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公安局2024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日期:2024-03-31   来源:  长沙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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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县公安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一、2024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2024年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2024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2024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及时准确地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为上级提供重要信息,并依据情况研究提出维护稳定和保障安全的对策。

3、预防、制止违法犯罪行为,组织、指挥案件的侦查工作,处置重大案件(事件)、治安事件,开展禁毒工作。

4、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依法制止、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5、管理户政、出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华侨、港澳台同胞在长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6、指导和监督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7、组织实施公安科学技术工作,监督管理全县计算机等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保护监察工作。

8、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9、负责预防和及时查处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

10、协助维护全县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

11、负责收集危害国家安全和影响社会政治稳定的情报信息,依法查处危害国家安全和影响社会政治稳定的案件,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12、负责全县公安队伍的建设。

13、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

长沙县公安局内设机构42个包括:政治工作办公室、指挥中心 、警务督察大队、后勤保障科、法制科、刑事侦查大队、交通警察大队、巡逻警察大队、治安管理大队、禁毒大队、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大队、经济和涉税犯罪侦查大队、单位内部安全保卫大队、食药环大队、看守所、拘留所、治安管理二大队、网络安全保卫大队、 国内安全保卫大队、警卫科、森林公安局、巡防办、合成作战指挥中心、福临派出所、金井派出所、青山铺派出所、高桥派出所、开慧派出所 、路口派出所、北山派出所、江背派出所、果园派出所、春华派出所、黄花派出所、黄兴派出所、泉塘派出所、安沙派出所、新安派出所、榔梨派出所、长龙派出所、湘龙派出所、星沙派出所。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长沙县公安局部门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本部门预算仅含本级预算。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支出既包括保障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长沙县公安局归口管理、面向全县分配的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2024年本部门收入预算53,747.9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3,747.99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3,152.52万元,降低5.54%,主要是财政资金整体紧张,部门项目预算批复减少较多。

(二)支出预算:2024年本部门支出预算53,747.99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50,182.2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63.0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18.8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83.8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3,152.52万元,降低5.54%,主要是财政资金紧张,预算减少,项目支出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4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53,747.99万元,比上年减少3,152.52万元,下降5.54%,主要原因是因财政资金紧张,项目支出预算减少。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工资福利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024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46,869.0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2,211.09万元,公用经费4,657.98万元,比上年增加788.77万元,上升1.71%,主要是2023年新招录辅警一批,人员经费相应增加,人员绩效奖金纳入本年度预算。

(二)项目支出:是指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2024年年初预算数6,878.93万元比上年减少3,941.29万元,下降36.43%,主要是因财政资金紧张,项目支出批复预算减少。其中:其他公安支出108.5万元,主要用于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工作及“三实”信息采集和长沙县二维码标准地址建设等方面;信息化建设1,144.39万元,主要用于天网工程以及电子警察系统维护服务等信息化建设等方面;一般行政管理事务4,854.04万元,主要用于治安管理、刑事侦查、网络运行及维护、警犬繁育与驯养、拘押收教场所管理、道路交通管理、国内安全保卫、业务用房建设等方面;机关服务322万元,主要用于长沙县公安局机关院落、交警大队、拘留所、看守所物业管理服务及公安队伍的建设等方面;特别业务150万元,主要用于公安机关特费,包括刑侦、治安、禁毒、国保等方面;执法办案300万元,主要用于预防、制止违法犯罪行为,组织、指挥案件的侦查工作, 处置重大案件(事件)、治安事件,开展禁毒工作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4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4,657.98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920.77万元,下降16.5%,主要是财政调整人员公用经费标准。

(二)“三公”经费预算

2024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45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5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458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3年持平。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90.29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161.29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129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125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2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2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4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

2024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39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39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五)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4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万元,未安排会议费预算;培训费预算0万元,未细分安排培训费预算;未拟举办节庆、晚会、赛事活动等,经费预算0万元。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24年长沙县公安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53,747.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869.06万元,项目支出6,878.93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3,747.99万元。

2024年长沙县公安局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6,878.93万元,其中:2019年基础设施修缮工程项目50.67万元,2022年标线补划40万元,2023年标线补划经费105万元,“三实”信息采集长沙市二维码标准地址建设项目38.5万元,长沙县公安局2020年基础设施修缮项目、长沙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处突中队业务用房修缮工程40万元,长沙县公安局电子警察系统维护服务及电子警察改造6个项目尾款费用300万元,长沙县公安局管网、拘留所提质改造2个已竣工项目49万元,长沙县公安局交警业务用房修缮工程20万元,长沙县公安局提质改造12.05万元,长沙县犬类留置检疫中心围墙维修加固工程24.53万元,长沙县湘龙派出所基础设施修缮项目经费7万元,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工作经费70万元,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工作经费10万元,干杉警务站维修改造项目9.21万元,公安民警定向基金及宣传表彰费80万元,公安特情经费150万元,公安信息系统运维经费176.85万元,公安业务装备建设项目及公安“十四五”发展规划项目50万元,黄花派出所及交警临空中队业务用房项目经费500万元,黄兴派出所及交警黄兴中队业务用房项目764.92万元,交警大队事故鉴定及用房经费215万元,交通安全设施应急抢修及隐患整治200万元,金井、黄花派出所天网机房搬迁项目30万元,金井派出所及交警金井中队业务用房项目130万元,禁毒工作经费120万元,警务通、辅警通、移动终端(对讲机)网络通讯费150万元,开慧派出所光伏发电棚和配套工程23.1万元,看守所日常运维费及在押人员体检给养监外就医经费562万元,榔梨派出所综合业务用房及红线外配套工程67万元,弥补政法系统经费保障县级配套资金509.85万元,弥补执勤巡逻车100万元,犬只留置检疫中心运行费及涉危涉爆物品管控经费100万元,天网工程二期、三期、四期、电信天网租赁及服务费844.39万元,物业管理经费150万元,刑侦大队工作经费150.86万元,行政执法车辆拖拽保管服务(三年)580万元,巡警大队工作经费149万元,执法办案经费300万元,全部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878.93万元。

七、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3、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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