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国土资源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日期:2019-08-17   来源:  长沙县自然资源局
字体大小:

目录

第一部分  长沙县国土资源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长沙县国土资源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长沙县国土资源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关于长沙县国土资源局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长沙县国土资源局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长沙县国土资源局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长沙县国土资源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长沙县国土资源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长沙县国土资源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长沙县国土资源局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三、“三公”经费

四、机关运行经费

第四部分  长沙县国土资源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长沙县国土资源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国家、省、市、县有关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和测绘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及其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和办法的贯彻实施。

2、拟订全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全县矿产资源的调查评价,拟订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定、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依法管理水文地质,参与水资源调查评价,防止矿产、地下水的过量开采与污染,保护地质环境。

3、承担权限范围内各类建设用地的预审、审批和上报工作,组织编制各类建设用地定额指标;承担县域内除国有土地外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等工作。

4、拟订全县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和土地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对全县建设用地实行统一规划、征用、开发、出让、管理(即“五统一”)。

5、实施土地用途管制,承担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组织基本农田保护,指导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开发耕地的实施工作,确保全县耕地面积占补平衡。

6、承担全县地籍地政管理工作;组织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承担全县土地确权、城乡地籍、土地定级、土地登记发证等工作;组织调处土地权属纠纷。

7、规范管理土地市场,拟订全县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租赁、抵押、交易及政府收购、储备等管理办法;负责承办县域内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出租、抵押等的审核、报批;协助财税部门做好土地税费的征收管理工作;参与指导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的管理。

8、指导县内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的测评、更新,确认土地宗地价格。

9、负责全县测绘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依法履行全县测绘行业管理职能(除城市勘察和市政工程测量外),指导全县测绘标志维护,承办测绘单位资格审查。

10、承担矿产资源开发管理责任。审核矿业权的登记发证和转让登记,承担对县属矿区的管理责任,组织编制实施矿业权处置方案草案。承担地质勘查行业和矿产资源储量管理责任,指导、协调、监管全县公益性地质调查和战略性矿产勘查工作。

11、承担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责任。管理和监督县域城乡建设用地供应、政府土地储备(含经开区土地储备工作)、土地开发与节约集约利用。承担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管理责任。管理农村土地交易平台。承担县政府审批的改制企业的国有土地资产处置责任。

12、负责全县土地、房屋、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水域滩涂养殖权等不动产登记工作,包含受理、审核、登簿、发证、档案管理、登记信息查询等业务;负责拟订县不动产登记相关工作办法、规定,规范、监管不动产登记行为;拟订不动产确权方案,不动产权属争议调处地方性政策;负责不动产权利证书的监管;负责不动产权籍调查(测绘),不动产测绘成果质量审核工作;负责建立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与数据库建设;配合调处不动产统一登记以前的权属争议,负责调处不动产统一登记后新产生的权属争议;组织不动产登记法制宣传教育。

13、组织实施全县范围内的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性用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招标、拍卖、挂牌工作;负责不动产权的转让(商品房预售许可除外)、租赁、抵押等工作;收集与发布房地产交易信息行情;负责房屋、土地等不动产交易服务费的测算和收缴;开展与不动产权交易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和信息咨询服务。

14、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长沙县国土资源局部门决算包括:局本级决算、局属事业单位决算。

(一)纳入长沙县国土资源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局本级内设科室包括:

1、办公室

2、法规监察科

3、建设用地科

4、地籍测绘科

5、土地供应科

6、规划和耕地保护科

7、矿产资源科

8、计财科

9、政工人事科

10、不动产登记科

11、征地拆迁科

(二)纳入长沙县国土资源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15个国土资源所

2、长沙县征地拆迁中心

3、长沙县土地整理中心

4、长沙县土地储备中心

5、经开区土地储备中心

6、长沙县国土资源信息中心

7、长沙县不动产交易中心

8、长沙县国土测绘队

9、长沙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第二部分  长沙县国土资源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长沙县国土资源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长沙县国土资源局2018年度收入总计300040.24万元;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01.34万元,支出总计300241.58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入总计增加10457.82万元,增长3.60%,支出总计增加10659.16元,增长3.70%。主要是因为土地开发支出、土地出让业务支出比上年增加43834.37万元,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比上年减少33136.33万元

二、关于长沙县国土资源局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300040.24万元,占总收入的100%,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01.34万元。

三、关于长沙县国土资源局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300241.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17.16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70%;项目支出295124.41万元,占本年支出的98.30%。

四、关于长沙县国土资源局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决算300040.24万元,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01.34万元,支出总决算300241.58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增加10457.82万元,增长3.60%,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增加10659.16万元,增长3.70%。主要是因为土地开发支出、土地出让业务支出比上年增加43834.37万元,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比上年减少33136.33万元

五、关于长沙县国土资源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2249.1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74%。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5402.98万元,增长91.43%。主要是因为其他城乡社区支出增加21150.00万元,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增加790.05万元,行政运行增加437.78万元,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减少4259.64万元,国土整治减少2794.80万元 。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2249.1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城乡社区支出21394.37万元,占66.34%;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0711.45万元,占33.21%;住房保障支出143.37万元,占0.45%。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531.18万元,支出决算为32249.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3.27%。其中:

1、行政运行、事业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200102)。

行政运行年初预算为316.90万元,支出决算为974.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07.55%,事业运行初预算为2559.18万元,支出决算为3358.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1.24%,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年初预算为223.90万元,支出决算为198.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50%,行政运行、事业运行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在职及退休人员奖金、调资补发、社保等人员经费。

2、土地资源利用与保护、国土资源行业业务管理、地质灾害防治。

土地资源利用与保护年初预算为131万元,支出决算为108.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99%,国土资源行业业务管理年初预算为96.90万元,支出决算92.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9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按各项目工作进度进行的支付。

3、地质矿产资源利用与保护。

土地资源利用与保护年初预算为13.30万元,支出决算为13.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120102)、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120102)、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120102)支出决算为4.00万元,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决算为240.37万元,主要是年终追加的征地拆迁和拆违控违等支出。

5、地质灾害防治、国土整治。

地质灾害防治年初预算为190.00万元,国土整治年初预算为0万元,地质灾害防治支出决算为90.00万元,国土整治支出决算为1806.90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初地质灾害防治预算资金为县财政直接到镇街项目资金,未纳入我单位决算支出范围。决算支出90万元为上级追加地质灾害项目资金,国土整治支出均为上级土地整治项目资金。

6、其他城乡社区支出、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

其他城乡社区支出、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其他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其他城乡社区支出决算为21150万元,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决算为4069.04万元。主要为年中追加的耕地占补平衡项目资金和收入征管经费。

7、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年初预算列入了行政运行和事业运行,预算金额为143.37万元,支出决算为143.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长沙县国土资源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117.1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824.2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4.73%,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职业年金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付;公用经费1292.9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5.27%,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长沙县国土资源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61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16.53万元,完成预算的72.39%,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111万元,支出决算为82.56万元,完成预算的74.37%,与上年相比减少19.70万元,减少19.2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且比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局严格按公务用车管理制度要求严控支出,节约成本。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50万元,支出决算为33.97万元,完成预算的67.94%,与上年相比减少0.99万元,减少2.8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且比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局根据省财政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明确省直党政机关公务活动用餐有关事项的通知》和《中共长沙市委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了关于招待、公务活动、加班等用餐流程及标准,严格实行申报、审核、报销相关流程,对于同城范围的用餐不报、超出用餐标准不报、事前审批不到位不报、事后资料不齐全不报。针对业务量大、经常需要加班加点的部门加大宣传力度,做好相关解释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效果。

因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82.56万元,占70.8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3.97万元,占29.16%。因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82.5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2.56万元。主要是下属15个国土所车辆燃油费、保险费、维修费及局机关行政人员交通补助支出。2018年,局机关、局属事业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5辆。

2、公务接待费支出33.97万元。主要用于全县各类建设用地报批、土地利用规划修编、地质矿产资源防治与保护、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开发耕地的实施与保护、全县土地确权、城乡地籍、土地定级、不动产登记发证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2018年共接待国内来访635批次、 人次8358人(包括陪同人员)。

八、长沙县国土资源局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267992.39万元,与2017年相比减少4743.82万元,减少1.77%。主要用于土地储备中心土地收储成本(征地拆迁补偿支出、用地报批税费)224081万元,土地储备专项债券安排的支出42800万元;数字长沙县地理空间框架项目支出1111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92.96万元,比2017年减少403.22万元,降低23.77%。降低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控日常公用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 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23.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66.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57.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8 年12 月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5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5辆,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0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7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长沙县国土资源局组织对2018年度财政预算安排资金全面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2249.1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67992.39万元,共计项目12个,涉及资金23563.61万元。

长沙县预算绩效事务中心委托湖南新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我单位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732.80万元,其中土地综合整治项目1621.00万元,数字长沙县空间地理框架建设项目1110.80万元,绩效评价结果良好。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年初预算资金16万元,实际使用资金共计16.6万元。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基础上,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编制与实施标志着长沙县城市土地利用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二是政府依据规划和计划实施管理,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更趋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供应计划的实施理清了全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的思路,表现出良好的前瞻性,对科学合理供应建设用地起到了较好的指导作用。

(2)国土卫片执法检查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年初预算资金76万元,实际支出76万元,主要用于外业核查、内业整理、聘请技术服务、耕地损毁鉴定等方面。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通过对违法用地的查处与整改,确保我县上级安排的各位用地指标顺利落地,二是保障县项目的用地指标,促进县域经济的发展。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长沙县国土资源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2019年8月17日

相关附件下载:
长沙县国土资源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xls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
  • 政府查号台

    政府查号台

  • 站点地图

    站点地图

  • 总访问量

    今日访问量

    今日访客数

  • 长沙县网上群工部
  • 长沙市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主办:长沙县人民政府
承办:长沙县大数据中心
网站技术支持电话:0731-84075602
网站标识码:430121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