188075.44万元,增长62.75%,主要是因为机构改革增加在职在编人员106人,增加划入人员的基本支出约1793.00万元,项目支出增加城乡规划咨询,林业专项约4000多万元,另外土地储备中心土地收储成本(主要为项目税费及拆迁补偿支出)及住房货币补贴、购买耕地指标等支出增加共计约18亿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488317.0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88317.02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488317.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446.65万元,占1.73%;项目支出479870.38万元,占98.2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88317.02万元,与2018年相比,增加188075.44万元,增长62.64%,主要是因为机构改革增加在职在编人员106人,增加划入人员的基本支出约1793.00万元,项目支出增加城乡规划咨询,林业专项约4000多万元,另外土地储备中心土地收储成本(主要为项目税费及拆迁补偿支出)及住房货币补贴、购买耕地指标等支出增加共计约18亿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5676.6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21%,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6572.52万元,减少51.39%,主要是因为2018年用于异地补充耕地指标资金共计21150万元从政府性基金支出调入了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19年异地补充耕地指标资金列入政府性基金支出。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5676.6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农林水支出3597.08万元,占22.9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1414.16万元,占72.81%;住房保障支出459.81万元,占2.93%;节能环保支出101.57万元,占0.6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80.00万元,占0.51%;交通运输支出20万元,占0.1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共计4.04万元,占0.02%。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439.5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5676.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88.20%,其中:

1、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4.04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拆违控违、退休党员经费等。

2、停划补助。

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6.00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上级追加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补助资金

3、其他退耕还林支出。

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95.57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上级追加湿地保护资金。

4、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自然保护区等管理、产业化管理、防灾减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公路养护。

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支出决算为462.30万元,自然保护区等管理支出决算为10.00万元,产业化管理支出决算为100.00万元,防灾减灾支出决算为35.00万元,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支出决算为363.94万元,公路养护支出决算为20.00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上级追加林业生态效益补偿、森林防火及病虫害防治、公益林补偿资金、林路养护等林业公共资金。

5、土地资源调查。

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0.00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上级追加土地利用变更调查补助资金。

6、地质灾害防治。

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80.00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上级追加土地利用变更调查补助资金。

7、病虫害防治、森林培育。

年初预算为0.00万元,病虫害防治长沙县农业农村局移交预算8.00万元,支出决算为5.91万元,森林培育长沙县农业农村局移交预算5424.68万元,支出决算为1808.47万元,决算数小于移交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预算调减项目支出2986.00万元。

8、森林资源管理。

年初预算为0.00万元,长沙县农业农村局移交预算300.00万元,支出决算为394.29万元,决算数大于移交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生态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资金72.29万元,上级追加森林禁伐省级补助资金22.00万元。

9、动植物保护。

年初预算为0.00万元,长沙县农业农村局移交预算397.17万元,支出决算为417.17万元,决算数大于移交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追加林业发展资金20.00万元。

10、行政运行、事业运行。

行政运行年初预算为354.27万元,长沙县农业农村局和长沙县住建局共计移交预算为131.88万元,支出决算为783.79万元,完成年初及移交预算的161.22%,事业运行年初预算为2210.03万元,长沙县农业农村局和长沙县住建局共计移交预算为787.49万元,支出决算为5705.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0.33%,行政运行、事业运行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在职及退休人员奖金、调资补发、社保、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

11、自然资源规划及管理。

年初预算为0.00元,长沙县住建局移交预算为800万元,支出决算为241.0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调减城乡规划及咨询专项资金559.00万元。

12、土地资源利用与保护。

年初预算为312.50万元,支出决算为148.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7.6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黑靡锋山上1000亩耕地三年过渡性恢复补贴资金项目调整至长沙县农业农村局。

13、自然资源行业业务管理。

年初预算为39.40万元,支出决算为363.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2.9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调增项目资金327.3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宅基地、基础测绘地理信息等方面。

14、地质矿产资源利用与保护。

年初预算为225.00万元,支出决算为30.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7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全县地质灾害应急处理资金190万元未列入我单位决算支出范围。

15、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

年初预算为2298.30万元,支出决算为3931.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申请追加应交土地出让合同印花税2187.14万元。

16、基础测绘。

年初预算为0.00万元,长沙县住建局移交预算384.75万元,支出决算为199.1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职能整合,该项目运行经费成本减少。

17、住房公积金

年初预算为0.00万元,长沙县农业农村局和长沙县住建局共计移交预算为53.68万元,支出决算为459.81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住房公积金预154.33万元按编制类型列入了行政运行和事业运行科目,年中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增预算285.20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446.6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816.4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8.86%,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奖金、社保年金、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公用经费2630.2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1.14%,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委托业务费、其他交通费用、维修(护)费、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41万元,支出决算为94.90万元,完成预算的67.30%,其中: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50万元,支出决算为28.57万元,完成预算的57.14%,与上年相比减少5.40万元,减少15.9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局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四项费用”财务管理制度,严格实行申报、审核、报销相关流程,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91万元,支出决算为66.32万元,完成预算的72.88%,与上年相比减少16.24万元,减少19.6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且决算数比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10月实行事业单位公车改革,车辆全部已上缴财政封存。

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预决算。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8.57万元,占30.10%,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66.32万元,占69.90%。其中:

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8.57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556个、来宾4567人次,主要是耕地占补平衡交易事项、森林公安案件及检查事项、规划专家评审等公务活动发生的接待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66.3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6.32万元,主要是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支出,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实际保有量为19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72640.36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472640.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472640.36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九、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长沙县自然资源局组织对2019年度财政预算安排资金全面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676.6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72640.36万元,涉及资金488317.02万元。

长沙县预算绩效事务中心共组织对我单位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661万元,其中,对“土地开发补充耕地及综合整治”项目委托“湖南新财苑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评价结果良好。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第三次国土调查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第三次国土调查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43.00万元,执行数为442.70万元,完成预算的99.93%。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完成了全县33万余个图斑的核查任务,拍摄举证照片25万余张;二是通过了国家首轮检查,在成绩上位居全省前列。

2、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667.00万元,执行数为2667.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共清理枯死松树114575株,完成Smal-007菌剂防治面积1万亩和用噻虫啉的防治面积13万亩;二是防治及时控制了灾情蔓延扩散,降低了危害损失,维护了森林资源健康增长和生态安全,同时积累了应对林业虫情突发灾害的处置经验,提高了有害生物现代化防治水平。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60.20万元(已剔除决算报表日常公用经费中列支的事业单位非税收入执收成本支出1470.00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393.91万元,增长51%。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2019年7月林业、规划并入在职在编人员106人,原在职在编人员173人,人员增加61%。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10.24万元(年初预算为32.00万元),用于召开全局点评大会、中心组学习会议及各科室业务专项会议,人数约260人,内容为全系统中心组学习、专家评审会等;开支培训费10.09万元(年初预算为17.00万元),用于开展专项业务培训,人数约240人,内容为第三次国土调查培训、安全生产专题培训、森林督察专题培训、专业技术人员培训等。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02.0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59.7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42.3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07.0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9.17%,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959.4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6.37%。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单位实有车辆0辆,2019年10月已将原有19辆公务用车上缴财政封存;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7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一般性支出口径: 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2017年一般性支出压减工作的通知》财预〔2017〕137号文件规定,一般性支出口径包括:302“商品和服务支出”(不含30204“手续费”、30218“专用材料费”、30225“专用燃料费”、30228“工会经费”、30229“福利费”、30240“税金及附加费用”和30299“其它商品和服务支出”);31001“房屋建筑物购建”、31002“办公设备购置”、31013“公务用车购置”、31019“其它交通工具购置”。

第四部分  长沙县自然资源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2020年09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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