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长沙县财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组织贯彻执行国家财税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县财政政策、改革方案草案并监督执行;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县与经开区、镇(街)的分配政策草案并执行;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负责编制年度县本级预算草案并组织预算执行;承担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责任;组织制订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指导和监督本级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制定政府采购相关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国有资产的清产核资、产权界定和登记;负责审核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和政府投资项目评审;承担农业财务、财政支农有关专项资金的监管和农业综合开发责任;执行社会保障资金的财务管理制度;贯彻执行政府内外债务管理的政策、制度和办法,负责政府性债务日常管理工作,监督财税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组织实施本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估工作;承担全县的会计管理责任等。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长沙县财政局部门决算包括:局本级决算、局属事业单位决算。纳入长沙县财政局2018年部门决算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长沙县非税收入管理局
2、长沙县乡镇财政管理局
3、长沙县国库集中支付核算局
4、长沙县财政监督检查局
5、长沙县预算绩效管理中心
6、长沙县财政统发工资中心
7、长沙县金融与债务管理中心
8、长沙县投资评审中心
9、长沙县财政信息中心
10、长沙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第二部分 长沙县财政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总计14288.68万元,支出总计14288.68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854.98万元,增长6%。
二、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4288.68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占总收入的100%。
三、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4288.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29.8万元,占本年支出的26%;项目支出10558.88万元,占本年支出的74%。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14288.68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854.98万元,增长6%。
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4288.6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854.98万元,增长6%。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4288.6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864.37万元,占41%;农林水支出6842.5万元,占48%;住房保障支出141.30万元,占1%;国防支出40.5万元,占0.3%,粮油物资储备支出800万元,占5.6%;其他支出600万元,占4.2%。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7674.67万元,支出决算为14288.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年中追加安排国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二是部分项目支出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而是根据工作需要,年中追加安排部分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其中: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6842.5,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800万元。
六、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729.8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259.7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470.0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咨询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62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7.82万元,完成预算的4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7.39万元,完成预算的1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0.43万元,完成预算的97%。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共中央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各项政策,缩小开支。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13.58万元,下降49%。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7.39万元,占2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0.43万元,占7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部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7.3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7.39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加油、维修保险、通行费等。2017年,局机关、局属事业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20.43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2017年共接待国内来访60批次、800人次(包括陪同人员)。
八、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70.08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部门2017 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2.5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2.5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7 年12 月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 辆、一般公务用车5辆;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2017年度扩大了绩效评价范围,对与民生保障和社会发展密切相关、能充分体现部门履行职能的项目实施绩效评价工作,项目支出都完成了较好地完成了既定目标,取得了良好的经济与社会效益。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长沙县财政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