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公安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日期:2019-02-20   来源:  长沙县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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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录

  第一部分  长沙县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长沙县公安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长沙县公安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1、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2、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3、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4、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5、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6、2019年部门收支总表

  7、2019年部门收入总表

  8、2019年部门支出总表

  9、2019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10、2019年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长沙县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1、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及时准确地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为上级提供重要信息,并依据情况研究提出维护稳定和保障安全的对策。

  (3)、预防、制止违法犯罪行为,组织、指挥案件的侦查工作,处置重大案件(事件)、治安事故和骚乱,开展禁毒工作。

  (4)、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依法制止、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5)、管理户政、出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华侨、港澳台同胞在长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6)、指导和监督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7)、组织实施公安科学技术工作,监督管理全县计算机等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保护监察工作。

  (8)、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9)、监督管理全县校园保安人员。

  (10)、负责预防和及时查处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

  (11)、协助维护全县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

  (12)、负责收集危害国家安全和影响社会政治稳定的情报信息,依法查处危害国家安全和影响社会政治稳定的案件,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13)、负责全县公安队伍的建设。

  (14)、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县公安局设以下内设机构::指挥中心、政工室、警务督察大队、后勤保障科、法制科、刑侦大队、治安大队、治安二大队、交警大队、禁毒大队、经侦大队、人境大队、内保大队、食药环大队、巡警大队、巡防办、星沙派出所、湘龙派出所、泉塘派出所、新安派出所、黄兴派出所、 㮾梨派出所、 黄花派出所、 安沙派出所、 春华派出所、 果园派出所、 北山派出所、 福临派出所、 青山铺派出所、 开慧派出所、 金井派出所、 高桥派出所、江背派出所、 路口派出所、 长龙派出所、 看守所、拘留所等。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长沙县公安局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长沙县公安局部门本级。

           第二部分  长沙县公安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收入既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又包括事业单位经营服务等收入;支出既包括保障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长沙县财政局归口管理、面向全县分配的道路交通管理、其他公安支出、拘押收教场所管理等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 2019年年初预算数42309.0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2309.0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32340.64增加9968.41万元,主要原因是新招录人员,新增加项目。

  (二)支出预算,2019年年初预算数42309.0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0万元,公共安全42309.05万元,教育0万元,科学技术0万元。支出较去年32340.64万元增加9968.41万元 ,主要原因是新招录人员,新增加项目。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2309.05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26272.38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16036.67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一般项目支出10706.67万元,主要用于治安管理、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刑事侦查、其他公共安全支出、网络运行及维护、警犬繁育与驯养、拘押收教场所管理、道路交通管理、国内安全保卫等方面;基本建设支出5330万元,主要用于业务用房建设、治安管理、拘押收教场所管理、道路交通管理、其他公共安全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等方面。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

  本部门2019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全局的机关运行公用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992.16万元,比2018年预算4347.73增加644.43万元,上升14.82%,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公安工作业务量增大。

  2、“三公”经费预算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56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5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557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8年减少344.3万元,主要是2019年将包含在公务用车运行费中的弥补巡逻执勤及反恐车运行维护费降低;公车改革导致车辆日常运维费降低。

  3、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长沙县公安局部门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189.3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99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57.4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138.89万元。

  4、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8年9月1日,我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21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2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2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3套。

  5、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长沙县公安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42309.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272.38万元,项目支出16036.67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2309.05万元。

  2019年长沙县公安局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1707万元,其中:北山派出所业务用房项目357万、公安天网机房及网络搬迁项目175万、黄兴大道北延线交通安全执法服务站建设项目75万、㮾梨派出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900万、标线补划(新建)项目200万。全部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707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四部分  长沙县公安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1、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2、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3、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4、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5、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6、2019年部门收支总表

  7、2019年部门收入总表

  8、2019年部门支出总表

  9、2019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10、2019年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附件:长沙县公安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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