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长沙县财政局部门决算

日期:2022-11-07   来源:  长沙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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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长沙县财政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长沙县财政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财政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县财政政策、改革方案草案并监督执行;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政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县与经开区、镇(街道)的分配政策并执行;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政政策;制定财政科学研究和教育规划。

(二)执行财政、财务、会计、国有资本金基础管理制度及细则;执行《企业财务通则》。

(三)负责编制年度县本级预算并组织执行;汇编全县财政收支预算,汇总全县财政总决算;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县本级预算及执行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组织拟订县本级经费开支标准、定额,承担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责任。负责指导、监督全县镇(街道)财政财务和决算工作。

(四)承担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责任;负责监督、检查、管理财政票据;承担彩票公益金管理工作。

(五)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指导和监督本级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资金管理工作;制定政府采购相关制度并监督实施;承担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责任;管理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非贸易外汇。

(六)负责县直属国有企业的资本管理;组织实施国有资产的清产核资、产权界定和登记;负责国有资产的统计、分析、转让、处置;负责产权交易、资产评估、国有资本营运管理。

(七)负责审核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和政府投资项目评审;负责农业财务、财政支农有关专项资金的监管;执行社会保障资金的财务管理制度。

(八)贯彻执行政府内外债务管理的政策、制度和办法,负责政府性债务日常管理工作,认真做好政府性债务预算和收支计划管理、统计分析、绩效评价和风险监控等,防范财政风险;负责统一管理县政府内外债;按规定管理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贷(赠)款;承担财政领域交流与合作的具体工作。

(九)承担全县的会计管理责任;组织财会人员培训。

(十)监督财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监督检查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和建议。

(十一)组织实施本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估工作,负责制定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制度,组织、指导本级预算部门和下级财政部门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内设科室:办公室、人事教育科、综合规划科(行政审批科)、预算科、国库科、行政政法科、教科文科、经济建设科、企业和对外经济贸易科、农业科、会计管理科、社会保障科、资产管理科、政府采购管理科。局属事业单位:长沙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长沙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长沙县投资评审中心、长沙县乡镇财政事务中心、长沙县财政统发工资中心、长沙县财政结算中心、长沙县财政财务中心、长沙县金融与债务事务中心、长沙县财政信息中心、长沙县预算绩效事务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长沙县财政2021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长沙县财政局本级、长沙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长沙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长沙县投资评审中心、长沙县乡镇财政事务中心、长沙县财政统发工资中心、长沙县财政结算中心、长沙县财政财务中心、长沙县金融与债务事务中心、长沙县财政信息中心、长沙县预算绩效事务中心。

第二部分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980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875万元,减少16%,主要是因为压减一般性开支及农村综合改革支出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980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801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98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148万元,占63%;项目支出3653万元,占3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980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875万元,减少16%,主要是因为压减一般性开支及农村综合改革支出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80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875万元,减少16%,主要是因为压减一般性开支及农村综合改革支出减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80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291万元,占95%;农林水支出182万元,占2%;住房保障支出328万元,占3%。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684万元,支出决算数为98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8%,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2833万元,支出决算为46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增加产生的经费以及正常增资、绩效考核奖金等。

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80万元,支出决算为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9%,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全县财政事务办公经费减少。

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

年初预算为300万元,支出决算为2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基本持平。

4、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

年初预算为320万元,支出决算为2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国库业务剩余经费年底财政收回。

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

年初预算为298万元,支出决算为7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长沙县财政业务终端适应省财政电子化部署适配升级经费增加

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委托业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841万元,支出决算为17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投资评审中心专技人员剩余经费年底财政收回。

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812万元,支出决算为14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9%,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县管国企投资可研评审费用、财政管理奖等。

8、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纪检组工作经费。

9、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4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离退休干部党组织有关工作人员经费。

10、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55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中国共产党长沙县第十四次代表大会会议经费。

11、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1200万元,支出决算为1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农村综合改革资金减少。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28万元,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增加及基数调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14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36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7%,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职工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78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3%,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委托业务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费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8.5万元,支出决算为2.05万元,完成预算的24%,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5万元,支出决算为1.3万元,完成预算的2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公务接待减少和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0.7万元,减少3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因疫情原因公务接待减少。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3.5万元,支出决算为0.75万元,完成预算的2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疫情原因公务用车运行费用减少,与上年相比增加0.75万元,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增加1台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3万元,占63%,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75万元,占37%。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3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10个、来宾60人次,主要是上级调研和市外同行学习考察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7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75万元,主要是汽油、ETC、保险、维修等支出,截止2021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86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2万元,增长0.3%。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相应公用经费正常增加。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157万元,用于召开中共长沙县第十四次代表会议、农村综合改革等会议,人数600人,内容为中共长沙县第十四次代表会议、农村综合改革“两项试点”工作部署等;开支培训费3万元,用于开展政府采购、财务内审等培训,人数150人,内容为全县采购业务和内控制定、财务内审等培训。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8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1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995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99.5%。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一般公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39个,共涉及资金365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21年度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组织对2021年度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组织对政府采购监管经费及法律服务费、政府采购第三方检查费用、预算执行监控及国库工作经费、一事一议奖补项目县级配套、星城投公司北京资产管理部经费、乡镇财政管理工作专项经费、县委县政府对一线工作人员及困难群众慰问费、县工程变更联审小组联审经费、年终决算工作经费、科学顾问费、计算机终端和耗材采购经费、机房存储和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质保金、机房安全等级三级等保测评、国资系统管理经费、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手续费、财政票据工本费、财政监督检查及绩效评价专项经费、专项外委业务评审费用、财政机房、软件运维服务及专网租赁费用、财务清产核资专项经费等20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92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完成全县预算绩效重点评价工作和全县政府投资项目评审工作,加强全县国有资产管理和全县各镇街财政财务管理、财政资金监督管理,保障了全县财政系统安全正常运行,促进全县农村公益事业建设等。

组织对长沙县财政局本级、长沙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长沙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长沙县投资评审中心、长沙县乡镇财政事务中心、长沙县财政统发工资中心、长沙县财政结算中心、长沙县财政财务中心、长沙县金融与债务事务中心、长沙县财政信息中心、长沙县预算绩效事务中心等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80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较好地履行本单位职能职责,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财务管理较为规范,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取得了较好的整体绩效。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长沙县财政局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390万元,执行数为3653万元,完成预算的108%。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完成全县预算绩效重点评价工作和全县政府投资项目评审工作,加强全县国有资产管理和全县各镇街财政财务管理、财政资金监督管理,保障了全县财政系统安全正常运行,促进全县农村公益事业建设等。

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单位预算编制不够精准,预算执行不到位;二是绩效目标编制科学性、合理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不断增强预算意识,主动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努力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和使用效益;二是分解细化各项工作要求,结合本部门单位实际情况,全面设置部门和单位整体绩效目标、政策及项目绩效目标。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2021年长沙县财政局按照年初各项工作规划,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部署,积极履行职责,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较好,确保了各项政策的落地实施,基本上取得了预期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财政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单位)的基本支出、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财政监察派出机构的专项业务支出、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财政委托评审机构进行财政投资评审和委托建设银行等代理业务发生的支出、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以及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第五部分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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