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公安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日期:2022-11-07   来源:  长沙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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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

长沙县公安局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长沙县公安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长沙县公安局单位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及时准确地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为上级提供重要信息,并依据情况研究提出维护稳定和保障安全的对策。

  (三)预防、制止违法犯罪行为,组织、指挥案件的侦查工作,处置重大案件(事件)、治安事故和骚乱,开展禁毒工作。

  (四)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依法制止、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五)管理户政、出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华侨、港澳台同胞在长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六)指导和监督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七)组织实施公安科学技术工作,监督管理全县计算机等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保护监察工作。

  (八)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九)负责预防和及时查处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

  (十)协助维护全县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

  (十一)负责收集危害国家安全和影响社会政治稳定的情报信息,依法查处危害国家安全和影响社会政治稳定的案件,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十二)负责全县公安队伍的建设。

  (十三)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根据上述职责,长沙县公安局设以下内设机构::指挥中心、政工室、警务督察大队、后勤保障科、法制科、刑侦大队、治安大队、治安二大队、交警大队、禁毒大队、经侦大队、人境大队、内保大队、食药环大队、巡警大队、巡防办、星沙派出所、湘龙派出所、泉塘派出所、新安派出所、黄兴派出所、 榔梨派出所、 黄花派出所、 安沙派出所、 春华派出所、 果园派出所、 北山派出所、 福临派出所、 青山铺派出所、 开慧派出所、 金井派出所、 高桥派出所、江背派出所、 路口派出所、 长龙派出所、 看守所、拘留所。

(二)决算单位构成。长沙县公安局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1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只有长沙县公安局部门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运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本部分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64762.6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026.31万元,增长1.61%,与上年基本持平。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64762.6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4762.65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64762.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048.01万元,占74%;项目支出16714.64万元,占2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4762.6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026.31万元, 增长1.61%,与上年基本持平。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4762.6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026.31万元,增长1.61%,与上年基本持平。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4762.6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1.28万元,占0.02%;公共安全(类)支出63539.22万元,占98.11%;农林水(类)支出15万元,占0.02%;住房保障(类)支出1197.16万元,占1.85%。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4762.65万元,支出决算数为64762.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

年初预算为5万元,支出决算为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2.88万元,支出决算为2.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4万元,支出决算为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2万元,支出决算为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公共安全(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46817.36万元,支出决算为46817.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6、公共安全(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9997.38万元,支出决算为9997.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7、公共安全(类)公安(款)机关服务(项)。

年初预算为517.04万元,支出决算为517.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8、公共安全(类)公安(款)信息化建设(项)。

年初预算为2156.92万元,支出决算为2156.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9、公共安全(类)公安(款)执法办案(项)。

年初预算为1989.21万元,支出决算为1989.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0、公共安全(类)公安(款)特别业务(项)。

年初预算为170万元,支出决算为1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1、公共安全(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891.3万元,支出决算为189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2、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执法与监督(项)。

年初预算为15万元,支出决算为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3、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1197.16万元,支出决算为1197.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8048.0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2667.61

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8.8%,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5,380.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1.2%,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793.56万元,支出决算为793.5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793.56万元,支出决算为793.5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上年相比增长236.25万元,增长42.39%,增长的主要原因为34台已满使用年限的公车集中报废后,重新购置新车26辆;2021年因疫情、维稳及安保、出差等任务较多,车辆执勤频次高,故车辆运维费较往年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793.56万元,占10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0个、来宾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793.5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311.88万元,单位本级更新公务用车26辆,报废34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81.68万元,主要是车辆油料费、车辆保险费、车辆维修费支出,截止2021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41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入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380.4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16.64万元,降低0.31%,与上年基本持平。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1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1.46万元,用于召开湖南禁毒大数据应用平台建设需求论证会,人数45人,内容为湖南禁毒大数据应用平台建设需求论证;开支培训费147.97万元,用于开展: 1、长沙县公安局巡防队员、辅警、文职人员业务轮训,人数540人,培训内容为经常性业务培训,开支培训费105.84万元; 2、流动人口协管员业务轮训,人数110人,培训内容为经常性业务培训,开支培训费12.44万元;3、长沙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专干、“两站两员”资料员培训,人数130人,培训内容为道路交通安全学习,开支培训费7.07万元;4、长沙县镇街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专干集中培训,人数495人,培训内容为道路交通安全学习,开支培训费9.65万元;5、新录用巡防队员岗前培训,人数46人,培训内容为岗前培训,开支培训费9.19万元;6、县禁毒办对镇街禁毒办主任及专干业务培训,人数60人,培训内容为禁毒业务培训,开支培训费0.44万元;7、巡警大队特巡警体能培训,人数38人,培训内容为警务实战技能培训,开支培训费3.34万元。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591.5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581.5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009.9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581.5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0.35%,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290.7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0.18%。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41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14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3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

十三、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本部分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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