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自然资源局2020年部门预算说明

日期:2020-02-04   来源:  长沙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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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长沙县自然资源局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涉及机构改革部门情况

四、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政府采购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五)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八、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

九、附表:长沙县自然资源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2020年部门收支总表

(二)2020年部门收入总表

(三)2020年部门支出总表

(四)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0年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2020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长沙县自然资源局2020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 长沙县自然资源局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依法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拟订全县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测绘勘察的管理制度,经批准后依法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各类自然保护地的管理。

2、负责全县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依照国家和省、市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

3、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

4、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

5、负责建设工程项目规划、土地管理相关工作,对建设工程项目审批后到竣工验收前规划、土地执行情况实行跟踪监督。

6、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

7、负责拟订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年度计划、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和近期建设规划,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土地利用及储备供应、矿产资源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基础测绘等年度计划;参与拟订城市基础设施、园林绿化等年度建设计划。 

8、集中管理规划区范围内的规划实施。          

9、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10、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

11、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

12、负责矿产资源开发管理。

13、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

14、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

15、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组织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组织指导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指导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负责监督管理石漠化防治工作。

16、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必要时,可以提请县应急管理局,以县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17、负责将城乡规划与安全生产发展规划相衔接;负责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的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地质勘查、测绘与地理信息行业安全监管;负责所属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指导督促自然保护地、苗圃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18、承担县域范围内除国有土地外征地补偿、安置等管理工作。

19、负责自然资源合理开发利用。

20、负责全县基础地理信息的收集整理、系统建设及开发利用和管理;负责空间规划、自然资源、测绘勘察等方面的信息化建设、新技术推广运用等工作。

21、负责国土空间规划、测绘行业监管。

22、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3、职能转变。县自然资源局要落实中央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管控作用,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加强森林、草地、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国土绿化,保障国家生态安全。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和落实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加快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统一推进全县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和归并整合,监督实施统一规范高效的国家公园体制。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进一步落实精简下放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强化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评估的便民高效。         

(二)机构设置

长沙县自然资源局设下列内设科室:

1、办公室

2、法规监察科

3、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行政审批科)

4、规划技术科

5、市政规划科

6、国土空间规划科

7、耕地保护监督科

8、自然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科(测绘地理信息科)

9、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

10、矿产资源科(安全生产办公室)

11、计财科

12、政工人事科

13、征地拆迁科

14、造林绿化科

15、森林资源管理科

长沙县自然资源局设下列二级机构及下属机构

1、15个国土资源所、9个林业站

2、长沙县征地拆迁中心

3、长沙县土地整理中心

4、长沙县土地储备中心

5、长沙县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储备中心

6、长沙县自然资源和规划信息服务中心

7、长沙县不动产交易中心

8、长沙县自然资源测绘中心

9、长沙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10、长沙县森林公安局

11、长沙县林业科学研究所

12、长沙县林业调查队

13、长沙县大山冲森林公园事务中心

14、长沙县影珠山风景名胜区事务中心

15、长沙县森林保护站

16、长沙县林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17、长沙县北山森林公园事务中心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长沙县自然资源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长沙县自然资源局本级

2、15个国土资源所、9个林业站

3、长沙县征地拆迁中心

4、长沙县土地整理中心

5、长沙县土地储备中心

6、长沙县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储备中心

7、长沙县自然资源和规划信息服务中心

8、长沙县不动产交易中心

9、长沙县自然资源测绘中心

10、长沙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11、长沙县森林公安局

12、长沙县林业科学研究所

13、长沙县林业调查队

14、长沙县大山冲森林公园事务中心

15、长沙县影珠山风景名胜区事务中心

16、长沙县森林保护站

17、长沙县林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三、 涉及机构改革部门情况

2019年将县农业和林业局的林业管理职责、县城乡规划建设局的城乡规划管理职责,县发展和改革局的组织编制并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职责,县水务局的水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以及县城乡规划建设局等部门的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管理职责整合划入县国土资源局,组建长沙县自然资源局。人员编制数增加109个,实际在职人数增加106人。人员基本运行经费随之增加,专项支出新增了林业资源管理、城乡规划管理及风景名胜区管理等相应职能的项目资金。

四、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既包括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基本运行经费,也包括异地补充耕地项目、国土空间规划编制项目、长沙县宅基地房地一体、集体建设用地权籍调查和确权登记项目、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项目、生态公益林补偿县级配套及管护经费项目等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32773.7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1390.4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11383.36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34231.54万元,主要是土地开发支出预算拨款(异地补充耕地项目)较2019年预算减少了46566.0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32773.7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390.43万元,基本建设项目支出5137.5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1383.36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34231.54万元,主要是土地开发支出预算支出(异地补充耕地项目)较2019年预算减少了46566.0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390.43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4659.87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其中,行政运行支出710.26万元,事业运行支出3949.61万元。

(二)项目支出: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16730.56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其中:

1、土地资源利用与保护支出370.60万元,包括永久性基本农田核实整改和储备区划定项目47.60万元,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与监测工作项目25.00万元,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费用项目88.00万元,2019年度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变更工作项目20.00万元,全县地质灾害应急处理资金项目190.00万元。

2、国土资源规划及管理支出1577.00万元,包括国土空间规划编制项目525.00万元,城乡规划及咨询专项项目1052.00万元。

3、森林防灾减灾支出2690.00万元,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项目支出。

4、湿地保护支出300.00万元,为湿地保护建设项目支出。

5、动植物保护支出45.00万元,为野生动植物保护项目支出。

6、林业执法与监督支出5.00万元,为森林公安局特情耳目费和情报费。

7、林业自然保护区支出20.00万元,为森林公园日常维护项目支出。

8、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844.56万元,为自然资源档案库房及信息化建设项目。

9、森林培育支出5000.00万元,包括花卉苗木发展项目100.00万元,环城绿带建设项目4900.00万元。

10、国土资源行业业务管理487.90万元,包括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宣传项目28.50万元,行政诉讼与复议、法律顾问项目22.40万元,长沙县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和地价动态监测项目70.00万元,长沙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及数据库更新项目17.00万元,长沙县存量土地专项调查工作项目50.00万元,长沙县自然资源局综合信息化建设项目300.00万元。

11、国土资源调查支出2000.00万元,为长沙县宅基地房地一体、集体建设用地权籍调查和确权登记项目软件平台项目2000.00万元。

12、地质矿产资源利用与保护支出35.00万元,为开慧镇白石岭钨矿维护项目35.00万元。

13、其他文化支出437.50万元,包括影珠山风景名胜区日常管理经费200.00万元,影珠山民宿基础设施配套项目66.50万元,影珠山景区主题游览线路建设项目126.00万元,影珠山景区安全隐患整治项目45.00万元。

14、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2918.00万元,包括不动产登记中心非税收入执收成本1400.00万元,不动产交易中心非税收入执收成本1050.00万元,测绘中心非税收入执收成本468.00万元。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数11383.36万元,具体安排如下:

(一)土地开发支出5000.00万元,为异地补充耕地项目。

(二)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6383.36万元,包括数字长沙县地理空间框架项目297.00万元,2019年农土资金补助项目500.00万元,金井镇沙田村土地复垦项目50.00万元,生态公益林补偿县级配套及管护经费900.00万元,第三次国土调查项目205.10万元,稻田补产项目550.00万元,长沙县矿产管理项目890.00万元,生态环境综合整治1200.00万元,长沙县地形图修测项目100.00万元,长沙县地理影像更新项目300.00万元,2020年土地整治后续整修维护项目200.00万元,2017年度土地开发补充耕地项目81.46万元,长沙县北山镇福高村、荣合桥社区、蒿塘社区(原圣毅园流转区域)土地整治项目270.00万元,河道确权项目123.80万元,林权、水利设施及零星地物数据整合入库项目320.00万元,智慧自然资源项目(原国土“一张图”二期)396.00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局本级及所属39家行政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数为1070.09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303.80万元,主要是因为2019年机构改革由三家单位合并组建,增加在编人员106人。

(二)“三公”经费预算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74.0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6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2.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2.0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9年减少60.00万元,主要是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改革后,减少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预算。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长沙县自然资源局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4188.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45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584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6898.0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9月1日,我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3辆,单位价值50.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套。

2020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五)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0年长沙县自然资源局整体支出绩效目标32773.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59.87万元,项目支出28113.92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1390.43万元。

2020年长沙县自然资源局设置项目支出绩效目标20195.92万元。

其中:政府性基金项目经费共计6383.36万元,主要包括第三次国土调查、生态公益林补偿县级配套及管护经费、林权、水利设施及零星地物数据整合入库、地理空间框架影像和地形图更新、智慧自然资源项目等项目;基本建设项目经费共计5137.50万元,主要包括环城绿带建设等项目;一般性项目经费共计8675.06万元,主要包括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长沙县宅基地房地一体、集体建设用地权籍调查和确权登记、永久性基本农田核实整改和储备划定、存量土地专项调查等项目。全部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八、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九、附表:长沙县自然资源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2020年部门收支总表

(二)2020年部门收入总表

(三)2020年部门支出总表

(四)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0年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2020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020年02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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