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公安局2023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日期:2023-03-03   来源:  长沙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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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县公安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一、2023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2023年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2023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2023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及时准确地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为上级提供重要信息,并依据情况研究提出维护稳定和保障安全的对策。

3、预防、制止违法犯罪行为,组织、指挥案件的侦查工作,处置重大案件(事件)、治安事故和骚乱,开展禁毒工作。

4、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依法制止、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5、管理户政、出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华侨、港澳台同胞在长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6、指导和监督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7、组织实施公安科学技术工作,监督管理全县计算机等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保护监察工作。

8、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9、负责预防和及时查处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

10、协助维护全县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

11、负责收集危害国家安全和影响社会政治稳定的情报信息,依法查处危害国家安全和影响社会政治稳定的案件,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12、负责全县公安队伍的建设。

13、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

长沙县公安局内设机构41个包括:政治工作办公室、指挥中心、警务督察大队、后勤保障科、法制科、刑事侦查大队、交通警察大队、巡逻警察大队、治安管理大队、禁毒大队、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大队、经济和涉税犯罪侦查大队、单位内部安全保卫大队、食药环大队、看守所、拘留所、治安管理二大队、网络安全保卫大队、国内安全保卫大队、警卫科、森林公安局、巡防办(无级别)。福临派出所、金井派出所、青山铺派出所、高桥派出所、开慧派出所、路口派出所、北山派出所、江背派出所、果园派出所、春华派出所、黄花派出所、黄兴派出所、泉塘派出所、安沙派出所、新安派出所、榔梨派出所、长龙派出所、湘龙派出所、星沙派出所。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长沙县公安局部门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本部门预算仅含本级预算。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支出既包括保障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长沙县公安局归口管理、面向全县分配的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2023年本部门收入预算56,900.51万元,其中:本级财政拨款收入56,900.51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7,972.3万元,增长16.29%,主要是2022年新招录辅警一批;人员绩效奖金纳入本年度预算。

(二)支出预算:2023年本部门支出预算56,900.51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54,248.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74.6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23.8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53.38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7,972.3万元,增长16.29%,主要是2022年新招录辅警一批,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相应增加;人员绩效奖金纳入本年度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3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56,900.51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54,248.6万元,占95.3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74.65万元,占1.89%;卫生健康支出523.89万元,占0.92%;住房保障支出1,053.38万元,占1.85%。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3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46,080.29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工资福利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40,501.55万元,公用经费5,578.75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5,658.38万元,主要是2022年新招录辅警一批,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相应增加;人员绩效奖金纳入本年度预算。

(二)项目支出:2023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10,820.22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一般项目支出5909.22万元,主要用于治安管理、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刑事侦查、其他公共安全支出、网络运行及维护、信息化建设、警犬繁育与驯养、拘押收教场所管理、道路交通管理、国内安全保卫等方面;基本建设支出4911万元,主要用于业务用房建设、治安管理、拘押收教场所管理、道路交通管理、其他公共安全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等方面。支出较去年减少7,686.08万元,主要是县财政调整支付方式,支付比例降低。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3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5,578.75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87.42万元,比上年预算下降1.54%,主要是机关厉行节约降低运行成本。

(二)“三公”经费预算

2023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45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5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458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2年减少61万元,主要是2022年我单位无公务接待;严格落实公务用车管理制度,降低公务用车运行成本。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026.87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492.27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2,534.6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151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5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4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

2023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五)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3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5万元,拟召开2次会议,人数600人,会议内容为全县公安工作会议;培训费预算223.68万元,拟开展4次培训,人数1,300人,培训内容为警务辅助人员业务轮训;未拟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等。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23年长沙县公安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56,900.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080.29万元,项目支出10,820.22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6,900.51万元。

2023年长沙县公安局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10,820.22万元,其中:2019-2020年电子警察路口改造、黄兴4+1道路交安设施项目、监控系统建设、违停抓拍等项目尾款及维护款488.9万元,2021年标线补划51.5万元,2022年标线补划120万元,2023年标线补划120万元,DNA试剂及DNA实验室设备运维费153.6万元,“1、3、5”快反机制建设工作经费70万元,“705网”县级建设及智慧公安通信指挥调度系统终端设备项目51.27万元,“三实”信息采集长沙市二维码标准地址建设项目55万元,长沙县公安局2020年基础设施修缮项目31万元,长沙县公安局提质改造41万元,长沙县公安局院内管网、拘留所提质改造2个已竣工项目26万元,长沙县犬类留置检疫中心围墙维修加固工程30万元,长沙县湘龙派出所基础设施修缮工程7万元,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经费及交通安全宣传服务外包费用100万元,反恐怖主义工作经费10万元,访客人脸识别系统运维费及智慧安防小区数据接入16.47万元,废旧烟花鞭炮存储、销毁60万元,公安民警定向基金80万元,公安特情费100万元,黄花派出所及临空中队业务用房项目1,100万元,黄兴派出所及交警黄兴中队业务用房项目2,122万元,交警大队车管所及唐田中队业务用房租赁150万元,交警业务用房修缮工程10万元,交通安全设施应急抢修及隐患治理350万元,交通事故检验鉴定服务220万元,金井派出所及交警中队业务用房项目252.5万元,金井派出所天网工程机房搬迁工程12.6万元,禁毒协会工作经费50万元,禁毒专项经费140万元,警犬饲养费用及长沙县犬只留置检疫中心运行费用50万元,警务通辅警通网络通讯费242.38万元,看守所、拘留所在押人员给养费及监外就医经费400万元,看守所水电费及日常维护费150万元,榔梨派出所综合业务用房及红线外配套工程200万元,弥补巡逻执勤维护、机动车上牌等成本费及交通事故救助金100.5万元,弥补政法系统经费保障县级配套资金1,105万元,社区戒毒(康复)专干及建设专项经费150万元,天网工程二期、三期、四期、电信天网租赁及服务费491.98万元,物业管理费及保安服务费300万元,湘龙派出所及交警湘龙中队业务用房项目800万元,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运行经费20万元,信访维稳经费50万元,行政执法车辆拖拽保管服务(三年)80万元,全部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0,820.22万元。

七、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3、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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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下载:
长沙县2023年部门预算批复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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