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国土资源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日期:2019-02-18   来源:  长沙县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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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长沙县国土资源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长沙县国土资源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1、收入预算

2、支出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

2、项目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三公”经费预算

3、政府采购情况

4、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5、绩效目标情况设置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

第四部分  长沙县国土资源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2019年部门收支总表

七、2019年部门收入总表

八、2019年部门支出总表

九、2019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2019年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长沙县国土资源局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

第一部分  长沙县国土资源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1、负责国家、省、市、县有关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和测绘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及其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和办法的贯彻实施。

2、拟订全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全县矿产资源的调查评价,拟订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定、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依法管理水文地质,参与水资源调查评价,防止矿产、地下水的过量开采与污染,保护地质环境。

3、承担权限范围内各类建设用地的预审、审批和上报工作,组织编制各类建设用地定额指标;承担县域内除国有土地外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等工作。

4、拟订全县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和土地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对全县建设用地实行统一规划、征用、开发、出让、管理(即“五统一”)。

5、实施土地用途管制,承担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组织基本农田保护,指导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开发耕地的实施工作,确保全县耕地面积占补平衡。

6、承担全县地籍地政管理工作;组织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承担全县土地确权、城乡地籍、土地定级、土地登记发证等工作;组织调处土地权属纠纷。

7、规范管理土地市场,拟订全县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租赁、抵押、交易及政府收购、储备等管理办法;负责承办县域内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出租、抵押等的审核、报批;协助财税部门做好土地税费的征收管理工作;参与指导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的管理。

8、指导县内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的测评、更新,确认土地宗地价格。

9、负责全县测绘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依法履行全县测绘行业管理职能(除城市勘察和市政工程测量外),指导全县测绘标志维护,承办测绘单位资格审查。

10、承担矿产资源开发管理责任。审核矿业权的登记发证和转让登记,承担对县属矿区的管理责任,组织编制实施矿业权处置方案草案。承担地质勘查行业和矿产资源储量管理责任,指导、协调、监管全县公益性地质调查和战略性矿产勘查工作。

11、承担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责任。管理和监督县域城乡建设用地供应、政府土地储备(含经开区土地储备工作)、土地开发与节约集约利用。承担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管理责任。管理农村土地交易平台。承担县政府审批的改制企业的国有土地资产处置责任。

12、负责全县土地、房屋、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水域滩涂养殖权等不动产登记工作,包含受理、审核、登簿、发证、档案管理、登记信息查询等业务;负责拟订县不动产登记相关工作办法、规定,规范、监管不动产登记行为;拟订不动产确权方案,不动产权属争议调处地方性政策;负责不动产权利证书的监管;负责不动产权籍调查(测绘),不动产测绘成果质量审核工作;负责建立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与数据库建设;配合调处不动产统一登记以前的权属争议,负责调处不动产统一登记后新产生的权属争议;组织不动产登记法制宣传教育。

13、组织实施全县范围内的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性用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招标、拍卖、挂牌工作;负责不动产权的转让(商品房预售许可除外)、租赁、抵押等工作;收集与发布房地产交易信息行情;负责房屋、土地等不动产交易服务费的测算和收缴;开展与不动产权交易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和信息咨询服务。

14、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长沙县国土资源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局属事业单位预算。

纳入长沙县国土资源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局本级内设科室包括:

1、办公室

2、法规监察科

3、建设用地科

4、地籍测绘科

5、土地供应科

6、规划和耕地保护科

7、矿产资源科

8、计财科

9、政工人事科

10、不动产登记科

11、征地拆迁科

纳入长沙县国土资源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15个国土所

2、长沙县征地拆迁中心

3、长沙县土地整理中心

4、长沙县土地储备中心

5、经开区土地储备中心

6、长沙县国土资源信息中心

7、长沙县不动产交易中心

8、长沙县国土测绘队

9、长沙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第二部分长沙县国土资源局2019年度部门

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既包括局机关、15个国土所及8个直属事业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又包括局各科室及直属事业单位的全县土地规划、耕地保护、国土卫片执法检查等专项经费。

1、收入预算:2019年年初预算数67005.3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439.50 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61565.83万元。收入较上年增加44345.00万元,主要是耕地开发专项支出收入预算51566.00万元,具体为政府性基金支出中的异地补充耕地项目,较2018年增加了41566.00万元。

2、支出预算:2019年年初预算数67005.3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439.50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61565.83万元。

支出较上年增加44345万元,主要是耕地开发专项支出预算51566.00万元,具体为政府性基金支出中的异地补充耕地项目,较2018年增加了41566.0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439.50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2564.30万元,是指为保障我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其中,行政运行支出354.27万元,事业运行支出2210.03万元。

2、项目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2875.20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其中:

(1)土地资源利用与保护支出312.50万元,包括全县永久性基本农田数据更新和耕地保护项目25.00万元、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与监测工作项目60.00万元、国土法律法规宣传28.5万元、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费用项目76.00万元、黑麋峰山上1000亩耕地三年过度性恢复补贴资金项目123.00万元。

(2)国土资源行业业务管理支出39.40万元,包括长沙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及数据库更新项目17.00万元、国土信访检查和行政诉讼项目22.40万元。

(3)地质矿产资源利用与保护支出225.00万元,包括开慧镇白石岭钨矿维护项目35.00万元,全县地质灾害应急处理资金项目190.00万元。

(4)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2298.30万元,包括长沙县不动产交易中心预外成本360.00万元,长沙县国土测绘队预外成本468.00万元,长沙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预外成本1470.30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61565.83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土地整理支出5236.00万元,包括土地综合整治项目5186.00万元,安沙镇龙华岭村历史遗留和自然灾害损毁土地复垦项目50万元。

(2)土地开发支出120.00万元,包括长沙县矿产管理项目20.00万元,长沙县地形图修测项目100万元。

(3)耕地开发专项支出51566.00万元,为异地补充耕地项目支出。

(4)土地出让业务支出1050.00万元,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项目支出。

(5)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3593.83万元,包括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项目400.00万元,国土“一张图”二期建设项目115.00万元,河道确权项目355.83万元,长沙县新一轮土地利用规划编制(2018-2035年)项目356.00万元,长沙县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项目55.00万元,长沙县地价动态监测项目25.00万元,数字长沙县地理空间框架项目1737.00万元,县城内稻田补产项目550.00万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局本级、国土所、长沙县征地拆迁中心、长沙县土地整理中心、长沙县土地储备中心、经开区土地储备中心、长沙县国土资源信息中心、长沙县国土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县国土测绘队等9家行政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66.29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76.09万元,主要是因为2019年增加了8个在编人员。

2、“三公”经费预算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41.0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91.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91.0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8年减少20.00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了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严格控制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运行费用支出等。

3、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276.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23.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653.00万元。

4、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9月1日,我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5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0套。

2019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5、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整体支出绩效目标67005.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64.30万元,项目支出64441.03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439.50万元。

2019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61565.83万元,其中:异地补充耕地项目经费51566.00万元;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经费400.00万元;国土“一张图”二期建设项目115.00万元;县城内稻田补产经费550.00万元;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经费1050.00万元;河道确权经费355.83万元;长沙县新一轮土地利用规划编制经费356.00万元;长沙县地价动态监测经费25.00万元;长沙县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经费55.00万元;长沙县矿产管理经费20.00万元;长沙县地形图修测经费100.00万元;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经费5186.00万元;数字长沙县地理空间框架项目经费1737.00万元;安沙镇龙华岭村历史遗留和自然灾害损毁土地复垦项目经费50.00万元,全部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 0.0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四部分 长沙县国土资源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2019年部门收支总表

七、2019年部门收入总表

八、2019年部门支出总表

九、2019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2019年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2019年0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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